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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内容是:(正)取消本科毕业论文利大于弊vs(反)取消本科毕业论文弊大于利
这是对于第二轮的第二个辩题的一些粗浅的认识
这个辩题同样也是一个比较性的辩题。公共信息中的内容比较生硬。“毕业论文”这个观点的歧义性应该不大。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对于这个“毕业论文”的性质定义应该是怎么看待的。是一个“形式定义”还是一个“制度定义”。我个人认为,如果要绝对分析,可以看待成两个方面。
第一个,是指的取消本科大学生的毕业论文着一种形式,而改为更具有时效性和实际性的方式进行考察;
第二个,是指的取消本科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这一种制度。认为在四年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学习过程就能说明对于一个学生的考核。
在我开来,第一个比较符合正方的观念;而第二个则比较符合反方的观念了。那么,下面让我们从双方的角度来看待一下辩题。
从正方入手,他们强调了取消毕业论文这种形式的额优大于弊。
这一方强调的观点浅层的应该是毕业论文制度的空洞和形式化,认为没有什么意义,并且引用大量的事实论据。这应该是一般化的观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否定比较考核制度的存在这是我个人认为的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那么接下来我们看看作为正方还有什么可以挖掘的观点。整理一下相关的逻辑套路,从主体角度来看待这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从学生个人来看,这样的一个审核模式不具有压力性,众所周知压力产生动力。那么,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学生会产生惰性心理。毕业论文的营养价值越来越低,对于学生本身考核的能力方面体现也并不明显。总体而言,对于学生的主动性调动上面有很大缺失;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毕业论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学校对于学生大学中所获得能力的相关考核。那么,这样的一个论文形式,似乎并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因为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非主观因素对于最终结果的影响。社会上现在大张旗鼓的做起了”代写毕业论文“的生意,这种现象的出现本身就是因为这一制度自身的漏洞让这些人钻了空子。存在必然是有道理的,虽然这种现象在学生中并不盛行,但是其缺陷的实际存在是不容忽视的。
再者从社会出发,毕业论文的考核形式,对于社会用人单位来看,似乎没有很大的意义存在。这种考核反而不如GPA对于学生反应能力强。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寻找一种更具代表性的方法,而选择这样一种与社会脱节的手段呢???
那么从反方的角度来看呢,那么强调的则是弊大于利。
作为这方面的观点,本身应该对于毕业论文的定义就与正方有一些歧义的。
反方不能否认的是毕业论文这种方式的缺陷性,但是同样要强调的是他的必要性。“如果连着最后的一项考核都没有了,那成何体统呢。”
我个人认为,如果从诡辩的角度来看的话,反方可以抓住的一个观点是:这些问题是存在的,但是不是毕业论文的问题。
比如说对于学生的惰性问题:“那是因为他们自己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足,没有认识到这样的一个考核的意义所在,是他们使得这个考核方式渐渐形式化了。但是仅仅是对于他们自身的形式化,学校重视这个考核是不容置疑的。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舞台,但学生不把握。同时,我们相信湖南大学的学生都是积极向上的,我们都会让自己的毕业论文精彩绝伦,意义非凡。”
再比如说认为这样的形式空洞,不能体现学生能力。“但是,如果一个学生愿意用他的经历进行市场调研,资料查询,理论结合实际。我相信,这样的一个形式也是能体现出很多因素的”
还有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各种代笔问题,同样可以归咎于制度之外的问题。
总体而言,其实本身考核没有优劣之分,但是,其行为主体造成了制度的相关缺失。我认为者可以作为反方的驳辩方式。
就反方而言,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其实是他们的一个不定因素。如果能够好好把握现场气氛,利用一些类似于”我相信对方辩友不会沦为一个让毕业论文空乏无谓的学生的”这样比较有现场效果的语句的话,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这样一个辩题,应该可以算是一个主体和客体的对抗了。双方如果能抓住一个对攻点进行辩论的话相信一定会很精彩。但是如果定义和立论如果都没有交集的话,相信也会导致这场比赛空乏无味。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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