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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2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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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麓山水王于2005-04-26 21:30发表的:
哈哈,眼看手勿动,不要讨论,讨论的删贴,尽在不言中,呵呵~
水王,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
大清龙报4月25日本报评论员文章
作者不详
大清龙报4月25日本报评论员文章
坚决查处利用嘴巴非法说话
最近我朝发生的一些议论国事事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整个事件的酝酿组织和发生,大多是通过嘴巴来完成的。有的通过嘴巴策划,有的用嘴巴传播谣言,有的用嘴巴煽风点火。总之,通过嘴巴和表情等即时工具,聚焦话题,组织事件,改变社会动员模式,达到其目的。
对此,刑部、礼部近日已经明确指出,“未经批准,通过嘴巴议论国事的,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百姓和秀才依法办事,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议论国事活动,也不要利用嘴巴和表情等来传播鼓动议论国事的信息。对于借机进行“打手势”甚至“打手枪”等非法过激行为的,刑部将坚决依法查处。”
这就划清了一条非常明显的界限:极少数人通过嘴巴和手势呼朋唤友、煽情发嗲、迷惑人心组织策划非法议论国事活动,已经触犯了我大清法律,必将依法受到惩处。
对大多数不明真相观望了议论国事活动人们,也要分清是非。观看“议论国事”活动,只要有违相关道德,同样将以不道德行为论处。我们希望一切善良的人们要提高警惕,别再上当受骗。
必须明确指出,嘴巴虽属于个体器官,却又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表情、手势等高难度身体活动,可以表达想法、感情等,为人类服务,但其中传播的内容,因传播者的政治立场、价值判断、动机目的、行为指向等不同而带来不同的社会后果,当这种后果危及臣民秩序乃至朝廷安全时,法律的干预介入理所当然。这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无一例外,没有一个朝廷或官府会放任嘴巴、表情损害自己的利益而坐视不管。认为利用嘴巴、表情可以不负责任地乱发发言,甚至散布不满情绪、扰乱人心还暗自庆幸这是“话完风吹过”不似文字记载一般有迹可查,于是可以不付出代价,这是十分幼稚的想法,也是“法盲”的表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嘴巴再大,也要受王法的管制。我们是法制国家,在中国、在上海,任何人利用嘴巴及表情来乱说话乱表达,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当前维护朝廷稳定大局的关键时刻,我们殷切希望广大爱国百姓和青年秀才,深明大义,担起重任,积极配合朝廷,坚决查处利用嘴巴非法传播,共同来捍卫我朝法制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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