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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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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08: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喜欢看金鸡,好片子,里面预言刘德华会当特首
可惜有人抢先了,因为舔屁沟这种事情,总是年长的先学会
果然,香港的陈先生学的相当麻利
曾志伟说得对,也说得不对
成龙表达是有问题,毕竟是英港出身,将无限忠心隐藏于一片废话之中的本事,从小就没处练去,如今出现这种技术性问题也在情理之中,他也确实是心直口快,哪晓得从来忠心更要巧,这么表是要打屁屁的,圣上也难看,怎么用你呢
说的也不对,成龙同学还是心思敏锐的,今年什么时候,该讲什么不该讲什么,清楚的很。您没看奥运闭幕春晚老哥们跳的那一个欢么,人生第二春的信号,那是感觉的清清楚楚,心里透亮
列位都忘了这位七小福之一原名叫什么了吧,名讳名讳,如今现了真形了
韩寒还是没文化啊,不懂占卜八卦之术
发表于 2009-4-23 09: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意思啊?看不懂~ 楼主能在明示一下不?
发表于 2009-4-23 11: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龙叔叔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嗯。
发表于 2009-4-23 12: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龙哥哥也说了很多该说的话~~

成龙哥哥在“自由”面前加了个“太”字,解释起来相当不一样了。

至于中国人需不需要管,那是众口难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需要管!

每个国家都有法律,这就是用来管人,中国人也肯定是需要管的!

我们只是说中国被管的“太”严!这从N多行政条例、城管就能看出来!

所以我还是支持成龙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5: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是说中国被管的“太”严!这从N多行政条例、城管就能看出来

那还支持这个大哥的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5: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是用来管人的,是人们制定出来互相约束的
不要忘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共和国里,国家主权来自这些成龙认为欠管的人
按成龙的说法,孙东东之流说的都是基本在理了
只有小孩和心智不健全者才会冠上欠管这种话,你听过谁对成年人这么说过么,至于管教,三种人,小孩,精神病,还有囚犯,成龙觉得圣上把我们都当成这三种人之一很不错,韩寒由此推论出没准他下一句就是“朝鲜这样也不错”或者“还是金家有办法”真是在情理之中。现代国家的基础就是相信每一个公民都是心智健全的,孔庆东和成龙这种人,不怕遭到违宪调查么
成龙,这个名字就够一壶的了,我想不久以后他就改回原名陈港生或者房仕龙了,这看他准备出仕哪里的衙门吧
发表于 2009-6-4 09: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品钦于2009-04-22 19:35发表的:
现代国家的基础就是相信每一个公民都是心智健全的,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个人的心智即使再健全,群体依然是无意识的,或者是可以被轻微的边界条件所左右的。
另外,国家虽然是每个个人所组成的,但是每个个人仍然必须在正确的国家权力面前表示尊重和服从。你所说的“法律不是用来管人的,是人们制定出来互相约束的”,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既然是互相约束,那么怎么就不是“管人”呢?
所以说,自由主义者的逻辑起点往往是自己,是一种自私的思维,不是说贪图便宜那种自私,而是说,其考量的本体往往是任意一个单个的个人。他们认为,只要每个人都OK了,那么整体就OK了。好像社会就是一系列铜原子组成的晶格点阵似的。这种思维应用到实际中去的时候往往要碰壁。

另外,金家的确很有办法。被封锁和敌视外加大兵压境的情况下,朝鲜能维持到这个程度的确算不错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4 18: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还有觉得金家真不错的
谁是国家的主人,如果有像金家父子这样的人,如果还有一个爱新觉罗家族,那么我认了,斯国斯民,既然是臣民,那我就该受管。
但我们的国家不是,我们的国家叫做人民共和国,所以我就是国家的主人。在这样的前提下,谁有资格管我,我纳税花钱,去请一个人告诉我该怎么生活,疯了吧。
楼上真的应该好好理解一下什么叫做共和国,好好理解一下我们的根本大法,宪法。很奇怪为什么大学没有一个专门的选修课,宪法课,这个全世界都作为公民教育核心的课程,在我国却毫无影踪,一个号称优越性的大国,国民却对宪法的基本原则一无所知,还自以为看得很透?真好笑。
什么叫正确的国家权力,是谁赋予它你所谓的正确性和权威的,你真以为枪杆子里出政权么,我告诉你,那叫做军政府,也就是军阀专政,我们今天这个国家,以及其政府(政府不等于国家,这个常识我不想普及了)是因为历史上的两次立宪,两部宪法赋予正确性的。法律当然不是管人的,法律是约束人的,这并不意味着有一个比任何一个参加立宪的公民,以及他们的子孙更高的权威,就好像你家小区订立的居民协议,你认为高于任何一个居民么,尽管每一个居民都遵守,不遵守的就是侵犯了全体居民,当然要受到惩罚,而惩罚本身就是公民承诺的一部分,连这个都不明白,你做什么现代人。这和意识形态无关,我们的国家第一部宪法选择了社会主义作为我们的国家意识形态,无论实际过程如何,这都是民意,公民的集体意志,不要拿集体无意志这种心理学术语来搪塞,即使集体是缺乏理性的,也不意味他们不会成熟。公民社会本身就需要各个阶层不断努力去建设,孩子也需要成长,但总会长大。
篡夺国家的人总是有办法的,金家穷兵也好,卖国也好,不过都是处理自家的一份产业而已,觉得他们干得不错?
可怜的朝鲜人民,至今还顶着一个共和国的国号。
发表于 2009-6-26 17: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愤怒的小马于2009-06-04 09:54发表的: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个人的心智即使再健全,群体依然是无意识的,或者是可以被轻微的边界条件所左右的。
另外,国家虽然是每个个人所组成的,但是每个个人仍然必须在正确的国家权力面前表示尊重和服从。你所说的“法律不是用来管人的,是人们制定出来互相约束的”,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既然是互相约束,那么怎么就不是“管人”呢?
所以说,自由主义者的逻辑起点往往是自己,是一种自私的思维,不是说贪图便宜那种自私,而是说,其考量的本体往往是任意一个单个的个人。他们认为,只要每个人都OK了,那么整体就OK了。好像社会就是一系列铜原子组成的晶格点阵似的。这种思维应用到实际中去的时候往往要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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