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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霜之哀伤

[法学院] 无知之问一:什么罪恶值得以死亡作为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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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18: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我看成“为什么罪恶值得以死刑作为惩罚了”,检讨一下。

不过如果仅仅以“什么样的罪恶是你所最不能容忍的”做为实行死刑的标准,那也不尽科学。如果不能容忍就可以适用死刑,那有太多的罪恶都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是不是都要用死刑来进行惩罚呢?

除了主观标准,还要结合客观的表现,虽然在中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还很多,但趋势是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而且在行刑手段上的人道化也可以降低外界对死刑的批评和质疑。

关于监狱的条件问题,我看对不少犯人来讲还是不错的了,至少不用淋雨吹风,吃饭也基本可以填饱肚子,我是看到不少的人因为坐牢而养得白白胖胖的,身体恶化的大多也只是以前享受锦衣玉食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8 10: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分析的方法来研究犯罪似乎存在一些问题:
   以杀人来说,在有些年代, 有些国家不属于违法行为。象早先欧洲的决斗制度,殖民地法也有收购土著人头皮是合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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