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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 13: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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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一下"滥用"这个说法吧.
滥用首先应该有个前提,就是在用并且有个正常用的限度.
正如药物滥用一样,本来可以在某种范围内应用,有利于人体,或者最起码延缓病痛.但是如果用量过大,或者在其他人身上使用,就构成了滥用.
疑罪从无这个理论,被接受有很久了,为什么现在还要谈,并且宪法学者谈,刑事诉讼法学者谈,刑法学者也谈,甚至法理学者也喜欢谈,就是因为现在中国应用的情况很不乐观,或者被看到的情况很不乐观.一个佘祥林就彻底打到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如果有的话).所以我本人对于现在在中国谈"疑罪从无可能被滥用"不止是不合时宜,并且这种"担心"反倒可能被滥用~
再回头说法律人的"固步自封".我虽然认为这种现象的确存在,但是究竟是法律人自封还是被封?
迫于政治,迫于职责人事体系,迫于"民众压力".
想要走出去,却看不到道路,只好转回来,结果书斋里面越做越远,书斋外面仍然一篇漆黑~~
结果书斋里的人觉得外面的人不可理喻,书斋外面的人觉得里面的人故弄玄虚~~
不理解导致恐惧,恐惧导致攻击~~
现在越来越不喜欢一棒子打倒一篇"法律人"的态度和做法……
要么鼓励了站在外面冷嘲热讽,要么刺激了“法律人”的抵触情绪~~
对于融合没有任何帮助。
其实觉得温老师的一个观点非常好,那就是法律人要有理性。
要理性的看待实际问题,要理性的看待法学理论,也要理性的看待自己。
个人觉得在这个方面,认识的人里面也只有晟哥他们那一辈做的比较到位一点(01级的很多有交情的人不谈论这些问题,谈论过这些问题的人又没有什么交情,只能说不了解)
现在跟风现象实在是很常见,特别是寻找舆论强势的方向然后跟进。在刘涌案中,跟进的都是骂人的,佘聂案中,跟进的都是骂警察的~~
所以,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现象:在前几个帖子一致认为疑罪从无合理的时候就趁势跟进,看到L哥和翟理反思“法律人”就又跟风“反思”的现象~~
呵呵这句话可能说的有点吓人,好象后面跟进的都是跟风一样~~
其实是不是只有你自己知道,别人谁也看不出来。所以,说你自己的看法就对了。
我的看法简单表述就是这样:第一,针对楼主的疑问,我认为在现在中国这个语境下,是“过快”的担忧。
第二,对于晟哥的“发挥”,内容上大部分是赞同的,但是我认为在这个帖子里做这样的反思不是一个恰当的地点,正如我们的法学家不应该在“刘涌案”中鼓吹非法证据排除一样。
第三,结合以上两点,我认为,正如理论可能被滥用一样,对“反思”,也可能形成“滥用”。
第四,后面看帖的不要被L哥或者偶或者别的什么人的某些话吓住。要敢于说你自己的观点,人身攻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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