本帖最后由 想念是深深蓝色 于 2015-5-19 20:41 编辑
书名:《刀锋》
作者:毛姆
分享理由: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毛姆的《刀锋》,可谓我2014年的“年度之书”。书是找小橙橙学姐借的,那天从她寝室搬回来了十五本书,阅读成了那段时间里最饱满的事情。最开始读的便是这本《刀锋》。 毛姆叔书里的人物都是人群中的凤毛麟角,《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查尔斯,《刀锋》里的拉里,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都不是成功的,甚至是“奇怪的”。他们没有所谓的“抱负”,只是追随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旅程,不活在别人认为的、世俗观念认可的世界里,他们有自己的世界,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毫不后悔地过完自己这一辈子。这样并不成功但心性自由的生活让很多人向往但却做不到。 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大。那段时间因为一些俗事而陷入情绪深渊,甚至需要求助心理医生,这本书成了我拉起自己的某一根稻草。其实并不是说一本书的力量有多大,只能说,有时候一本好书,是能够让你感受到很多的。所以,把它推荐给你们。相信每个人不同的阅读,都能赋予它不一样的生命。
先来一段故事梗概,FROM豆瓣: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里,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在最开始让我感兴趣的是书中的一些人物。我总觉得毛姆叔是个太可爱的蜀黍,他对人物的描写实在筋道,让我常常忍不住笑出来,忍不住在书上划线,旁边标注“哈哈!”。 主角是拉里,他是一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18岁时,他在战斗中目睹亲密战友牺牲,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从来没活过一样。他开始想:人活着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人生是为什么?死亡为什么那么丑恶? 回家后他与伊莎贝尔订了婚,但并不参加工作,一直在“晃膀子”。不工作,也不结婚,读很多书,出游、学拉丁文和希腊文。两年后两个年轻人才发现他们是多么不同。一个只想有个快活享乐的青春,一个却一心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两人和平分手,但仍然彼此相爱。之后他在煤矿工作、在德国农庄打工、在修道院学习,在欧洲各地漫游、读书,最后去了印度,研究了轮回学说,最后终于顿悟,认为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拉里的恋人是伊莎贝尔,她是个正常的、美丽的女人----渴望爱情、追求美丽、乐衷于享乐与交际、虚荣、重视家庭与孩子----“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所以,她深爱拉里(虽然未必懂他),但很明智地嫁给了能给予她金钱与享受的格雷。那么,想起前几天去的一场奇葩面试里,BOSS问我们:“女孩子究竟是要事业有成好,还是要嫁得好呢?”这真是个懒到极致的问题,却也是个让我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我惊诧自己竟然无法像两三年前、四五年前那样信誓旦旦地说,肯定是要自己事业有成啊!再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 拉里也有过情人(姑且将索菲称为情人吧),索菲让我想到一首老歌《雨蝶》。她才貌平平,毫不起眼,但心中是藏着一座火山,在拥有热烈爱情和美满家庭生活时,火山沉寂着、平静着,像不曾存在一样。但当命运撕裂了她的一切时,火山喷涌而出,瞬间燃烧了一切,包括她自己。拉里是真的爱索菲吗?我常常这么想,就像我会想,对曾经拥有过的恋人,我究竟是真的有“爱”,还是仅仅是像拉里那样,因为“不忍”,“不舍”?拉里是想拯救索菲的,像将她从堕落的泥沼里带出来,我可以戏谑他的行为太“高尚”,就像会嘲讽自己的“圣母心”,但戏谑着戏谑着,也会发现太荒谬。不忍、不舍、心疼,或许不是爱最好的开始,但它们何尝不是其中的一部分呢?索菲死得太惨烈。 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是个太有趣的人物,毛姆叔将他塑造得极为虚荣与势利,时时不忘在描写中调侃他一两句。但这个人物实在太妙啦!太有趣啦!太多的矛盾在他身上展现,虚荣势利,但又慈善慷慨,自尊心极强,又有着极强的艺术品位。你很难不在最后他死去的那一段感到难过。确实,在阅读的前四分之三,我对这个人呲之以鼻,却在他死去的那个章节感到真正的难过与惆怅。
我只将书中最耀眼的几个人物提出来了,实际上这本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趣得很,值得品读。
说了这么多,我好像也并不能说出一些“实际的”理由来推荐它----
想说说我由这本书里得到的一些点:
我前些日子读到的一篇文章里说的:“或许高跟鞋是你的梦想,而赤脚是我的。”书里描写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一种人生,他们有自己的深渊,谁也不曾被命运放过。拉里若代表精神追求,伊莎贝尔是物质生活,索菲是感情,艾略特是社会地位。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更多是这几种的杂糅,只是某一种更胜罢了。毛姆叔在书里虽然难以掩盖地表达了对拉里的喜爱,也有不少对艾略特的戏谑,但我还是觉得他已经是比较宽容地对笔下的角色非常温柔了,好的坏的,平庸的杰出的,不过分偏袒。 所有人物里我也没有特别喜欢哪一个。如果说有特别感觉的,该属索菲了。在索菲身上我看到了巨大的毁灭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源头是爱。 曾经有个人对我说,爱是罪是罚,是太邪恶的东西,爱一个人,如果不能比对方更爱,那么这份爱就没有意义。我极力反对。恰恰相反,我说爱是最大的救赎。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可笑的是在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我竟然开始同意对方的观点,爱到底是一种虚弱的无用的引人犯罪的东西,我沮丧地,这么想着。好在这样的沮丧也仅仅维持了几天。应该说怎么看待爱,怎么看待失去,怎么看待所有这跨越时空界限被无数次讨论的话题,都是自由的,也确实应该是要不同的。近来返回去再读《巴黎圣母院》,书里就有太多种爱情,也有对于失去的诠释----消失是必然。所有的一切历史都是消失的历史。索菲在经历了俗世最安稳的幸福后被狠狠摔在泥潭里,挚爱的死亡,对生活的绝望,她走的是一条自暴自弃的道路,滥交、绝望、歇斯底里的反抗,是用对自己的伤害来中和苦痛。拉里想拯救她。但最后她仍然要逃走,留下一具冰冷的尸首,是最孱弱最坚硬的结束。爱曾是她的荣她的光她的面包和蜂蜜,但在以后却是她的在喉之鲠。想起我曾对谁说过的话,其实爱没有形状没有善恶,它像是液体,只会随着容器的形状不同而改变形状,你是圆,爱也是圆的,你是棱形,爱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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