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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10-30 17: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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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 这个周末太忙碌,没时间写日记,在此抱歉,一齐补上
2006年10月26日
早上,找上一个相熟的警察叔叔,跑到打好招呼的派出所.户籍警姐姐热情的接待了我们,我一边扯谈一边回答户籍警姐姐的问题,诸如籍贯,出生地,身高,性别之类(我靠,性别你也问,莫非我太李宇春了?).5分钟之后,我拥有了一本户口本,户主的名字是我,住址是一个我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我抽出一包芙蓉王,连身道谢.她说她不抽烟,我说给姐夫抽嘛.她笑着摇头,不知是老公不受理抽烟这项业务还是她老公已经奔出了她的服务区
下午又跑到出入境管理处,那厮居然又说我照片没扫描进系统,要我找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还说我身份证是外地的,不行.我顿时怒了,敲着大理石服务台说:有什么资料要求你一次说完好不好,我是给公安局批过房子,做过贡献的,你再七里八里,不要逼我去找你们高局长. 那厮沉默了半分钟,终于说:身份证算了,户籍证明还是要,麻烦你开一个.
我转身就走,开就开吧,我本来也只是吓她,怎么可能这么点小事去找大领导......
晚上,今天陪我弄户口的警察叔叔过生日,我应邀过去喝酒.进去一看,阵势不对,他们分局的局长,所长,警长统统在列.看上去都是酒精沙场的猛将.还好另有一个猛男陪我应战.
那局长果然不同凡响,一开场拿起装满白酒的啤酒杯就要一口闷.可惜古德里安实在非我所爱,我只能利用毛爷爷的战术苦苦支撑.众人一阵觥筹交错,场面混乱,昏天黑地.两瓶泸州老窖损失殆尽.可局长还酒意正浓.几车子脱到KTV,又开来了一瓶洋酒.另一个猛男开始冲锋在前,陷入了包围,现在已经沦为了仅供瞻仰的形象.我尽管也略感不适,但基本还能且退且战,只等到援军应召到来,搬师回朝.
不过今晚,旁边几个单身贵族却正好达成了一个协议,明晚去长沙玩,让阿三介绍几个单身女孩来相亲.<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52966%26position=8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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