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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ingjzmao

[法学院] 许志永自述:祝苏力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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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4 12: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法院院长邀请苏力吃饭,苏力说没时间,因为晚上要回宾馆看电视连续剧《环珠格格》。

我也经常做这种事情。哈哈!!! [s:95]
发表于 2007-5-4 13: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kingjzmao于2007-05-04 10:13发表的 :


问题是苏力根本就不认为有什么“充满错误的社会”,他认为“即使一个总体上说来是有用、有益的制度也不是万能的,不存在只有好处没有缺点的制度。一个制度并不仅仅因为它是制度,就不会在具体问题上,有时甚至是重大历史问题上出错。”(《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 关于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因此,他坚持认识和解释社会,而对“启蒙民众”之类的“宏大叙事”充满警惕——尽管他的每一篇文章和每一次演讲都可以视为一种另类的“启蒙”——这些都基于他的基本判断“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时间流逝中完成的……历史究竟如何发展,究竟会形成什么样的制度,又会如何形成,所有这类问题,对于身在此山中的愿意并具有一点反思能力的当代的人来说,大约总是具有某种无能为力甚至是荒谬之感。”(同上)
.......



他认为的就是真理吗?比较欣赏他的徒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学者要有社会责任心,要启迪民众的心智,中国从五四运动后就没有了新的启蒙,当下的学者就应该成为社会活动家,中国不需要那么高深的法学学术研究,学术研究再好,当局者不采纳也是白费,所以,要先改变制度,就必须以实际行动使民众接受启蒙,也要使政府认识到知识分子的力量.
发表于 2007-5-4 15: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认为的可能但不必然是真理,只不过是个人见解不同而已
学术求异无可厚非
但是社会生活应该“和而不同”为主
象这样生活上的分道扬镳
实在令人惋惜啊

另外,楼上的观点我也部分赞同,但是苏力绝不是没有责任心的,正好相反,他的责任心可能比某些身兼立法司法法学教育等诸多部门职务社会活动家要强得多,即便我们可以探讨他与波斯纳在学术上的种种关系,但是和某位曾经给政治局讲课的十大法学家却有可能剽窃民主人士著作的人相比,他在学术上的原创性与开拓性至少是走在大陆前列的

但是对于楼上“中国不需要那么高深的法学学术研究,学术研究再好,当局者不采纳也是白费”的言论
我却内心疑惑、
中国的法学学术研究高深吗???
学术研究与当局者采纳之间有必然不可分离的联系吗?
它的价值一定要得到当局者的认可才能得以承认吗?
如果是的话,那么如今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只有两大块才有价值
一是和谐社会与法治
二则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

确如此,那么中国法学院的排名中,R大的地位实在是至高无上啊……
发表于 2007-5-4 16: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altf于2007-05-04 01:57发表的 :
主帖神道,回帖自然也要神道。

小北哥,美女虽好,也会看腻哇!
回帖的长难句越来越多了(大钊的不算,因为引文多)……
另,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签名图变得特别大啊……
发表于 2007-5-4 18: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狮心王于2007-05-04 15:50发表的 :
他认为的可能但不必然是真理,只不过是个人见解不同而已
学术求异无可厚非
但是社会生活应该“和而不同”为主
象这样生活上的分道扬镳
实在令人惋惜啊
.......



呵呵,学术研究为了啥,提供给别人一个参考的尺度,但只有被有能力实行的人(即政府)采纳了才能发挥它的价值,不然就是自我娱乐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19: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笑忘书于2007-05-04 18:41发表的 :




呵呵,学术研究为了啥,提供给别人一个参考的尺度,但只有被有能力实行的人(即政府)采纳了才能发挥它的价值,不然就是自我娱乐了

其实在学术观点是否被政府采纳这一点上,苏力和许志永他们的处境是差不多的!!!许志永的主张及行动除了“三博士上书”——由于媒体的迅速跟进和网友的大力配合——获得了官方很快的回应之外,其余的维权活动无不受到各类“土皇帝”的打压。

而作为苏力来讲,似乎状况还惨一些,我还真想不出他有什么观点被当政者采纳过——尽管法学界人士总是认为他为执政党说话——在“黄碟案”中,当上级公安机关已经对搜查的民警给予开除处分之后,苏力则通过还原具体情境来说明民警行为的“语境化合理性”;在“奸淫幼女案”中,当最高院已经将“明知”作为要件后,苏力还要在过年期间去查一百多个国家的法律来证明应该实行“严格责任”;当“孙志刚事件”后,“收容遣送制度”已成过街老鼠时,他还要说它并不是生来就是个“坏孩子”……
发表于 2007-5-4 21: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kingjzmao于2007-05-04 19:52发表的 :
而作为苏力来讲,似乎状况还惨一些,我还真想不出他有什么观点被当政者采纳过——尽管法学界人士总是认为他为执政党说话——在“黄碟案”中,当上级公安机关已经对搜查的民警给予开除处分之后,苏力则通过还原具体情境来说明民警行为的“语境化合理性”;在“奸淫幼女案”中,当最高院已经将“明知”作为要件后,苏力还要在过年期间去查一百多个国家的法律来证明应该实行“严格责任”;当“孙志刚事件”后,“收容遣送制度”已成过街老鼠时,他还要说它并不是生来就是个“坏孩子”……
.......
唉……
或许在学术界尚可争议……
但是看到这些纷纷成为网络舆论指责苏力的“武器”……唉……啥都不说鸟,我也开始神道了……
其实“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22: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可以看出,苏力的偏执是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他对于“中国问题”的看法始终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试举一例:国内的很多“新自由主义者”对执政党的态度其实不啻为“秃顶之虱”,谁都知道他们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可他们偏偏会用很多学术语汇来使自己更为安全,比如,他们会说中国目前处于“后极权社会”(???),只有被视为“御用文人”的苏力直言不讳——“中国是一个党国”……

当批判现实的言论日益多起来以至于成为一个学者每天“开门七件事”的的时候,自由派的风险其实并不见得比保守派更大(这里仅指“学术风险”,并不包括“政治风险”和“人身风险”,看看《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就知道了,真正被禁止在公开刊物上发文的恰恰是巩献田他们……);当然,上述评论决不针对许志永,我始终认为他是好样的,他和苏力之间只是信仰不同,无涉对错……
发表于 2007-5-4 22: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kingjzmao于2007-05-04 22:02发表的 :

当批判现实的言论日益多起来以至于成为一个学者每天“开门七件事”的的时候,自由派的风险其实并不见得比保守派更大(这里仅指“学术风险”,并不包括“政治风险”和“人身风险”,看看《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就知道了,真正被禁止在公开刊物上发文的恰恰是巩献田他们……)

这个其实彼此彼此了……支持物权法的其实未必是自由派……修宪的时候被要求禁言的多得多吧,呵呵
突然想起来……貌似你也挑过苏力的毛病……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23: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北群空于2007-05-04 22:18发表的 :


这个其实彼此彼此了……支持物权法的其实未必是自由派……修宪的时候被要求禁言的多得多吧,呵呵
突然想起来……貌似你也挑过苏力的毛病……

保留其观点和研究结论,欣赏其文采、逻辑、论证过程和研究范式,呵呵……
发表于 2007-5-4 23: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kingjzmao于2007-05-04 23:00发表的 :


保留其观点和研究结论,欣赏其文采、逻辑、论证过程和研究范式,呵呵……
其实你真的挺八卦的……哈哈。
睡觉了,晚安……
这么晚了你居然还在上网?
最近没有沉迷于酒精和聚会中?
发表于 2007-5-4 23: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学研究以当局采纳为评判标准,学者直接去投笔从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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