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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审赖昌星案 辩护律师进行4小时陈述
2005年03月16日
北京时间昨日凌晨两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上诉”聆讯在加拿大温哥华联邦上诉法院进行,两三个月后的审判结果将对赖昌星产生很大影响。
赖昌星夫妇未出席聆讯
据加拿大温哥华消息,赖昌星夫妇14日并未出席聆讯,仅由其律师马塔斯代表。上诉聆讯由主法官理查德、女法官沙洛、法官马龙(音译)主持。据悉,此次庭审由联邦上诉法院进行审理。去年7月,赖昌星的律师提交了名为《关于事实和法律的公开备忘录》的上诉书,加拿大移民部则通过加拿大司法部向联邦上诉法院递交了答辩状,提出政府对其难民身份的否定观点。此后,案件在法院进行排期,由于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是巡回法院,法官并非常驻温哥华。因此,案件排期时间比较*后。
赖昌星辩护律师历时4小时陈述
赖昌星的辩护律师马塔斯在庭上用了4个多小时,围绕移民部长所依赖证供的自愿可信度、赖昌星夫妇对受到迫害的恐惧基于难民范畴以及中国政府的外交承诺可信度进行焦点陈述,力图证明移民及难民局拒绝他们的难民申请存在法律错误。在法庭上,联邦政府律师雷斯尼克对马塔斯的上述质疑进行了初步反驳,当地15日将会继续进行其反驳表述。赖昌星一审时作为加拿大移民部专家证人出庭的杨诚教授对此认为,“案件还未有新的进展。”
如发回重审原4年半程序重新进行
杨诚对记者表示,“这次案件开庭,不只是对上诉的理由进行审理,还可以对整个案件的所有事实进行辩论,所以很可能在庭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政府方面如何应对也将是重点。从目前情况看,还没有新的证据提出,因此,对于赖昌星代理律师与政府律师关于‘申请成为难民’的辩论结果还很难预测。如果联邦法院的判决维持原判,对赖昌星就十分不利;如果案件推翻原判,被发回重审,就意味着过去4年半的全部程序需要重新来过。即使联邦法院维持原判,无论赖昌星再次上诉是否被驳回,想要将其遣返回国也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
2005年03月16日 来源:竞报 记者顾静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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