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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徐昕致信西南政法大学校领导,直指官僚化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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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02: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昕教授是我本人很欣赏的学者,而这封信中所指出的现象从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是中国高校管理体制现状的一个缩影,或许我们都可以从中产生某种共鸣……

徐昕,1970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司法制度学科负责人,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3,导师:张卫平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5),律师(1993),经济师(1996)。 
其博士论文《论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曾获如下荣誉: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2003年清华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
本文引自徐昕教授博客 诗性正义:http://justice.fyfz.cn/blog/justice/

致张国林书记和陈彬校长

3月18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刘思达和美国律师基金会Terence Halliday教授来重庆调研,这是十分难得的学术交流机会,因此,我打算19、20日分别申请一次讲座。

原来就十分惧怕繁琐的批准手续。这次一申请,更是吓了一大跳。一次讲座需要四个部门审批,比原来还增加了二个审批部门:

1、党总支——我现在还不知道是指什么部门的党总支。
2、宣传部
3、科研处
4、外事处

由于演讲专家是外国教授,以及虽然是中国学者但在外国呆过几年,因此,特别需要外事处审批。外事处说,由于现在是敏感时期,所以还需要重庆有关的外事部门审批,并且除了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外国专家来重庆的时间和日程安排。——国家不是说现在已经是太平盛世吗?好象我出生以来的近四十年还没有什么时候不敏感的?

对于学术讲座,学校越来越不愿意支付费用,对于外国专家的讲座,学校从来就不支付任何费用,可是却要设置如何之多的审批程序?像我这样一位普通的教师,有如此多的精力来应对这些行政部门的审批吗?

学术讲座是获取外部信息、提升学术水平和声誉的重要渠道,外国专家来重庆顺便为学生举办讲座是一件大大的好事,而且无需耗费学校资源,讲座也是西南政法大学自身宣传的“论辩文化”的核心部分,在教学评估时期光荣地被列为鲜明的办学特点,如此严重的行政化现象如何实现领导们提出的“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

其结果便是,没有老师愿意去申请讲座,或者每申请一次讲座便要积聚对行政部门的恐惧,或者只能由所谓校领导或者部门领导来安排讲座——他们来安排是非常便利的。

如果担任了党政领导,办事就相当容易,办事人员会把一切安排得十分妥当。也因此,校领导不会知道普通教师要办一件事情有多么得不容易。

讲座审批其实应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学校支付费用的讲座由科研处审批,学校不支付费用的讲座最多只需要备案,外国专家讲座可以由外事处审批,但只要确认不是外国特务反革命分子即可批准。

学校的行政化趋势已经越来越严重,在各个方面都十分明显。行政部门不是为科研教学服务,而是管理、规制甚至能卡则卡,以显示其权威。只要办事,就得扯皮。

举几个例子。去年司法研究中心要求安排相对固定的研讨场地,原来利用一年多的科研大楼说是给了后勤集团要收费,扯皮扯了近半年,经多方协调才解决,报告打了五六个。

司法制度学科建立以来要求引进人才,近三年没有引进一个人。二年多前,联系了一位外校的优秀博士,人事处说找法学院,法学院说找民诉教研室,民诉教研室说学科分出后不管,没有人又不能建教研室,来回扯皮,没有一个部门领导出面协调这样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难道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是我个人的事情?

老一辈的教授退了,许多人连学校网站都没有出现一个名字,仿佛他们从来就不存在过。要知道这些教授哪怕是挂个名,其影响力都可以相当于现在任职的10个、20个、30个教授。而年轻一代又没有成长起来,即使成长也永远无法赶上这些老教授的影响力。成长起来的人也是走得多,这虽然是个人选择,但不会跟学校的制度和不太留人的姿态无关吧。学校所谓严把进人标准,试问有多少人愿意到我们这样一所高校呢?没有“请”的姿态,能够引到人才吗?

龙宗智校长在任时曾经谈好,引进海南大学副教授王琳的事项,但后来东扯西扯,得不到落实。

去年六月,我找领导要求先从司法制度专业博士生中先安排一人留校,以解决我负荷过重的问题,回答是一刀切,不进硕士,没有一点通融的余地。而后来,学校也进了其他的硕士。我决不反对这位同事的进入,而且很支持,而是认为学校办学不能太僵化。

去年底学校通知学科报进入计划,我代表司法制度学科报了二个指标,法学院经过研究决定,要我打报告。这也要打报告?我的老天,我有这么多时间、精力和心情来打这类报告吗?

凡事就要打报告。学校大力表彰本人获得吴玉章科研奖,在表彰名单上列在最前。后来,科研处某领导告诉我,作为重庆市社科奖三等奖对待,奖励三千。吴玉章奖五年评选一次,奖励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论著,几乎是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规格的奖励之一,授奖单位的奖励金额就是二万元。我说,这也太少了吧。科研处的这位领导说,不要就打个报告,捐给我们科研处。虽然这话带有一定的玩笑性质,但却深刻地反映了学校运作的“报告-审批”机制和行政人员的官僚思维。

只要有一点权力,就可能用来卡人或者随便运用。举个例子,编辑《司法制度讲演录》时,科研处说字数多了,我被迫将其中一次讲座删掉,然而,这次讲座的内容却出现在《诉讼法讲演录》中,而这本书比前一本要厚得多,定价就高出7元。科研处的同志事前事后根本不跟我说一声,也因此这部分内容不可能像我们那样进行细致的修改和校对。

本人十分珍惜时间,耗费这么多时间来写这封很可能毫无效果、还可能引发校领导或部门领导不快的信件,完全是出于为学校发展的考虑。听到社会上评介学校地位的“日益衰落”,我很心疼。学校运作的行政化色彩再不抑制,学校地位将受到更大的影响。

本人很想干一番事情,把司法制度学科和司法研究中心做好,甚至曾经想做成全国一流,也自以为能够实现。除了个人的研究之外,还组织了一大批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如经费支持、挂职检察长助理、司法局长助理。司法学术沙龙坚持每周一期,至今138期。学校基本没有有影响的丛书,我一个人基本上没有利用学校的资源(学校的资源也不是普通教师可以利用的),就办好了《司法》杂志和司法文丛,《司法》杂志马上出第4辑,司法文丛已经出版了6种,今年可出齐10种,司法文丛由于质量高,出版社都支付较高的稿费,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影响。但几年来,一个人做十个人的事,已经太累,尤其是在僵化的行政化体制面前,心已累,已经没有力气也没有太多兴趣再去努力了。

这是一封正式的信件,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无论如何,衷心祝愿学校发展得更好!

徐昕

2009-3-11


本信件未经细致校对和斟酌,不妥之处敬请谅解,因为出自爱校之心。
建议此信抄送所有校级领导,人事处、科研处、外事处、宣传部、法学院等部门领导。
发表于 2009-3-31 10: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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