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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弄墨] 儿子 和 老子(中篇,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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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12: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他娘

   我跟我的女人什么思结婚的第二年,她给我生了一个儿子,足有7公斤那么重。出生的第一天,他就摇摆着他那肥大的屁股,嚎哭了一个下午,直到他娘无法忍受,抓起他的小鸡鸡威胁到:“再哭,老娘让你当女人。”这无疑对男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我可怜的崽停住哭声,吮着大拇指睡着了,折腾了一个下午,这小子早该睡了。

  在他出生的前一个月,通过高科技知道他是个带把的以后,我和他娘商量着给他取一个强悍的名字,这个时代,名字不强悍,谁他妈记得住你。“石杀?石头?石屎?石悍?”我给他取的名字,全被他娘否定,他娘说我没素质,这个我认,初中毕业以后我就混了黑道,中国字我记住了,其他的全他妈忘了。她娘搞音乐的,好歹混个了艺术家的名号,这名字的问题还得她定。“他爹,要不叫石音乐?”他娘一脸严肃的跟我说这话时,我还没笑出来,被我后面的小弟浩南抢先笑出来,我一脚把揣了出去,这丫跟了我几年,一点都不尊重他的嫂子,好歹别人也是个艺术家。而且我认为这名字也不错,挺醒目的,于是我对着那个睡在病床上的娘子举起了大拇指。

  他娘读高中那会,我还是个小混混,整天在他娘高中前面校门口收保护费,对着学生妹吹口哨。她娘的出现,刺激了我,他娘很美,抱着一把小提琴,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小提琴我玩过,我父母死之前,准备培养我成为一个音乐家,非典要去了他们两个老人家的性命,也把我提前带向了伟大的社会,然后我一步一步的被社会紧紧拥抱,我的手像被一双手铐紧紧的拥抱。

  看到他娘第一眼那会,我告诉身边的兄弟二狗子说:“那个女人,很适合我。”二狗子把藏在衣服里的砍刀递给了我,说:“把她旁边那男人给砍了。”我把砍刀递回去说:“没必要。”从那以后,我更加频繁的去那个学校收保护费,已至于那个学校的不良学生都认识我,见了我,熟的不熟的都会叫上一声:“虎哥”。

  我记得在我18岁的那年,在他娘学校门口我被追砍过一次,10多个混混拿着砍刀呐喊着追砍我,我提着一把抢来的西瓜刀拼命的跑,一不小心把正从校门口出来的他娘撞倒,我回过头看了一眼,他娘小提琴睡在地上,我手臂上伤口流出的血溅到他娘白色的裙子上、脸上,还看到了他娘看过来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包含着太多情绪,我解释不清楚,那就是他娘第一次正眼看我,后来他娘告诉我。对我而言,我看到一个已经被我撞到,却又不该被我撞倒的女人,她脸上有血,是我的!

  那次以后,我被迫开始我人生第一次跑路,我拿着东凑西借的五千块钱去了一个偏远的山村躲避追杀。那个是鸟不生蛋的地方,东西很难吃,没有网吧,没有酒吧,也没有我能展示歌喉的歌吧。但那里有一条河,水很浅,但很干净,我一整天一整天的泡在那条河里,有时候会把头枕在河滩上,身子放在水里睡着。一直这样过了两个月,我已经从小白脸晒到小黑脸,我决定回去干掉那个砍我的混混。回到我长大的那个城市,我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个叫老黑的卖枪人,用我最后的那四千快钱买了把枪和一些子弹,然后我找到二狗子打听那个混混的下落,二狗子告诉我前几天那个混混卖白粉已经被警察抓去枪毙了,于是我从新笼络往日的弟兄,用枪指着一个又一个敌人的头,直到他们吓的尿裤子。19岁,我成为那个地区最凶悍的恶霸。也正是那年,我儿子他娘考上了大学,一个在省会的著名大学。

  通过各种途径,我在他娘临走前一天,把他娘约到了一个公园前面。那天我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斯文的混混,把一把几年前还算是很贵的小提琴从房间里翻了出来,用一个小时把它搽的干干净净,然后走到那个约定的公圆前面。第一次见她娘没背小提琴,我走上去说:“还记得我嘛?”他娘吸了一口嘴上的烟,然后漫漫的吐了出来,说:“还记得,那个被追砍的混混。”我把小提琴递了上去,说:“搞音乐的,需要这个,我送给你的,我不需要了。”她娘接过小提琴,咯咯的笑了起来。“这琴质量不错。”他娘说。我说:“算是补偿你那件白色的裙子。”那天我跟他娘聊了一个下午。

  第二章 结婚

  4年以后,他娘从外面回来搞了个音乐培训班,而且和我搞到了一起。那时候我成了更大的混混的,这里的大不是个头的大,我彻底摆脱了小混混的称号,公安局长有时候也会叫上我一声:“虎哥”当然前提是我每月按时给他钞票,而且保证不卖粉,不破坏安定繁荣。这么做了以后,我完成了一个混混到一个生意人的过度,当然是那种带黑性质的生意人,好处在于国家不会一不小心就抓我去枪毙。
  
  那以后我也很少被别人砍,但在这个城市我不时会被一个老师追杀,他是我女人的老爸,一个伟大的人民教师,我把他女儿拐走以后,他经常会从某个地方突然冒出来,拿炒菜锅或者一本书,冲过来对我就是一顿毒打,我小弟们已经习惯我遭到同一个人的毒打,八个大汉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大哥被一个中年老师毒打,起初作为老大的我也有点不爽,不过后来习惯了,他有点像我的老子,要打随他。而且我现在俨然生意人胜过混混,混混要威望,生意人就只要钱。
  
  记得最后一次毒打我,是一个夏天,我跟他女儿谈了两年恋爱,我在一个包厢里跟客人谈生意。大概他也打烦了,那天他冲进来只是象征性的踢了几脚,要知道他第一次打我的时候,用的是铁锅,我的身体,除了头部和阴部,全被铁锅奋力的亲吻过,晚上在床上我女人按摩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把我身上淤血给按消失,比较起来,那几脚真的不算什么。
  
  回到那个包厢,话说我被那几脚踢下沙发,当然我不忘告诉客人:“陈老板,家务事,没事你等等,不要离开没关系,我们马上就好。”我女人的老爸毕竟教师出生,忙向陈老板赔礼说:“陈老板,打搅你们谈生意,不好意思。”陈老板说:“没事,你们继续。”他转过头来看我,用手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娶我女儿,我女儿都26岁了,你是不是不打算和我女儿结婚啊?”他说这话时咬牙切齿,我深知做一个26岁女人的老爸是多么的不容易,但这是他求我,不谈条件我怎么做生意人,于是我说:“娶你女儿可以,以后你不能打我。”他抄起凳子,举在半空中,足足思考了10秒钟,最后终于说:“算了,以后你敢离婚,老子直接把你杀了。”我站了起来,整理了下西装,对他说:“爸,你真的很像我爸,整一个无赖。”他爸放下了凳子,他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
  
   某个夏天我跟我女人结婚了,他穿着白色的婚纱,款式很像她以前穿的那件白裙子,在众多亲人和好友面前她拿起了我给她的小提琴,飘扬着站在某个餐桌上,在万众瞩目下完成了她人生的第一场演奏会,隐约记得他拉的是一首我小时候弹奏的曲子,是命运交响曲。晚上,我告诉我女人,说:“我想要个孩子,搞音乐的孩子。”然后我们洞房。
第三章 命运交响曲

  “这是个很复杂的时代,男人们需要有力量,已应对各种时期的变故。”我迫不及待的教育还在摇篮里的孩子说。他只给了我一些屎,我朝着厨房大喊:“什么思,你快来管管你生的崽,他拉屎了!”那个什么思说:“尿布就在桌上,你给他换换。”屎对我来说,算不上呕心,我通常更呕心某些人,但给别人檫屁股是及其降低身份的事,对作为某些人的大哥而言。

  我毫无掩饰我把这个儿子培养成爆炸式音乐家的决心,他还在摇篮的时候,我就在他那个100平米的房间装备了钢琴、吉他、电子琴、小提琴、二胡、架子鼓等等一切可以和音乐挂上钩的东西,在此期间他那教师的外公经常没事跑我家来混饭吃,酒足饭饱以后他开始骚扰我家石音乐,抱着他就往我家沙发上座,然后打开电视,边看着NBA边喋喋不休的说:“我的乖外孙,以后长大了打篮球好不好,弄死那些白人和黑人,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哦。”我那渐渐长大的儿子,越长越壮,像头小蛮牛,性格也越来越粗暴,最让我烦躁的事他似乎对音乐没有任何兴趣,一整天抓着个球类的玩意就往我家电视机上丢,他难道想袒露自己的小腿和膀子跟有着呕心皮肤的白人或者黑人像干架一样干篮球?“真是暴力粗旷的孩子”我对他那在天台拉小提琴的娘说,他娘似乎并不关心“娃,打篮球不挺好的嘛?他再搞音乐我们家就要有一个乐队了!”其实他娘不知道,我从小想当的是音乐家,不是什么鸟毛黑老大,我清楚的记得我小时候听命运交响曲的时候是多么的兴奋。

   关于理想我似乎很少提到,那得从我很小的时候说起,那时候我的父母还没有死去。我父亲是个音乐老师,他负责带领一些高中特长生进行音乐训练,他非常的嗜酒,一次喝酒过后他给他们学校的校长一个耳光,然后他被放进了学校神话教师的行列中,任何学生都会惧怕的从他身边走过,并在他的身后说同一句话:“那个人煽过校长耳光。”而我的母亲是个卖猪肉的女人,她能在两分钟之内把一只猪分割成50小块,刀法非常了得,那个菜市场被誉为刀法最快的女人,同时也是那个菜市场的猪肉西施。

  我妈曾在她去世之前一年,告诉我他和我父亲的爱情故事。一个燥热的夏天,一个风度偏偏的男子手提着书来菜市场买猪肉,在我妈的肉摊上,他挑了一条猪腿,他杀价的时候盯着我母亲的眼睛一秒也没有离开,那时候我妈还只是个才19岁的天真少女,那种27岁老男人的眼神无疑是致命,夹杂着强烈的爱意,仿佛在一个垃圾场发现了一大块黄金,最后我的母亲把五块钱一斤的猪腿只收了那个男人三块钱一斤,往后的日子,每隔两三天一个提着书并风度偏偏的男人都会来到菜市场买菜,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   
  
  不到两年,他们两就结婚了,据说我还在我妈肚子里的时候,我父亲就坐在他心爱的钢琴前弹奏那首《命运交响曲》,肚子里的我就开始听着那首曲子发芽。我出生了以后,我的摇篮就被放在那台钢琴的旁边,等我能走路以后,我父亲就把我抱在大腿上,然后给我母亲不厌其烦的弹着他的《命运交响曲》。我的命运似乎也像那首曲子一样,交响着,非典那年,我全家和那整栋房子的人被隔离在那个6层楼的房子里,然后我被父母隔离在一个满是食物和水的房间里,门被钉的死死,窗户防盗窗像牢房的铁条,我已经忘了了那段时间是怎么度过,只记得某些带着防毒面具的人撞开那扇门的时候发现了我,我看到另外一些带着防毒面具正把我父母的尸体装进白色的袋子里,搬弄尸体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那台钢琴,然后钢琴响了一下……那是音乐的最高境界,命运交响!

第四章 老男人
  
  有魅力的老男人是极品,很多女人这么说,我就切身证明了这点。坦白说我的长相还算勉强,不过脸上有个刀疤,我没素质,又没气质,我除了有钱,我不知道我的魅力在那里,我的那个才大学毕业的女秘书经常发短信来告诉我,我是多么的有魅力。狗屁!我很难想象那么漂亮的一个大闺女,为什么要泡我,我相信年轻人里面总不至于没男人吧?当然泡我的女人也不只是她一个,年龄跨度非常的大,当我知道可能是因为我有钱的时候,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她们没办法知道,我除了会心疼我的什么思以外,根本不会在意他们,理由太简单了,你是会心疼跟你大半生的家人?还是心疼漂亮的影视明星?道理人人懂,但是世界贱人多,人就比较少,很荣幸我是人,非贱人!

  关于老男人的话题,我跟兄弟二狗子讨论过,一次二狗子喝酒的时候告诉我:“所谓老男人,就是性功能下降的男人。”这点我相信,我深感性功能降低以后活跃程度似乎也大不如前,我经常会干些去钓鱼或者去晒太阳的傻事,而这些事似乎全是老男人干的。第二天我去一个老中医家里拜访,他给了我一个补阳秘方,据说是用虎鞭、鹿鞭和一些名贵药材制造而成,我花了整整2万块钱。回家叫什么思煮药的时候,她掐着一块虎鞭追问我那是什么玩意?治什么病的,我当然不好意思把我肾虚的事告诉她,男人永远不会在自己女人面说自己不行,于是我跟他说:“这玩意是人参,补养用的。”她说:“我也要补。”于是晚餐的时候我和什么思就共同吃了两大碗药汤,什么思喝完以后说:“这人参挺有肉味的。”

  晚上,在我家的大床上,我和什么思像新婚之夜一样折腾了一个晚上,两个中年人,欢乐的像回到以前的兔子,在床上被子里活泼乱跳,最后我说了唯一会的一句英文:“L IOVE YOU” 什么思说:“你文盲,读音不对。”那一会我真的年青了好几岁,我好象回到了那个送她小提琴的时代,对了她那时候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背着一把小提琴,还有烟,我终于记起她那时候的样子了,美极了。

   第二天,我女人他老爸又来了,他头发已经发白,戴上了老花镜,强壮的肌肉彻底的萎缩。他已经抱不起我那个已经10多岁大的儿子,也没办法喝着啤酒在电视机前大喊大叫:“那个黑鬼,盖谁谁谁个白鬼的火锅。”那天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着一部非常老的电影,名字是《喜剧之王》,看着看着他就哭了,然后又笑了,他说这电影戏剧极了。

  这个老头以前跟我喝酒的时候,跟我说过一件事,他说他毕生的理想不是什么篮球明星,也不是什么人民教师,他说他想当一个导演,拍文艺电影的那种,他说他要把自己拍成一步电影,他说他要把他粗旷的人生拍成一部万人传诵的电影,他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我的儿子抱着一个篮球从我和他外公身边走过,说:“爸,我去干篮球了。“然后转过身对他外公说:“外公我答应你以后干掉那些黑人和白人。”说完人已经窜了出去。刹那间我发现我儿子已经比我高了,壮的像头牛,透过他房间的门,我看见他出生的时候我给他买的乐器还孤独的放在那里,没有一丝被移动过的痕迹,我拍了我女人他爸的肩膀说:“爸,我发现我也老了。”那个中医给我开的药延迟了我一天的衰老。

五章 老子 儿子


   我的儿子长大了,长高了,长壮了,我长老了,长矮了,长肥了,这似乎是个生命的必然过程。我似乎已经快遗忘了我的那个音乐梦想,那首震撼心灵的《命运交响曲》。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命运交响曲》已经不只是一个遗憾而已,它逐渐成为了我所谓的信仰。
  
  我儿子一整天拿着个篮球就往外跑,然后大汉淋淋的跑回家忽忽大睡,我似乎已经不能寄托音乐梦想在他的身上,我老了,也累了。我不应该把我的音乐梦想像手拷一样把我的儿子锁住。他经常告诉我他是——飞人石音乐,这个称号有着狂暴的气息,我很喜欢这名字,这让我想到我的儿子热血沸腾,这让我想到我的儿子有一对翅膀,在凡间之上翱翔。而我只能是砍刀、保护费和虎哥,我永远也无法在凡间之上的白云里,用那个白云制造而成的钢琴,弹奏我的那首《命运交响》,我彻底的老的,因为我想要年轻的想法都全然失去。

   很忽然的一天,我把在我的儿子房间里的乐器搬到我的书房,我女人那天出门照顾她在医院的父亲,而我用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才把那些乱其八糟的东西搬到我的书房,累的那把老骨头大汉淋淋。然后我坐在那台钢琴前面,把手放在陌生的琴键上,按着已经快要忘记的音符,然后命运曲调蔓延整个房间,从窗户上我看到了夕阳阳光撒满整个房间,夕阳很鲜艳的红色,但又给人很暗、很舒适的感觉,我似乎还用拥有那首《命运交项曲》,在这个满是夕阳的房间里我拥有那个叫音乐的玩意。
  
   我儿子带他的女人来我家吃饭,他的女人有着可爱的虎牙,水灵的眼睛,最重要的是她那非满的屁股让我想到不久之后我孙子也即将从那里爬来这个世界,一个新的儿子,而我儿子即将变成一个老子。“她是搞文学的。”我儿子指着他女人说。“搞文学好,搞文学以后可以给你爸谢谢回忆录,把我们全家都写进去。”我女人什么思说。“回忆录先拖拖没事,现在最要紧的是给我生个孙子,我的孙子要搞音乐,嘿嘿。”我说。“好!”我儿子的女人说,错错错!是我儿媳妇说。
  
  一个星期以后我儿子就跟他的女人结婚了,那天在餐座上我最后一次和我女人的老爸喝酒,那天他像吃了伟哥一样强壮,巨大的嗓门吆喝着要和大喝一场,不醉是王八。我叫手下,拿来了碗,我一碗一碗的陪着他喝着酒鬼酒,在我旁边的什么思最后也无法抵制美酒的引诱,冲上来就是一大碗。然后我们都醉了,在那个满人熟人的酒店里,我女人的父亲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才和他女儿搞在一起那会,提着凳子追打我,威武的一塌糊涂,而我的女人吆喝着,拿起她的小提琴,爬上一个别人还在吃饭餐桌,忘情的拉着那首《命运交响曲》,最后我和我女人的父亲肩搭着肩躺在地上睡着,我的女人用她最后的那点力气也冲了过来,躺在我和他父亲的肚皮上睡着,几百个亲戚、朋友、小弟惊讶的看着电影一样的场景,我儿媳妇后来如此形容说,他还说那是文学的最高境界……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没过多久我女人的老爸就去了,是癌症,最后见到他是在医院病床上,他安详的看着我们,我凑到他的耳边跟他说:“你是我的老子,我是你的儿子。”然后他闭上了眼睛,嘴角有些上仰。我看过我儿媳妇的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嘴角上仰的瞬间,眼角垂下的刹那,我能得到一切,同时抛开一切。”
发表于 2006-6-6 12: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帖子,赶紧顶!
发表于 2006-6-6 13: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过瘾。
发表于 2006-6-6 13: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结束了吗?感觉像个短篇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14: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中篇好吧 1万多字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14: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中篇好吧 1万多字了 写多了我怕自己没耐心写完~
发表于 2006-6-6 14: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万多字不算中篇,只能算短篇,中篇的篇幅为三万以上,上了十万才是长篇,所以楼主这个只能算短篇。
发表于 2006-6-6 18: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前面有些搞笑,后面正如将军说的,很有沧桑感,也比较感人
 楼主| 发表于 2006-6-8 12: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秋石2006-06-06 18:34发表的“”:
看完了,前面有些搞笑,后面正如将军说的,很有沧桑感,也比较感人
沧桑~哈哈~~我喜欢这个评价~
发表于 2006-6-8 15: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跳跃,但故事比较完整,揭示的应该是人类不断更新换代的主题.
发表于 2006-6-9 21: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引用第8楼石寅跃2006-06-08 12:44发表的“”: 沧桑~哈哈~~我喜欢这个评价~
</P>
<>两万字到十万字才是中篇</P>
发表于 2006-6-15 2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过于跳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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