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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上的文字

[舞文弄墨] 一个愤青的大学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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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9 09: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片段式的生活语言
很值得思考
想起王蒙的《尴尬风流》
发表于 2006-12-29 11: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
发表于 2006-12-29 12: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文..不多见呢~~~`楼主多多来啊....
发表于 2006-12-29 12: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发了偶的深思.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9 19: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七
  人读外语,我读古文。
  我在图书馆附近的草坪上大读古文。
  这里每天都有大批的人疯狂英语。他们朗读的声音很大,先生们女士们是在喊英语啊,大声点大声点再大声点。每天都一样,除非刮风下雨。
  我也一样,只带一本繁体的古文书。而且我真的喜欢在那里一样大声地读些唐诗宋词,因为感觉极好。我想那肯定是我大学里最值得记忆的事情了。
  
  二十八
   致一个蒙古人
  
  他告诉我他是蒙古人
  他还告诉我遥远的铁木真
  于是我想到了
  
  铁骑在大陆荒漠中的开垦
  黄沙猎风
  和蒙古帐房的一味游刃
  粗砺的语言
  和一样粗砺的眼神
  
  一帮游走的灵魂
  为何选择了定居
  这么庸俗的身份!
  等粗砺的一切消失
  等游走变成固定
  你怎么可以告诉我你还是一个
  
  蒙 古 人
二十九
  我踏上了阮籍的破车,只带一坛浊酒。阮籍松了送腰带,我们就上了路。黄土扬起在我们的车后,一个人也没有。
  阮籍的破衣服脏的手,一脸倦容,有点委琐。他一直沉默着,就那样呆呆地坐在车头上。马车由我赶着。
  忽然他猛地起身,一把夺去我手上的马鞭,恶狠狠地抽了几下。马一阵狂奔。
  黄沙漫天。
  阮籍开始高歌。
  边喝边唱,浑浊的酒洒在他破旧的衣衫上。
  马骤然住蹄时,阮籍的酒坛子滑落在马车上,旋即滚到了黄沙中间。他不唱了,马鞭随的手一扬间飞得远远的。
  世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儿!
  阮籍扬天长啸。
  
  我默默地注视着一切。
三十
  一只鸭子来找我诉苦了。
  “我为什么不快乐呢?他们总是往我肚子里填很多东西。”鸭子可怜地说。
  我放下手中的书,哦,可怜的朋友,你自己可以主动多吃些东西嘛。
  鸭子高兴地扭着肥肥地屁股走了。
  
  几天后它又来找我了,依然哭丧着脸。
  “我听了你的话,他们也不往我肚子里填食了,可,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我抽了支烟,很坦率地告诉它。
  朋友,你为什么不做古时的雁?即使野鸭也好啊。
三十一
  秋天来了。
  这只蝉终于叫不出声音了,我不敢肯定它是不是这秋天里的最后一只蝉。
  人们都发觉秋天真的凉了,这个果园在秋天的黄昏总是这样美。
  老汉一个人拄着拐杖在走。村里人不会散步,他们只愿意这样慢慢地走。一阵风过,猜想是这个秋天最后一只的蝉终于在发出最后一声歌唱后落了下来,从那个大柳树上,就落在老汉的脚下。
  夕阳洒在地上,洒在老汉身上,老汉没有满头白发,他喃喃道,秋天来喽。
  随后他又挪向自家的地里。
三十二
  我们吃着同样的午餐,却有不同的下午.一起探讨一下人是如何变得平庸的吧.
  先听都德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长着金脑袋的人,由于他的脑袋里全是金子,父母不敢让他出门,于是他"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终于这个人长大了,他忽然间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生活了,他对父母说自己要出去闯荡一下.父母说我养了你这么大你总要报答我们一下吧.金脑人就从脑袋里取出一大块金子给了父母,然后离家出走了.
  
  乍得的自由和盛满金子的脑袋让他觉得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他拼命地贪恋着物欲和享受.他学会了一切好玩的刺激的东西,他学会了挥金如土.过度的挥霍让他盛满金子的脑袋因过多地支取而时而隐隐做痛.他交了几个所谓很好的朋友,这些冲他脑子里黄金而左右在他身边的人,在一段时间内让他如此的愉快.直到有一天他们趁他熟睡从他脑子里偷走一块一块的金子.
  再后来他恋爱了.她是一个很会花钱的女人.他非常地爱她,为了爱她,金脑人一次次地从日渐枯萎的脑袋里摸出金子.
  后来他心爱的女人死了,一天这个可怜的人为了给幻想中的妻子买她心爱的一双小巧的靴子,他摸出了最后的一点金屑.然后他死了.
  
  我要表达的是,我们中间有很多人被迫以大脑为生,但又不得不把脑力心思放在另外的一些琐事上.人们因此而走向平庸.
  我可以理解,我们没法拒绝很多.没有办法.
发表于 2006-12-30 17: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好久没来,楼主更新了好多! ~在你身上, "愤青"是个值得骄傲的名词..

"二十七
  人读外语,我读古文。
  我在图书馆附近的草坪上大读古文。
  这里每天都有大批的人疯狂英语。他们朗读的声音很大,先生们女士们是在喊英语啊,大声点大声点再大声点。每天都一样,除非刮风下雨。
  我也一样,只带一本繁体的古文书。而且我真的喜欢在那里一样大声地读些唐诗宋词,因为感觉极好。我想那肯定是我大学里最值得记忆的事情了。"

呵呵,大一时候我曾在英语角背诵<声律启蒙>,引得他人纷纷侧目,赶紧逃走了...
发表于 2006-12-30 17: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PS:  无上的文字, 很自负哦~
发表于 2006-12-30 19: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史铁生
  这个和刘易思一样让人心灵净化的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欣赏刘易思且后者也把这个柔弱的中国人引为知己了。二者的共同点在于挑战。我还明白了,挑战只与心灵有关。
  他的文字总让人觉得陌生和不可名状。
  
他的世界与你的世界有着天壤之别,让你觉得陌生许才算是正常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5 18: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三
  村里死过一个女人,三十几岁.
  那年我十二岁,跟着一大群人,走到另外一大群人中间去.
  女人家四周泥堆的矮墙塌了,和补了补丁的衣服一起,被来往的人们践踏的泥里.一扇门,女人就躺在上面.旁边是两个小小的泪人和一的呆呆的汉子.
  
  我听人说,于是我大概知道了:
  她家很穷,两个孩子,都在上学.
  她本来就有病,小病不治也就成了大病,后来就治不了了.
  她爱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尽管他不是一好丈夫,他喜欢喝酒.
  ......
  她终于自己死了,她对人说她活够了,够了.
  决定走之前她做好当天的晚饭,还给自己扯一块廉价的布,做了件新衣.
  
  这是我见到的第一起谋杀,凶手叫贫穷.
三十四
  他终于没能回来.
  这位倔强的老人到底死在彼处而非魂牵梦绕的故土.
  也许,在马思聪毅然走出国门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一走就是永别.
  他能容忍的都容忍了__
  他们竟然用带钉的鞋子打马院长的脸,当局者如是说.
  尽管那是一个荒谬的时代,但老人当时的想法也许是,即使再乱,再革命,再荒谬,自己的学生也不能打自己的脸!
  
  在异邦的日日夜夜,老人一定想过回来,没人能抵挡得住月明之夜的思乡之情.
  回来吧,招魂的不仅是汉字,黄土,还有老人对少不更事的后辈的宽宥.
三十五
  我一个人坐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沙漠之行了.
  我在聆听一声声驼铃的声音,今天没有风沙,所以格外清脆,有一种很怪的感觉,远处是如血的夕阳.
  骆驼好象是老了,因为我听得出它有些不堪重负.直到我看到了它,它仍旧一步一步地向前挪着,从不回头.也许它是怕看到自己的脚印,那一连串的脚印旁边有一条很细的绳子般的东西,血!
  驼背上的人啊,他为什么受伤?他是打家劫舍还在路遇不平拔刀相助?
  那人背上的大扑刀映着落日,也是血一样冷光.
  驼铃在响,叮当,叮当.
  起风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5 18: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六
  范增论画,说画家有三类,第一类,画社会认为最好的画,第二类是画自己认为最好的画,第三类则置好坏于度外,被冥顽不朽的力量驱动着画笔作画.
  范增接着说,第一类人终身勤于斯而不闻道;第二类则朝闻道夕死可矣.最后一类则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原,日月之自明.
  
  与画不甚了了,作家与此通理吧.中国作家多第一类,迎合潮流,应时为文.第二类如王小波张承志之流,特立独行,任尔东西南北风.第三类,有么?
三十七
  让我告诉浪漫而纯情的你,在你埋怨我为什么不寄一片枫叶来表达对你的相思时,你知道那枫叶为什么那样鲜红那样晶莹么?你一定曾猜想这里面又有一个令人扼腕的爱情故事了。
  古书上说:蚩尤与黄帝大战了不知多少年,最终被黄帝打败活捉。黄帝将在涿鹿把他杀掉。但是蚩尤不是一般人,他是一个打不败的男人。黄帝怕他逃跑,所以直到蚩尤死了之后才卸去了他身上的枷栲。
  那被鲜血染红的枷栲,腥腥的。弃之大荒顿时竟化作一片枫林。每一片枫叶都是那般红,那是蚩尤枷栲上的斑斑血迹在诉说什么。
  你可以闻一闻,那枫叶的腥腥味道。
  如果你真的了解我,请不要向我索要枫叶作礼物。我可以给你别的一切。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一种人。行么?
  你讲我不懂得爱,太木太傻。其实我懂的。我还是给你讲刑天的故事吧。
  那时,炎帝和黄帝也是大战了许多年。炎帝败了,输了差不多所有一切,说实话他也厌倦了,不想再打了。他和黄帝议和。他所有的部下中,只有刑天不服输。那天,刑天左手握盾,右手持一把黑色的板斧各自儿去挑战黄帝。那是怎样的一场鏖战啊,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地崩山裂。一切都分辨不清,一切也无法描绘。不知多少个回合之后彼此的披挂都所剩无几了,只剩剥离未尽的衣衫。西方常羊山下,春色尚好,正当两人杀得难分难解之时,花红柳绿之间飞出一只七彩的鸟儿,它鸣叫个不停,清清宛宛,仿佛在呼唤刑天的名字。那是刑天的情人。刑天楞了一下,在那生死攸关的时候楞了一下。不知是谁人的阴谋还是刑天的宿命,它成了刑天的命门。就在那一瞬间,黄帝一剑下去,刑天那硕大的头颅便滚到了常羊山上。一阵阵不屈的怒吼之后,刑天弯下了他笨拙的腰,那双巨大的手在摸索自己的头。
 "我的头,我的头,头,头,头!"
 一时间烟火弥漫,木石横飞。天暗将下去,远处归宿的鸟儿忙了起来,天地之际只有刑天在喊叫。快了,快了,刑天的大手快要触及自己的头颅时,冷气逼人,一道寒光,常羊山一分为二,山移石动,只一瞬间,那头便落入深渊之中。
 后来呢?你可能要问。
  三十八
  你在床上躺了23个小时零21分钟多
  唱了19首失恋的歌
  吃了半个馒头,喝了4个易拉罐
  还有34根白沙烟
    
    
  而她
  在别人的目光中舞了不知多少个圈
  

  
  
发表于 2007-1-5 18: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给什么像样的评论。楼主好好写下去吧。
很想看看深沉的思考到最后会连成怎样的世界。
发表于 2007-1-6 21: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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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服搂主文采和思想宽度
  在谈笑中夹杂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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