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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武陵山下的法律火种
——记湖南大学法学院200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继2004年“播种法律的火种入侗乡”活动后,今年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团24名师生又踏上征程,来到了位于武陵山下的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大龙洞乡,在当地乡政府和大龙洞水电站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与苗族人民共同点燃了法律的火种。
据悉,此次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期十天,以“和谐社会中的法治”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民商法组、行政法组、环境资源法组分别携带调查问卷和法律宣传资料走访苗家农户,通过聊天询问的方式与乡民们进行亲切的交流和座谈,以最近的距离体会和感受和谐社会中的法治,倾听社会与百姓的声音,完善和发展和谐与法治。
法学专业的特色活动模拟庭审以壮观的天下第一洞瀑为背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民事纠纷案件,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评议宣判四个阶段向苗族人民展示了法院审判的全过程,同时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作言简意赅的讲解,让很多村民第一次接触了庭审,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和法律的威严。
为使社会实践活动长期地、深入地开展下去,服务团与大龙洞乡政府建立了湖南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基地,并举行了挂牌仪式,让大学生敢于奉献、勇于实践的精神扎根于这片西部土地。此外,“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政策法规宣讲以及义务法律咨询等一系列活动也加深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影响。
同时,在普法活动之余,服务团还与一千多名身着节日盛装的苗族人民举行了篝火联欢晚会。苗家阿婆踏着欢快的鼓点敲响苗鼓,苗家阿雅和志愿者手拉着手跳起苗族鼓舞,对志愿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熊熊篝火燃烧了整整三个小时,阵阵鼓声和欢声笑语长久地回荡在武陵山下、峒水河畔……
十天的行程结束后,志愿者立即回校对活动进行了总结和反馈,对调查数据、调查资料进行了分析,在老师的指导下,查阅相关资料并结合调查结果开展后期工作。大家带着疑问而去,也带着各种课题而回,人走了,但工作将持之以恒地继续下去,以做到长期有效地为服务地的法制建设贡献当代大学生的一份力量,让法律的火种在武陵山下熊熊燃烧,让和谐与法治永驻苗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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