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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就在电力系统工作,曾在电力系统的施工企业省送变电公司和省电网公司工作过,我想说的是:楼主的文章分析的没有错,无论那个设计单位肯定是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要求进行设计的,不能随意拔高设计标准。
但像按10mm厚覆冰设计的线路,遇到100mm厚覆冰的恶劣天气情况,耐张塔索所肯定不能承受这成数倍增加的力矩。
这次倒塔情况,可以说设计无错,设计审查部门也无错。但并不是说这些事故责任全在于老天,这是不对的,最大的责任恰恰在于电网运行维护部门。就我所了解的省电网运行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运行员工整体素质低,没有形成完善的事故预防机制。对于运行的线路来说,冬季覆冰肯定要是要常发生的,错就错在没有在天气异常的情况下,加强线路运检和覆冰厚度观察,一旦覆冰厚度超过设计规程许可的范围,必须采取措施予以迅速除冰,
甚至不惜停电除冰,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但这次湖南、贵州、江西等省电网发生主网解列,并非完全可以归咎于天灾,还有很大的人为责任的。我参加过我们省电网公司的多次调度早会,上至公司领导,下至运行人员,安全意识不可谓不强,但就是因为安全风险太大,绝大部分人都是采取不作为的态度,而缺乏主动思考风险的意识和超前预防风险的动力,这都是制度的不科学不合理造成的,没有人愿意承担安全风险,因为处罚太过严厉,于是大家也不愿意去积极主动预防电网风险,采取明哲保身,或身不由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最终造成集体不作为。不会主动承担责任是国有垄断企业的通病!
垄断企业本身弊病很多,我一直很支持电力体制改革,机构臃肿不说,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形成一个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很多员工基本上都是整个家族均在电力系统内工作。
牺牲的三位烈士,不是送变电公司的正式员工,是合同工或者老务派遣制员工,电力系统的很多辅业或多经单位都是雇佣大量的临时工的,工资也就2k-3k左右,或比这还低。正式员工是这个数的两倍以上。希望今年颁发的
《劳动合同法》能制止这种不人性的用工现象。
另外楼上说的短路除冰在现代电网中肯定不可能采用的,因为一个正常运行的线路,有各项二次保护,不会给你短路的机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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