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麓自卑—湖南大学最具潜力的校园传媒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寒武纪

重庆最牛钉子户 誓与房屋同存亡,热图继续追加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19: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0楼lsoujinsong于2007-03-25 13:25发表的 :
我认为只要政府给足了补偿金~而又有房屋住~就行啦~
何必呢~我看他们家还是想要更多的钱吧`

为权利而斗争啊,个人对权力和金钱的无度妥协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也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不负责。
发表于 2007-3-25 19: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小日本否认屠杀事件之时
中国能出现像钉子户那么多的抗议者就好了
貌似我听到新闻大都关于窝里反的事
看的烦不胜烦
感慨一下几个秃顶的同学
那三千烦恼丝去的真是痛快
发表于 2007-3-25 1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1.钉子户有自己的产权,他执意不拆,当然是他的权利,法律要进行保护。
2.城市房地产开发是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乃至主要手段。降低房价,为百姓创造合适的居住环境,应该是通过规划,土地,银行等部门的调控措施来实现。如果房产开发由于钉子户而出现半死不活的僵局,是整个城市的悲哀。
3.很多合法的事情,不意味着在道德层面上无懈可击。
发表于 2007-3-25 21: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钉子户做了件合法的事,但这个法不保护整体利益,也就是不道德...那到底要怎么样做才能既合法又道德?我想这种人肯定是存在的,这种矛盾看来无法避免..他的抗争当然充满意义,最起码开了个斗争的先例,养成人人司法的风气,这就是他的价值所在...是这样不?
发表于 2007-3-25 21: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3楼栗栗子于2007-03-25 19:14发表的 :
当小日本否认屠杀事件之时
中国能出现像钉子户那么多的抗议者就好了
貌似我听到新闻大都关于窝里反的事
看的烦不胜烦
感慨一下几个秃顶的同学
.......


  照你这样说,,美国人窝里反多着了。 .有多少示威和游行...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2: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5楼曲水流殇于2007-03-25 21:45发表的 :
    钉子户做了件合法的事,但这个法不保护整体利益,也就是不道德...那到底要怎么样做才能既合法又道德?我想这种人肯定是存在的,这种矛盾看来无法避免..他的抗争当然充满意义,最起码开了个斗争的先例,养成人人司法的风气,这就是他的价值所在...是这样不?

其实这里面只有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而两者在民法上是平等主体,我是不赞成随意套用所谓集体、整体利益的,如果硬要这样的话,我可以推导出被拆迁户的N个亲戚,这N个亲戚又有N+X个亲戚,所谓一损俱损,这样一来被拆迁户的整体利益是不是同样受损了?
个人利益有其存在的理由,与所谓整体利益应当受到同等保护,其实整体利益就是由一个个的小利益组合而成的,既然小利益都无法维护,那大利益又怎么保全呢?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你还不理解,那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大家都很饿,经过大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剥夺你的财产,让大家饱餐一顿,表面上看来大多数人都满意了,整体利益得到维护了,但实际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中国人长久以来被所谓集体利益忽悠惯了,对私权缺乏基本的尊重与保护,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观。
发表于 2007-3-25 22: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长久以来被所谓集体利益忽悠惯了,对私权缺乏基本的尊重与保护,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观。"
  我很同意以上这句话..
  但你举的例子,我又觉得不妥了。.因为拆迁是有赔偿的..而剥夺我财产似乎太霸蛮了..
  其实你应该把自己套在假若你是被拆迁户,你会怎么样..既然已经同意赔偿我了,价格如果合理了,这样看来我觉得个人利益已经保护了.钉子户你就不能考虑考虑整体利益.我想不通钉子户还有僵着不拆的理由.
  再说,就象月光说了,因为你一个人而影响城市化的进展,这样总不好吧..那钉子户这样僵着到底想要干嘛.所以我以为钉子户的做法有点不道德.


  我现在的想法是钉子户的做法是有意义的,但有点不道德..然后是,我们要实行法制或民主之类的。.当然要尽量的抗争,司法合法上的抗争,权利斗争..到差不多能保存自己合法利益后,就放手了,何必僵着不放,影响整体利益了..我始终觉得城市化符合你不怎么认同的整体利益.
发表于 2007-3-26 17: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说话的语气和方式就叫“道貌岸然”?就叫“装B”?
我想你这么多年来收的教育都白费了,有你这样的国家公务员在,果然是“国之栋梁”! [s:97]
发表于 2007-3-26 19: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的那个重庆消息BLOG也被关了...
世界真和谐...
发表于 2007-3-26 20: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寒子,你确定这个不是卖多少钱,而是卖不卖的问题?
我说一下我的看法,你别骂我白痴啊。
怎么我看报纸,上面说的是开发商给他们一楼每平米一万,二楼每平米三千的补偿,初次作价200多万,(后面可能又加了)两口子嫌少,其中女户主的一句话特别重要:做门面的话,一楼一平米也要13万,二楼也要8000多。。。。我算了下,他们两百多平米的建筑面积,岂不是要开发商给他们几千万?
  如果开发商按他们的开价补偿,那先前那些已经搬了,拆了,并领到补偿金的拆迁户,不是亏了?而且,以后征地,动辄要按照户主的开价,赔偿他们几千万,甚至更多,谁有那么多钱?谁还再来开发?大家是不是就住这样的房子,社会再也不要前进了?
  如果开发商不给他们要求的价钱,他们挂着国旗,现在又争取到了这么多人的支持,而且,从法律上讲,他们也得到了支持,房子就一直不拆,梗在那里,工程一直延期,大家都扛着,到头来,是谁的损失?而且,其他要征地的地方,每户都学他们,拿不到想要的数目,就挂国旗扛着,以后,谁还敢开发地产?谁还来征地?
  小寒子,你晓得我是谁的吧?呵呵,我今天在你的地盘放肆一回,我的看法不成熟,你别骂我啊,教导我就是啦。
  以后衣锦还校的时候,如果我还在长沙,一定请你去吃北校的火锅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10: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1楼桃花水母于2007-03-26 20:26发表的 :
小寒子,你确定这个不是卖多少钱,而是卖不卖的问题?
我说一下我的看法,你别骂我白痴啊。
怎么我看报纸,上面说的是开发商给他们一楼每平米一万,二楼每平米三千的补偿,初次作价200多万,(后面可能又加了)两口子嫌少,其中女户主的一句话特别重要:做门面的话,一楼一平米也要13万,二楼也要8000多。。。。我算了下,他们两百多平米的建筑面积,岂不是要开发商给他们几千万?
  如果开发商按他们的开价补偿,那先前那些已经搬了,拆了,并领到补偿金的拆迁户,不是亏了?而且,以后征地,动辄要按照户主的开价,赔偿他们几千万,甚至更多,谁有那么多钱?谁还再来开发?大家是不是就住这样的房子,社会再也不要前进了?
  如果开发商不给他们要求的价钱,他们挂着国旗,现在又争取到了这么多人的支持,而且,从法律上讲,他们也得到了支持,房子就一直不拆,梗在那里,工程一直延期,大家都扛着,到头来,是谁的损失?而且,其他要征地的地方,每户都学他们,拿不到想要的数目,就挂国旗扛着,以后,谁还敢开发地产?谁还来征地?
.......

你首先怀疑赔偿价格太高,本身就说明你有一种先入为主的看法,那就是被拆迁户在动迁中必然是要吃亏的,而开发商必然是要赚钱的,这不符合市场交易法则,如果是这样,跟抢劫何异?人家200多的建筑面积难道也有错?那是不是非要每个人手上只有一根打狗棒你才心安理得?
开发商有没有能力赔偿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你没这个实力你干嘛要来啊,那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每一个人也可以要求政府批地来从事房产开发,必定导致良莠不齐,破坏经济秩序,所以门槛高一点的好,一来被拆迁户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也避免了空手套白狼。
你还有一种见解,那就是新房子就代表了社会的进步,老房子旧房子就代表了社会的停滞,我始终认为,人的进步是第一位的,突出的表现就是个人的自由边界不被任意侵犯。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规定了明显的不利于被拆迁人的条款,现在“最牛钉子户”得到的仅仅是道义上的支持,而不是你所谓的法律上的支持,只要失衡的法律未被矫正,这样的乱象必定会不断上演。在大象与蚂蚁的角逐中,表面上的公平实际就是一种不公平,必须要有一种机制使得天平倾向实力弱者,才能保证实质上的公平,所以我们怎么支持钉子户都不过分。
说了那么多,总之我觉得你的逻辑很奇妙,概括为一句话就是为了城市的进步,被拆迁人必须让步,那我为什么不反问你一句:为了人的权益与社会的和谐,开发商为什么不让步?因为对开发商来说,你让步无非是少赚一点,而让个人让步就是彻底断了人家的后路。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11: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9楼小奸商于2007-03-26 17:01发表的 :
注意说话的语气和方式就叫“道貌岸然”?就叫“装B”?
我想你这么多年来收的教育都白费了,有你这样的国家公务员在,果然是“国之栋梁”! [s:97]

教训够没有?三个代表、8荣8耻还没拿出来呢,说明您老人家理论水平修炼还不到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每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湖南大学望麓自卑校园传媒 ( 湘ICP备14014987号 )

GMT+8, 2024-11-28 22:03 , Processed in 0.227718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