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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伴随着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快速发展,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日益增强,建筑业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支持作用进—步增强,对增加就业,特别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结建筑业在改革与发展中积累的经验,研究、把握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规律和方向,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对于进一步增强建筑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业是影响、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刻认识建筑业在新形势下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充分认识到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增强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完成建筑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肩负的历史任务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快城镇化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战略任务,给建筑业提出了新的历史使命。各种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工业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更新改造,都要通过建筑生产活动来实现。建筑业的运行质量,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整体的运行质量,直接决定着社会固定资产的内在质量。只有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才能更好地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资产质量,才能使建筑业更好地完成在新世纪新阶段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二)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要构建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不断趋于缓解的社会。目前,我国的建筑业容纳着超过3000万的农民工就业,在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中所占比重约为三分之一。建筑业已经成为“城”和“乡”之间经济关系的最主要结合点之一。建筑业的就业容纳能力能否持续扩张,在建筑业中从业的农民工的劳动收入能否及时足额拿到,直接关系到农民能否有更大机会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处,关系到城乡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不断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业就业,切实维护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
(三)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迎接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建筑业面临挑战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经营方式、服务模式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建筑业企业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具备技术、管理、人才和资金优势和竞争实力的境外承包商将会与中国企业争夺石化、电力等大型工业、能源项目,争夺土木工程的总承包市场,以及大型标志性建筑的设计市场,人才争夺也将进—步加剧。因此,只有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快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走出去”步伐,才能使建筑业企业更好地迎接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的挑战。
(四)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优化升级形势的必然要求
投资体制改革和投资主体进—步多元化,将会使投资者更加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从而业主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和市场化。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的限制,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将会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快培育资本运作能力,沿产业链、价值链发展生产经营。我国国民经济进—步优化升级,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增长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因此,只有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筑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有效地促进建筑服务的升级,不断提高行业的生产力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和满足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进—步优化升级的要求。
二、对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及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的分析
(一)建筑业规模持续扩大,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日益增强
进入新世纪以来,建筑业继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2001年至2003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年均增长率都超过20%,2003年,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3083.87亿元,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181.3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6.9%。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支撑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为改善城乡面貌、缩短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第二,大量的投资正是通过建筑业的转化作用,形成了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固定资产。2003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5.56万亿元,其中3.34万亿元是由建筑业转化为生产力的,占到总规模的60%。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缺失的作用。第三,建筑业对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包括相关的研发、咨询服务以及各类新型建材产业的发展,都起到了明显的拉动和辐射作用。第四,建筑业在安置人员就业,尤其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作用突出。2002年全国建筑业农民工3137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0.58%,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近三分之一。第五,建筑业和建筑劳务输出已经成为部分地区县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即使在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的建筑业重点地区,农民收入中也有超过40%来自于建筑业。
(二)建筑业生产力快速发展,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提高,超高层、大跨度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大跨度预应力、大跨径桥梁设计及施工技术,地下工程盾构施工技术,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技术,大型复杂成套设备安装技术等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长江三峡大坝、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岭澳核电等能源和水利工程,青藏铁路、杭州湾跨海大桥、上海东海大桥等一大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高质量、高速度地建成或正在投入建设,极大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跨550米、位居世界拱桥第一的卢浦大桥,主跨1490米、居世界悬索桥第三的润扬长江大桥,主跨1088米、居世界斜拉桥第一的苏通长江大桥,世界上最大盾构直径(14.5米)的上海上中路越江隧道等许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全依靠我国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承包建设。这些工程项目的建设充分反映了我国建筑业技术能力和建造水平,展现了我国建筑业的崭新风貌。
(三)建筑业企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走出去”势头方兴未艾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际建筑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攀升。美国《工程新闻记录》评选的2004年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中,中国公司有47家进入排行榜,约占225强的五分之一。上榜企业的全球业务营业额为54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30%。
目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开始进入快速、良性发展的轨道。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方式从80年代的劳务分包、土建分包发展为大量的总承包以及BOT等方式。承包工程范围不断拓宽,从最初的房屋建筑和交通领域发展到涉及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通讯以至航空、航天及和平利用原子能等高科技领域,科技含量和带动国内机电产品出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从初期以非洲、中东为主要市场,发展到业务遍及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走出去”的队伍中,大型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涌现出中建、中港、中国路桥等一批优势骨干力量。许多项目都受到所在国政府和业主的一致好评。
(四)各地区积极出台有关政策引导建筑业改革发展,建筑业企业现代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各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或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本地区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江苏、福建、湖北、山东、湖南等省政府颁布了建筑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江苏省研究制定了构筑建筑强省的指标体系,每年发布建筑业发展报告;河北省研究制定了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内蒙古、吉林、广东、河南、安徽、甘肃等省、自治区(市)都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改革步伐,引导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2003年底,浙江省90%以上的国有和集体建筑业企业完成了改制工作;江苏省394家国有和县以上集体建筑业企业中有362家完成了改制,占企业总数的92%;内蒙古、新疆等中、西部省、自治区也已经基本完成了国有中小型建筑业企业改制。同时,中央施工企业积极开展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工作。
改革进展较快、力度较大的省(市),建筑业发展优势进一步增强,区域性优势企业集群正在逐步形成。2003年浙江、江苏两省的建筑业总产值已占到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近四分之一。这两个省有两个特点:一是建筑业改革,特别是对原来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改革比较早、进度比较快,近两年建筑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也很大。二是管理体制顺、力量强。两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行业和企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目前,全国建筑业结构调整已取得明显成效,整个产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在建筑业发展的过程中,经过政府引导和企业自身的调整,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组织结构初步形成,行业组织结构趋向合理。建设部从2002年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重新就位后,全国施工总承包类企业共计33652家,比重新就位前减少了28.7%;专业承包类企业29886家,比重新就位前增加了27.2%,建筑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二是建筑业企业围绕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开展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强化技术、资金、机制、市场、功能等关键竞争要素,打破部门、行业、地区、所有制的界限,在广泛的空间里展开了兼并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活动。同时围绕价值链重组展开经营结构调整,确定企业的主营业务板块,集中资源发展自己的优势业务。许多传统骨干工业设计院和大型施工企业积极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重视培育前期研究、策划、融资、专有技术等能力,逐步具备国际型工程公司的形态和功能。2003年由设计院改造而成的工程公司就完成工程总承包项目5808项,合同额达250亿元。随着结构调整的进一步展开,建筑业的产业集中度正在逐步提高。
(六)建筑业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提高
经过多年市场竞争的磨练,建筑业企业管理正在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模式转变。目前,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已得到许多优秀企业的重视和应用。各类建筑业企业根据自己的市场定位,不断进行工作流程再造,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锻炼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人才。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建筑师4.1万人,注册结构工程师3.3万人,注册监理工程师8.2万人,项目经理100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3万人)。
建筑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技术创新能力正在成为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追求科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优势企业依靠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建设部门在制定企业资质条件时不仅要看注册资金,还应该更多地考虑企业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
(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取得积极成果,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研究我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近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全国人大将《建筑法》修订列入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建设部已经完成了《建筑法》修订稿的前期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取得积极成果,符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逐步形成。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良好成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六个部委,建立了部际工作协商制度,共同研究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问题。为了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部会同部际工作协商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文件,并付诸实施。
质量和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丢掉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这两个大目标,建筑业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各项改革工作应十分重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近年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强化监管,紧紧咬住安全目标不放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中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及运营过程相互分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还没有彻底转变,这几个阶段至今还未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诚信体系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及相关中介服务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工程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还较低。建筑市场中条块分割、地方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业主不合理压价、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仍然突出;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尚不完善。
二是建筑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产权单一、财务风险突出等问题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央和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我国建筑业尚缺乏一批资金、管理、技术密集,具有行业整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是企业依靠专有技术和企业标准领先市场的意识还不够强。许多建筑业企业更看重规模、产值,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技术竞争优势不强。建筑业企业之间或与科研机构、相关院校之间尚未形成良好的技术创新合作机制。同时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科技投入远远不够。
四是现行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主要还是“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工程建设管理的政企职责不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市场化手段应用程度不高,利用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力量还不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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