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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怀孕后没钱做流产手术,17岁的餐馆打工妹雷某把孩子生在公厕里,导致其当场溺死,雷某也因此被海淀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此类案件的嫌犯多为外地来京的年轻打工妹,经济上的贫穷和性方面的无知让原本善良的她们成了狠心的“母亲杀手”。
据法制晚报报导,2003年10月,雷某在辽宁阜新打工时与店老板发生了性关系。两个月后,到北京打工的雷某发现自己怀孕了,而500元的“高昂”人流手术费让刚在火 锅城找到工作、还没有拿到工资的雷某暂时放弃了流产念头。又过了两个月,终于攒下500元手术费的雷某再次来到医院,却被告知由于怀孕时间已长,只能选择 引产,需要3000多元。于是,雷某第二次放弃了手术机会。
去年8月17日早上5点多,雷某在火锅城宿舍一个肮脏得粪便横流,甚至连灯都没有的公共厕所里生下了自己的孩子。生产后,感到身体很虚弱的雷某丢下孩子,迳直回到宿舍倒头便睡。
当天早上,附近群众发现了滚落到厕所坑内的死婴。当天上午,自称突患重病不能上班,同时床单上沾有很多血迹的雷某引起了火锅城经理的怀疑。晚上,海淀分局民警对正在304医院妇科产房接受治疗的雷某进行了讯问,雷某承认了弃婴的事实。
据悉,雷某其实是个相对单纯的农村女孩。目前,此类弃婴案时见报端,检察官张枚说:“这些 ‘狠心’的妈妈多数为外地来京打工妹。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她们既有性的冲动,又缺乏对性的了解,更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另外一方面,微薄的工资让她们对正规 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望而却步,农村传统观念又让急需帮助的她们难以启齿求助,最终导致了这一出出悲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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