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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05年的夏天,在一个人走了几个地方以后,八月初的一个早晨,我从长沙打道回府。天气热得要命,汽车站里闹哄哄一片热气腾腾。我深知离开车时间仅剩半个小时来买票会是什么后果,站内的气氛对烦躁的心情无疑是火上浇油。
我刚把票从窗口拿出来,身后就传来一个声音:“买一张去冷水滩的票。”毫无表情的声音。我转身抬眼一看,脸上也是毫无表情。不过一身行头倒不是毫无表情:两边微翘的圆形软呢帽,黑色;浅橙短袖衬衫,发白的蓝色仔裤;靴子高可及膝,深褐色;更重要的是脚下的两个包,旅行包里内容不详,另一个则毫无疑问是吉他。长发,而且身材高大,不算强壮,却很有架势。
我心下暗喜,今天将与帅哥同行——我买到的票是倒数第二张,他的就是倒数第一张了!这个事实让我的烦躁心情一扫而光。
前路漫漫,我有足够的时间在他身边心猿意马。一阵惯常的躁动不安之后,车内变得异常安静,只有汽车强劲如流水的轰鸣声不曲不挠。我的脑细胞也平静下来,开始安静地像细水一样慢慢流动。
歌手把帽子盖在脸上——我已经在心里称呼他为歌手了,假寐。我突然想起了遥远的高一,那时高考好像遥遥无期,自由的心里野草哗哗地欢快生长,什么也阻止不了它的天马行空。当时我异常迷恋高晓松,我在他的歌谣里摇摇欲坠,忧郁的时候就说:我以后要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流浪歌手的情人!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语。我在想当我长发遮颜,脸上略微的忧伤像水一样荡漾,黑暗的夜里坐在燃烧的火堆旁边,光线阴明跳跃,我的歌手正低头缓缓拨弄吉他,吟唱那些我走不进去的歌;我想当我长发飞扬,眼角溢笑,身段舞动得风情万种,此时阳光明媚,然而在我的歌手眼里,阳光也黯然失色,因为阳光也点明不了的他的心,此刻正灿烂如同盛开的向日葵;我还想当我的歌手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复杂的背影,我会在尘埃中露出明媚的微笑,然后在漆黑的夜里失声痛哭,多年后偶然相遇,他已不是歌手,我也无法再做他的情人,我们此前的相遇,可以说太早或太晚,也可以说不早也不晚……
那时我多么像一只骄傲的丑小鸭!我给喜欢我的人回语气恶毒的信,同时费尽心思去捕捉那些或许根本不是为我而送的微笑。当他冰冷着眼神与我擦肩而过,我望着窗外惆怅的长风,我说:没关系,我会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之后是恐慌的高二和麻木的高三。经过两年修炼,我内心的防御系统变得一级棒,似乎谁也不能伤害我。某一天,我在一本诗集里,看到顾城写: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我无声的笑了。我不知道是幻想铸筑了这个系统,还是高考巩固了它;因为在现在之前的两、三年,我丝毫没有想起过做流浪歌手的情人这个伟大的理想。它被我束之高阁如此之久。
倒不是没有爱情。相反,爱情之于我们的生活,就像水涡之于水墙。我们在无数细小的圆涡里穿来穿去,平常得与我们每日行走在夹满飞尘的空气中没什么两样。从前想象中甜蜜而忧伤的爱情,变得和童话一样充满置疑,而时间仍乐在其中。
我这样闭着眼睛,歌手的脑袋却慢慢的移过来,最后靠到我的肩膀。歌手一惊,脑袋又慢慢过去了。不一会儿又过来了,如此往复数次。
我偷偷的笑了,彼此心照不宣而已。
我很庆幸我们没有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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