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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叶秋声

关于此版"小琬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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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5 0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5楼

    首先,我声明一点,我无意于争论.我希望有意于争论者
     1)不要带有人身攻击
      比如"你要是不信你就娶了小琬姐,有本事你忍她一辈子。"
     2)不要用讽刺的口吻.
现回复5楼如下:
1.从你的陈述,我可以理解如下:现实中的你是害怕她的,或者说你不敢去面对她.也就是说用合理的手段正面的解决不了,不能光明正大的解决矛盾.

2.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是说,你们的手段有点见不得阳光,或者说有点"下三滥",否则的话,我感觉凭借你和你的支持者,和她当面说清楚,那样也许就会多些理解,少些隔阂.

3.她有侵犯到你的权利了吗?如果有我建议你去法院或者报案,我想这样即合理也合法,对吧?

4.至于本版是否因这个事被搞的乌烟瘴气,我想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我不想说什么.有争议的东西大家可以拿来在论坛上说,但是我想提醒您的位置是在"院系学术"版块.另外,我感谢你对我的错字的纠正.

5.我说的"宽容"不是单指对女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宽容,(看看学校和学生对赵承熙的态度,我想你会理解我的意思的http://news.hnu.cn/showcontent/i ... d=31415&Itemid=)当然也包括对咱们讨论的对象.
发表于 2007-5-15 00: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小琬的粉丝起个名字吧
叫晚亭?
发表于 2007-5-15 00: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碗粉
发表于 2007-5-15 10: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的跟帖

发表于 2007-5-15 11: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月光笑侠于2007-05-15 00:52发表的 :
给小琬的粉丝起个名字吧
叫晚亭?


他奶奶的
发表于 2007-5-15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五楼:我不晓得你和小婉姐姐有什么过节,以至于你一再对她百般羞辱.我也是电气院03级的一名女生,小婉姐姐的事我也是听说过的.不过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不一定可信.而我接触的小婉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吧.就要毕业了,就单冲这一点,以前的过节就不要再计较了.
  还有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如此去伤害一个女孩子会对她有多大的伤害吗?非要闹的人尽皆知了,你的心里才会高兴吗?你敢担保很多年以后你你不会后悔你今天的年少轻狂吗?
  时间是会为你回答这一切的,当昨天的恨意已经消退,而那恨意所带来的伤害已经显露出来时.你后悔也已经晚了!!!!
  我曾经也受过像小婉一样的待遇,知道一个人被恶意中伤的痛苦.那些人给我的噩梦我到现在还不能摆脱.也可能会影响我一辈子.而我所受的中伤有还比不上小婉的百分之一.结果怎样你自己去想.
  宽容别人就是宽容自己.希望你好自为之
发表于 2007-5-15 14: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热爱生活: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还有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如此去伤害一个女孩子会对她有多大的伤害吗?

这位同学,小琬姐的字典里就不存在所谓的“伤害”!

一个正常的女人,会坚持几乎每天去男生寝室找想骚扰的那个男生么?
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在被男生寝室都鄙视之后还坚持热脸贴冷屁股么?
一个正常的女人,在敲开男生寝室门后,发现迎面而来的是一盆自来水后,还能笑着和那男生搭讪么?
连续两个寝室,连续两盆水呢?
(我靠,连喷!)

这些事情她都干过,您觉的她会被伤害么?记得她在复邻舍门口追打一位男生,上课拍桌子骂一位男生,等等,我倒是更担心他们是否受到严重的创伤。

在他的字典里,只有自己,只有想方设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包括男人。

热爱生活,你的想法是好的,你也是个好心的女生。
但,不要把世界想的那么美好。
就要毕业了,祝你好运!
发表于 2007-5-15 22: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2楼,最好不要用“我希望”这类的词。除非你想学小琬姐,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你理解的非常对,我是很害怕她。同时我也非常地害怕你,因为你和她一样的无知,并且还自以为是。无知者是最无畏的,所以我不和你争什么了。03级的事我不知道你了解多少,所以你发表的看法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参考价值,更不指望你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了。
回17楼,我只是陈述了一些事实,并且在此情况下自然而又迫不得已地使用了一些贬义词,说我百般羞辱小琬姐我实在承受不起。小琬姐干出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只能说她是自取其辱。小琬姐做的丑事你也许没有看到过,所以你不相信也是情有可原的。我不知道小琬姐在女生面前把自己粉饰得多么美好,但是她最丑恶的一面在我面前已经暴露无遗。如果你好好调查一下,应该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的。提醒你不要和小琬姐一样,认识事物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这样是绝对要不得的。
我绝对无意与小琬姐为私人恩怨如此纠缠,但是说法是必须要讨到的。她所做过的事必须出来承担后果。我不要求道歉,但是至少要承认,而不是每次交涉时一而再再而三的抵赖。
谢谢坐爱枫林关于伤害一说的回复。相当精辟而又言之有理。对于热爱生活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我但愿你的情况是和王小琬不同的。因为她之所以得不到尊重是因为她不自爱。我也试着对小琬姐宽容过,所以希望在我对你说“X你妈”的时候,你也可以试着对我宽容。
 楼主| 发表于 2007-5-16 12: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9楼

也许吧,也许我是无知的,起码你这样想
但是,我无知也没有无知到"出帖就伤人"的程度.

自重吧,本来就没打算发帖讨论,我只是想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其实我不怎么发帖,看我的记录可以知道.
发表于 2007-5-16 22: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搂主!
但是在这里也想提醒wanru,你是一个女生,请矜持一些!
发表于 2007-5-17 11: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矜持是不够的。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自我尊重。自取其辱者没有资格跟别人谈伤害。
发表于 2007-5-17 16: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怎么活着的方式,当然同时我们也不能剥夺人家言论的自由
所以我们该学学狄更斯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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