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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致2006级法学院新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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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9 21: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湖大毕业已经一年有余,但是在那里的四年所留给我的一切却注定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以至于现在在某个清晨从家里的窗台了望雾气氤氲的歌乐山,还以为自己身处岳麓山下那个拥挤狭小但又温馨自在的校园。听说在这一年间,法学院的变化挺大,整体从北校搬迁到南校就是其中之一,我们从2001年起就开始期待的愿景终于成了现实,在南校区,学生们可以徜徉在林荫道上,可以到岳麓书院去晨读,可以到湘江边去吹风……总之,可以经历更为“大学”的生活学习方式,让我们这些师兄师姐好生羡慕。不过,我并无意籍此来贬低北校——财院,相反,在这个时候,我更加的怀念起在那里的岁月,我更担心的是随着法学院的搬迁,北校是否还有辩论台上的唇枪舌剑、是否还有图书馆报告厅的大师云集、是否慈鸟书店里的思想碰撞,因为我坚信,正如世界上其他大学一样,湖南大学法学院总能给这个地方带来灵气,有一群学法之人总能让一个校园充满生机与活力。现在,法学院在山的那一边有了一片更为广阔的天地,作为湖大学子,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悲观失落。

我不知道今年来法学院的师弟师妹们都是抱着怎样的目的来到这里,如果不是倚老卖老,请允许我以自己当年的心态来分析一下。一直以来在我的心目中,法律都是个神圣的字眼,从小我甚至就认为读书就是读法律专业,考大学就是考政法学院,从事工作自然也是与法律相关的。现在看来,我走的路基本是沿着这样的轨迹,除了自身兴趣以外,环境因素大概也不可忽略。大学这四年是无疑至关重要的,人的思维、世界观等主观层面的东西在这个时候逐渐成熟,而接触了什么人、读了什么书、有了什么样的人生经历等等等等就是这个成长期中的不可缺少的元素。

与大多数我身边同学一样,在2001年秋天初来长沙之际,我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沮丧,甚至不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大学、一个自诩为千年学府的地方,正在阅读这篇文章你的也许也有同感,不过在这里结识的一批挚友多少能让我对不尽如人意的环境感到释怀。在这里,请恕我不能一一说出他们的名字,不是我忘记了,而是名字太多若疏漏了其中一个都会让我感到内疚。在那个时候,朋友就是暗夜中的灯烛、狂涛中的灯塔,给人温暖给人力量。只所以要把这点特别讲出来,就是希望师弟师妹们尽快融入现在的集体,过去的朋友圈子固然重要,但不要囿于其中,现在的才是最可珍惜的,有了良好的交际环境才有了学习生活的前提。

来到法学院之初,同学们大概对任何事物都感到新奇,这个阶段过了之后,就应该静下心来思考到底要将自己打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在我看来,学法之人应该将自己定位为“全才”,既要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又要有熟练的文字写作,既要有流利的口才,又要有感人的魅力。文科人才特别是法律学子治国是世界政坛的普遍趋势,既然选择了法律,就要有担当天下大任的心气与准备,当然走上这条路的人在总数中尽管可能不占多数,但具备了这些能力,也就掌握在社会中生存的法宝。这是对新生们的鼓励,也算是与大家共勉吧。

法学院的活动是很多的,一是因为这个专业本身需要用众多活动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来法学院以其独特的魅力往往能网聚一批优秀的人才。演讲、辩论、法学论坛、读书心得交流、3.15义务法律咨询、三下乡……总能找到你喜欢的。在这里,我无法掩饰自己对辩论的偏好,忍不住想多说几句。我认为辩论很能展示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思维、口才、气质在这项活动中都一览无余,辩论能力对于一个法律学子来说是很重要的,我在大学期间结交的最好的一群朋友似乎也是通过辩论队而认识的。正巧现在从事的工作也与辩论脱不了干系,之所以能很快进入工作状态,我想与在大学期间的历练是离不开的。

在课堂学习中,我不能算是一个好学生,不过我还是打算与师弟师妹们谈谈学习的方法。法律学是一门神圣的科学,法学院是思想汇聚的殿堂。在这里,只有真理没有权威,只有进步没有停滞。作为学生,对老师的尊重是必要的,但作为一名求学者,你们应当始终具备怀疑与批判的精神。思想自由不在于处处追求行为的与众不同、特立独行,而更要有要独立的精神世界,主要表现为不盲从、不轻信、不崇拜、不屈服。我们常用“铁肩担道义”这样的词来形容法律人,既然大学是一个人的思想成型期,那独立自由的思想人格更是要在这个时候得到锻炼与提高。

法律学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不要刻意地把自己独立于现世,而躲进小楼成一统往往是中国一些学者的选择,但如果这样,我很是担心法学根本得不到任何发展。我希望师弟师妹们在学习法律之时多关注中国百姓的现实生活状态,在法学研究中多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不过也要注意世界法学论著中的经典论述,既不要落入“国情论”,也不要走进“唯西方论”。当然,这更大程度上是描述了一种理想状态,要拿捏好分寸并不容易,总之,就是不要将太多心思放在那些可以说是玄学而不是法学意义上的命题,学以致用应该是一个大的追求方向。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说教的人,包括我对别人的说教,但是以上的文字似乎多少有这样的色彩,我想大家以一种过来人的经验教训、心得体会来看更符合我的心意。还有就是我确实很羡慕甚至嫉妒今年入学的法学院新生,因为你们有更为精练的招生规模,有更为宏伟的教学设施,有更为幽雅的生活环境,所有这一切都为你们的成材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你们没有理由不为建设一个伟大的法学院贡献更多的心力。最后罗嗦一点,欢迎大家访问望麓自卑法学院版(www.wlzb.net),那里是我们的网上精神家园,大家不要怪我以权谋私哦,呵呵。

祝你们好运,我的兄弟姐妹们!
发表于 2006-8-29 23: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哥,那么快就发出来了
枕戈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8-29 23: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8-30 08: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够迅速
02级的可以现在开始构思明年的那篇了,依次类推……
发表于 2006-8-30 13: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阅阅
发表于 2006-8-30 15: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
发表于 2006-8-30 17: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当年我们没有啊
发表于 2006-8-30 20: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别工作这么久还能保持理想不容易啊

[s:5]  [s:2]
发表于 2006-8-30 22: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笑忘书2006-08-30 20:48发表的“”:
小别工作这么久还能保持理想不容易啊

[s:5]  [s:2]
学李厅长?
发表于 2006-8-31 21: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报销.
     ***
 加油 湖DA法学!!
发表于 2006-9-3 13: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也构思了好久……
还是放弃了……
怕误导别人……
呵呵
一直坚持认为“该消失的人就消失了算了……不然会被人当成怪物……”呵呵
发表于 2006-9-3 19: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哥果然保持得可以啊,从中我也学到了很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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