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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翔的鹰

生存还是死亡,这不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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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0: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字。。。能简单说说是怎么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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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2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字。。。能简单说说是怎么情况吗??
莣憂 发表于 2011-4-9 20:50



    简单说就是一大学生开车撞伤了人,然后拿刀捅了六刀致其死亡。
现在讨论的是该不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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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00: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这么多案件的主要原因应该说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实真相,比如说就这个悔过一说,有说悔过的有说没有后来补上的,像我们这种只能通过各种媒体来了解真相的群众往往就被”不明真相“了;第二个就是理由,在律师的观点上我当然同意,只是那个叫兽的观点确实有点太又创造力和想象力了,跟最近校内上大家转的那篇关于日本曾经一个奸杀案找的理由一样的好笑,什么最后两刀还是受害人自己造成的,这个恕我智商比较低,真的不能理解。
PS:现在发生的很多事情,只能说官方的公信力连年下跌,这个很关键。ZF要想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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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0 08: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这么多案件的主要原因应该说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实真相,比如说就这个悔过一说,有说悔过的有说没有后来补上的,像我们这种只能通过各种媒体来了解真相的群众往往就被”不明真相“了;第二个就是理由,在律师的观点上我当然同意,只是那个叫兽的观点确实有点太又创造力和想象力了,跟最近校内上大家转的那篇关于日本曾经一个奸杀案找的理由一样的好笑,什么最后两刀还是受害人自己造成的,这个恕我智商比较低,真的不能理解。
PS:现在发生的很多事情,只能说官方的公信力连年下跌,这个很关键。ZF要想想办法了。
笨鸟 发表于 2011-4-10 00:34



    政府的公信力日益下降,这个无比同意。再这样下去不行的。
激情杀人一说是学理界的讨论,我国的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激情犯罪”,但是在立法和审判实践中还是考虑了与“激情犯罪”有关的因素,很可能会在量刑时从宽。你看,如果这个激情杀人的说法成立的话,药家鑫真的可能轻判的。尽管在大家看来这很荒谬,但是律师就是抓一切尽可能的机会去为当事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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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22: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飞翔的鹰


    辩护当然无可厚非,这是被告人的权利。但是理由也得让大家所接受啊。我记得上课的时候,老师提的最多的就是辛普生的案子,人家那是完全根据程序法来的,你的证据有问题,取证有问题,然后进行推断,而不是找这种可笑的理由。特别是那最后两刀的解释,真的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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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16: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飞翔的鹰


   辩护当然无可厚非,这是被告人的权利。但是理由也得让大家所接受啊。我记得上课的时候,老师提的最多的就是辛普生的案子,人家那是完全根据程序法来的,你的证据有问题,取证有问题,然后进行推断,而不是找这种可笑的理由。特别是那最后两刀的解释,真的太有才了。笨鸟 发表于 2011-4-10 22:39


那必然,什么由于被害人的挣扎造成的两刀,不挣扎等死啊?辩护理由有问题不代表不可以提出,公诉方提出质疑就是了。否则要公诉方干嘛的。。也许在律师看来,他的当事人理应死刑,但只要可能被轻判的理由哪怕是借口,他都要提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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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23: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飞翔的鹰


    但是。。。这个理由如果选不好的话,反而不就成了大家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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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11: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飞翔的鹰


    但是。。。这个理由如果选不好的话,反而不就成了大家的笑柄。。。。。
笨鸟 发表于 2011-4-11 23:39



    其实笑柄倒也没关系,毕竟是律师个人行为,但是如果说这些荒谬的理由被法庭所采纳,这才是真正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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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家鑫的案子已经判下来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药家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于杀死伤者一事,法官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当时药家鑫杀死伤者时,处于一种失去理智的状态,也就是排除主观性杀人,而这在法律上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以上是最近网上流传的文字,窃以为荒谬之极,个人认为是谣传,是有些人忿忿不平之作。在法庭没有正式宣判之前,一切都是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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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22: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艹,才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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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23: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sigh~

觉得会先来个死缓再来个无期再来个有期然后减刑,等风头过了默默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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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7: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艹,才八年
xin如止水 发表于 2011-4-12 22:37



    请不要相信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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