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麓自卑—湖南大学最具潜力的校园传媒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18|回复: 13

湖南大学法学院VS中南大学法学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14 21: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2日晚6:30,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合办,湖南大学法学院协办的“首届岳麓法制文化节”于中南大学模拟法庭拉开了帷幕。在初赛中,湖南大学法律青年社即法青社组成518代表队与中南大学法学院组成的2005天清队唇枪舌剑,碰撞出朵朵火花.中南大学诉讼法研究室樊长春老师等人担任此次辩论赛的评委.  

双方围绕在一公海上共乘一救生艇求生的三名水手在水尽粮绝之际杀死一名服务员,食其肉,饮其血的行为是否应受法律制裁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正方法青社518队开篇即从犯罪定义,犯最的构成要件,刑法的规定以及人的社会性高于自然属性等方面立论,并有理有据地论证这种行为必须予以制裁,气势逼人,逻辑严密。而反方则以“紧急时无法律”,物竞天择以及三个人的生命法益大于一人的生命为依据,以此时的公海已不属于社会范畴为理由,论证此种行为不应受制裁。双方你来我往,你攻我守,论战的硝烟弥漫着整个模拟法庭。双方辩手雄辩的口才,广博的知识,尤其是正方四辩的灵敏的反应,令现场观众拍手叫好.法青社518队的蔡冲聪同学最后以激昂陈词总结道:这种为生存而食人肉,饮人血的行为情有可缘,法不可恕,有违天理,不合人情,国法不容,同情绝非免责的理由。  

经过四十分钟的激烈辩论,湖南大学法青社518队赢得了此场比赛,获得了复赛的资格。四位辩手出色的表现也让我们相信:在法青社社长曾国技,湖南大学04年度校辩论赛最佳辩手金钊以及法学院经验丰富的辩手肖嵩的指导下,518队定能在复赛中再创佳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SCN9645.JPG
DSCN9637.JPG
DSCN9648.JPG
发表于 2005-11-14 22: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关于第一场辩论赛的新闻报道!

在法青社社长曾国技,湖南大学04年度校辩论赛最佳辩手金钊以及法学院经验丰富的辩手肖嵩的指导下,518队定能在复赛中再创佳绩。


这话吊啊~~~~~~~~~~~~~~~~~~~哈哈~~
发表于 2005-11-14 22: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恭喜下,里面似乎有我认识的人~
发表于 2005-11-14 22: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成了精华~~~~~~~~~~寒~~
发表于 2005-11-16 14: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她介绍给偶!
发表于 2005-11-17 20: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没被中南黑?
估计表现差距太悬殊了

法学实力也悬殊~
发表于 2005-11-17 2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题很荒谬

两个神6航天员在太空互相残杀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吗?
发表于 2005-11-17 20: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辩题也是比校学生会出的那些垃圾题目好
发表于 2005-11-17 2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归根结底是人类创造的针对人类行为道德的约束工具,是为了保护人类的人性,失去了人性的人类沦为禽兽,也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518如果输掉这样的辩题绝对可以去外太空吃大便鸟~~~那里不是社会范畴,做什么变态的事情都"我干杯,你随意"鸟~~~
发表于 2005-11-18 07: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gungun2001于2005-11-16 14:46发表的:
把她介绍给偶!
不,介绍给我吧。
发表于 2005-11-18 10: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合办,湖南大学法学院协办。
WHY!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8 12: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话长,不便在此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每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湖南大学望麓自卑校园传媒 ( 湘ICP备14014987号 )

GMT+8, 2024-11-25 18:26 , Processed in 0.070987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