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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信息来源 2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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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07届李达班学生毕业审核标准》的通知
鉴于2003级李达班学生实行的是“2+2”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大一和大二的集中学习阶段)和后两年(大三和大四进入全校各学院后的专业学习阶段)分段培养。为了做好2007届李达实验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标准和要求公布如下,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毕业审核工作。
一、审核对象
1. 合格完成前两年(大一和大二的集中学习阶段)学习的57人(附件一:2003级李达班学生名单)。
2. 回原专业的11人(附件二:2003级李达班回原专业学生名单)。
二、审核标准
(一)合格完成前两年(大一和大二的集中学习阶段)学习的学生毕业审核标准
1. 教务处认定其第一阶段修读课程学分全部合格,其毕业审核全部通过;第二阶段(后两年)的毕业审核标准由各相关学院制定、审核并报教务处教研办备案,但四年总学分不突破主修专业所要求的学分。
2. 公选课程四年总学分要求为8学分,第一阶段学生所修的公选学分数记入第二阶段的公选学分,由学院审核。
3. 创新学分要求为4学分,由学院审核。
4. 四年的必修总学分超过主修专业所要求的学分的,可以冲抵公选学分或创新学分,但冲抵学分数不超过4个学分。
5. 专业限选和任选合计的学分要求由学院来定,但有个别学生在前两年已修读了主修专业的任选和限选课程学分的,其所修学分仍然有效,须记入第二阶段的任选和限选课程学分,由学院审核。
6. 第二阶段的必修学分要求由学院按学生的主修专业大三、大四学习的教学计划要求来认定。
(二)回原专业学生的毕业审核标准
回原专业学生的毕业审核由各相关学院根据学生现在所在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但其在李达班修读的合格课程学分仍然有效,且毕业总学分要求不突破主修专业所要求的学分。
三、附则
1. 请相关学院将2003级李达班学生毕业审核标准提前通知学生,以便2003级李达班学生在开学初参照毕业审核标准补修课程,顺利毕业。
2. 本标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2003级李达班学生名单(57人)
附件二:2003级李达班回原专业学生名单(11人)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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