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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的最高境界(排名不分先后)
一.无欲则刚
理论奠基人:释迦牟尼
所谓”众生重果,菩萨重因”,事情发生后,你处理的多么得当,多么完美,也不如在事情的萌芽阶段就作出或抑或扬的决断来得高明。好色显然是迷于外相,丧失了本我,所以在源头上就该破除对色的痴恋,做到心地澄静,无”色”可好。任凭天气如何炎热,日头如何毒辣,我佛释迦牟尼从也不在一棵树下乘凉超过三天,以免日久生情,坠入六道轮回。
结论:有的最高境界就是无,色的最高境界就是空。
二.色不色间求吾色
理论奠基人:老子
老子强调”知雄守雌”,”以柔克刚”,” 不为天下先”,认为任何事情做的太过分了也就离完蛋不远了。老子从不刻意的去反对什么,也从来没有执着的追求过什么,任其自然而已。说他好色,他还真没有痴迷;说他不好色,他又有对色的向往。游离于色与不色之间,即可超脱色的束缚,事情原来就这么简单。无可无不可,率性自然,便是真知。
结论:若即若离,似有还无,乃好色的最高境界。
三.好色的中庸之道
理论奠基人:孔子
子曰:”吾未闻好德如好色者也。”好德的动源在社会伦理,好色的动源在自然本能,人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孔子不偏不倚,无意于偏废某一端。叫孔子感伤的是人们肆无忌惮的发泄着肉欲,而不注重礼义教化,打破了本该有的灵肉平衡。孔子还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知”讲的是理性认知, “好”指的是感性印象,只有讲二者完美的中和成”乐”,才能达到乐在其中,陶然忘物的境界。发乎情,合乎礼,才不至于亵渎了那份真爱。
结论:过犹不及,不及更不及!恰好合适便是奇绝完满。
四.大而化之
理论奠基人:孟子
孟子见齐宣王,宣王说:”我有毛病,我好色。”孟子说:”好色好啊,请大而化之!”宣王说:”此话怎讲?”孟子说:”如果大王能够施行仁政,关心国事,体恤民疾,令普天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岂不美哉?倘能做到与民同乐,老百姓还唯恐你不好色呢!”孟子这个好色理论最冠冕堂皇,又最不易操作。人的觉悟,志趣不尽相同,”大而化”出的东西也就良莠不齐了。比如我吧,提到好色的”大而化”,首先想到的是”让世间所有的女人都成为我的妻子”;然后想到的是”叫地球上的男人全作我的太监”……
结论:孟子的境界太高了,高得虚无飘渺。
五.自恋
理论奠基人:那西赛斯
那西赛斯,古希腊的一位英俊王子,据说他爱上了小溪里自己的影子,不屑于美丽多情的少女ECHO的爱慕。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恋”和”他人恋” 成反比。人的力必多(心理能量)是一定的,投注到他人的能量少一些,投注到自身的能量当然就会多一些。其实,好色也好,爱情也罢,它的本质就是寻找”美丽的我”,只不过多数人被表象欺骗在恋人身上找”化妆的我”;少数人洞明世事在自己身上找”纯粹的我”。
结论:你爱着的人只不过是件容器,你真正需要的,容器里放着的,是你自己!
六.荒淫无度
理论奠基人:西门庆
男女相成,犹天地相生,性是要做且必须做好的事情。古人说:”食色,性也”;蔼理士说:”一个人的性是甚么,这个人就是甚么”; 弗洛伊德说:”人的身体是性器官的连接,我们浑身是性”;西门庆说:”性是生命之根,探究性就是探究生命”。认真研读过《金瓶梅》的朋友都应该知道西门庆是身体力行,废寝忘食的探索着男女交合之道的(房中术)-─可他终因疲劳过度在与潘金莲的交媾中死去,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们往往以成败论英雄,在无数次试验后取得成功的我们叫他们科学家;而马上就要取得成功的人在一次危险的试验中丧了命,我们就会置若罔闻,甚至说风凉话。如果西门庆没死的话,可能他就成了我们心目中的 “中国古代性文化的泰斗”。可他死了,所以我们说他是流氓。
总结:境界无须在他处求,把自身铺展开来,无所不用其极便自成高格。
七.意淫
理论奠基人:贾宝玉
” 意淫”是两个字,可人们大多把注意力放到了一个”淫”字上,殊不知精华妙义都在那”意”字。宝玉是情种一个,天地造化出的那段痴情付与了他,便成就了至纯至真的”意淫”。 他对大观圆里女孩子的爱是单纯精神上的皈依和向往,没有任何邪念。女孩子那种超脱的性灵可以舒展他压抑的心。”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无”是万物的本体,”有”是万物的表象,太执着太拘泥于某一具体的实体,反而很难爱的深刻,爱的隽永。”我爱你的肉体,更10倍的爱你的灵魂”,这才是真正懂得爱的人说的话。《牡丹亭》里,只因游园惊梦,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女,便成就了一段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的刻骨的精神爱恋,让人感动,发人深思。
总结:肉体之恋随肉体一同腐烂,唯有精神之恋永存于世。
八.以丑为美
理论奠基人:罗丹
高层次的审美,恰是审丑。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丑是自然的,美是人为的。丑是美的反动,是美的升华,是美的要害,是圣洁女神性感的隐私部位!葛赛尔在看到罗丹的雕塑《老妓女》时,不禁惊叹道:”丑的如此精美!”丑出深刻剧烈的印象,丑出摄人魂魄的震撼,那么这件艺术品也就成功了。”贵珠出于贱蚌,美玉出于丑璞 “,任何丑陋的东西都包含着美的因素,只有善于发现美的人,才善于发现丑。名人娶丑女的故事,自古以来,不胜枚举,但他们重的是妻子的”德”,实际上德也是美,他们还是在追求美,而不是追求丑,所以他们还没达到化丑为美的最高境界。
总结:发现美不容易,发现丑更不容易,化丑为美尤其不容易。
胡思乱想的另一篇文章:
其实我是一名乡村女教师
文:胡思乱想
亲爱的论坛里的朋友们:
你们一直都以为我是男孩子,GGDD叫个不停,对我那么亲切,那么关爱,但你们知道吗,我其实是一个女孩。我曾多次把论坛个人属性改成女,但就是没有勇气说出事实真相,我怕你们不能原谅我的谎言,我怕你们把我嫌弃。一切都好像是真的,简直不可思议,没有人对我的性别作出过半点怀疑,甚至还有一个才华出众的女孩子要和我网婚,我哪辈子修来的福份,是我的演技炉火纯青?还是你们太善良轻信?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继续把戏演下去,没有人会看出破绽,但我累了。叫别人揭开面具是一种失败,显然事情照这样发展我永远不会失败;自己来揭开面具却是一种胜利,就叫我体会一下胜利者如释重负的感觉,好么?你们尽可以不再搭理我,无所谓,真正的爱和友谊,只讲付出,不讲回报,我默默的为你们祝福便是了。哪有那么多两厢情愿,我更关注天底下那些一往情深的痴情男女!大家都叫我女骗子、坏女人吧,我确实不是好女人,更不是好男人,坏男人都算不上。
我是一名乡村女教师,可我是城里人。我父母很早就离异了,我跟父亲过,父亲算是大款了,养了很多女人,从小我就享受着宽裕的物质生活。父亲是个粗笨的男人,我看见过他扒在女人身上喘粗气,像一只生病的猪,那时候我8岁。没人管过我,我把自己锁在小屋里,我常常幻想构筑一个属于自己的美丽世界,然后把自己投身进去。我喜欢我的小天地,厌恶别人的世界,萨特说的好,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他人就是地狱。我选择离开,离开这喧嚣与躁动,单调而苍白的鬼地方。我去了农村。
我是一个健康的女人,其他女人想要的,我都想要,而且更加迫切。我的初恋是一个文弱书生,他单薄的身躯不足以托起我沉重的肉体;他迷茫的神采不足以填塞我虚空的青春。我叫他乖宝宝,斯文可爱,苍白无力的他,很可人疼,跟她在一起总会唤起我母性的满足和征服的快感。他现在在武汉大学中文系读书,对我仍然念念不忘,缠着我要我天天都和他上网聊天,到BBS来玩,就是他教给我的。周旋日久,难免生爱;耳鬓厮磨,业已有情;但爱情二字似乎重了些,我和他委实越来越疏远了。
伍尔芙《果园里》女主角躺在苹果树底下一张长椅上,她的书掉到草里,她的手指着那句:“这里确实是能叫姑娘们笑得最痛快的地方之一隅。”飘来的音乐,被一群飞的极快的鸟切碎了,一些飞的慢的笨鸟虔诚的把破碎的音符衔起来,拼凑成一支纯美的曲子。牧童的笛声,亘古的穿越,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我看到了一座茅店,一弯石径,牧童牵着黄牛给问路人指点迷津。为什么这个酒店在我印象里始终是东西方向,而不是南北方向呢,大概我真的看到过,看到过大唐的一抹光景。那本书我不要了,油油的草地,淡淡的花香,真是张好床,我可以把身体完全的舒展开,放肆的翻身,有什么可以搂着的东西就更好了。小时候,我有很多布娃娃,她们都会可爱,都很乖,陪我一起玩,叫我不那么孤单。奶牛在电线杆子上喝啤酒,河马在大街上打扑克形容的是他们的世界,为什么思想不可以肮脏一点呢,变态的眼睛逡巡。青松和大海,鸦背驮着夕阳,黄昏里织满了蝙蝠的翅膀。可是还有一个我,你怕不怕?——苍蝇的思想,垃圾桶里爬。固态的、液态的、气态的、醉态的、梦态的、仙态的,女人如花、如水、如风、如酒、如幻雾、如狐媚。朦胧的一片,看不清楚,大概是叫做幸福的东西。喝醉了一样,醉卧不知白日暮,有时空望孤云高,我哪来的那么多高风亮节,对了,应该睡觉。一个寂寞了很久的女人,她会像男人那样珍视自己的女儿身。闭上眼,胳膊环抱着自己的前胸,把感知的任务交给实实在在的肉体,女人的肉体比她们食指的指尖和玲珑的心脏都敏感,都柔韧。我常常梦想自己是一只美丽而饱蓄剧毒的长蛇,现在竟几成现实,我分叉的舌头叫我可以同时吻两个人,我张大的嘴巴可以吞容自己的躯体。我爬行,我伸展,我无限大,四处的花草树木仿佛都成了我身体的滋生物,我的体毛。那远山上百灵鸟的鸣叫,也只不过是我的一种喜悦情绪。我调皮的用草和泥土捏着小人,在那山上跑下来一个抡着斧子砍柴的少年,他说他叫盘古,刚刚劈开一个新天地,如同磕破一个鸡蛋壳,我笑了,我知道他在撒谎,因为他是我的学生,最捣蛋的那种,在学校只有他敢不叫我老师,他跟我叫美女。我叫他扔掉斧子,我们一起荡秋千,我们一起骑马,在这个崭新的世界里……这里确实是能叫姑娘们笑得最痛快的地方之一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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