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引用第17楼perhaps.blue于2008-11-12 18:23发表的: 理性分析下,存在爆冷的可能。毕竟大一(是派的大一的)的孩子,还没有接受专业的学习,可是咋听起来,这事怎么就那么别扭。 回想到两年前,听到法学颇带疑问地输给某院,作为一个非法院人,毫不犹疑地为法学写下的种种文字,然后再对比今天刚刚看到的这个新闻,实在有点异常错愕。 在我看来,法学人应该是湖大人文精神继承的标兵,某些东西法学人责无旁贷。只是,当你听到法学院辩论赛首轮就输给了体育学院,你会如何是想? 对于参赛者,他们只是输掉了一场比赛。对于更多像我一样的人而言,这意味着希望的沦丧,曾经摇旗呐喊的一块阵地,丢失得太快。——确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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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7楼南离焰于2008-11-13 00:25发表的: 去年首轮确实念错了 广院对法学 lz没说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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