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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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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isten-2001于2004-12-13 10:38 PM发表的 :
1903年 (光绪二十九年) 湖南巡抚赵尔巽奏改岳麓书院为湖南高等学堂,并将由时务学堂(1897--1898)、求实书院(1898一1902)演变而称的湖南大学堂(1903) 并入高等学堂。另借贡院设湖南高等实业学堂。这说明公专与湖南高等学堂是两回事!
工专创办于贡院,贡院在哪里?在长沙市开福区的巡道街旁,有一道古院墙,该墙长200多米,为清代雍正年间“湖南贡院”的院墙,距今已有270多年历史。然而昨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这道被长沙市人民政府列为保护建筑并挂牌予以保护的古院墙,却遭到了人为的污损和破坏。
那么,你所说的该学公专原本就是创办于书院,只是后来搬了出去,现在又搬回来了。这段历史是这样的就是错误的!
1916年,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并入武昌高等师范。此后21年湖南没有高等师范学校。也就是湖南高等师范学校整体已经迁往武昌,并入武昌高等师范!武昌高等师范应该作为湖南高等师范学校理所当然的唯一继承人,至于部分老师留在湖南省,不能作为依据!
不好意思,确实搞错了,当时的湖南贡院确实不在书院,我把他看错成了书院的文庙,呵呵 ~
但是,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的名字中,分明就有“公立”二字,怎么可能是私立?
湖南高师并入湖北高师的部分,不是原湖南高师的全部。一是该年有学生毕业,且不再招新生。二是相当一部分老师留在后来的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三是所有的财产全部都留给了后来的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怎么能说“湖南高等师范学校整体已经迁往武昌”?
至于为什么说根据刘教授的这篇文章,武昌的湖北高师不能作为书院的传人,上面的回贴已说的很清楚,恕不多说。“至于部分老师留在湖南省,不能作为依据!”,请问,依据刘教授的这篇文章,你的理由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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