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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台湾统独消长的转折点:千岛湖事件
文章提交者:遛猫的老鼠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这是一篇老文章了,可是在台独势力日益嚣张的今天,我们的政府从来没有检讨过自己是否有什么过失,总是将责任推给一小撮所谓的死硬台独分子,有句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历史的转折点确实往往就在一些不经意的地方。还记得看过另外一篇访谈,被采访的台湾人说,起初我们也很关心大陆的事情,但是自从十几年前(89)的某天起,我们就再也不关心了。
很多网友不解,中国政府对台湾人民的「友善」,让大陆人民都感到「吃味」。为了名义上的「统一」,中国政府「一国两制」的优惠越放越宽。但台湾政客为了选举,要故意挑动两岸关系的紧张来火中取粟,这还可以理解;然而为何两岸越交流,台湾民意测验中「统消独长」的趋势,却越来越明显。
理论上台湾人民都是移民后裔,比起大陆上土生土长的人民,应该更不会有特定的意识型态。何况两岸大多都是汉族,「统消独长」的趋势究竟从何而起?小瓜呆就不得不提到一次最关键的转折点:千岛湖事件。 (** boxun.com)
1987年蒋经国死前,同意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而且对「探亲」的限制很宽,让本省人也得以挂「探亲」羊头,卖「观光」狗肉。两岸一时之间,水乳交融的极为密切,也可以解释为何千岛湖事件中罹难的24名台湾旅客,都是「无亲可探」,纯粹「观光」的本省人。
老实说,千岛湖事件之前,中国政府对台湾同胞的「优待」,实在令台湾人感动;所以是1989年64事件之后,各国观光客都却步不前,唯有台湾同胞前仆后继的涌入大陆。
90年代初期,几名台湾观光客在山西,相继遭到扒窃集团「干洗」,当地政府竟将成员逮捕后,不分首从,一律枪毙。虽然法院这样的量刑太重,连原本遭窃的台湾人都看不下去,后悔自己不该报案。
但中国政府不愿背负「欺负台湾人」的心态,在这案例中也是充分流露。小瓜呆认为:指责中国官员草菅台湾人命是言过其实,相反的,为了「统战」,草菅大陆小偷的人命才是事实。
当时两岸之间关系的密切,确实是与时俱增;连坚持台独的基本教义派,也都知道台独只是一种立场的表达,但在台湾永远是少数的。然而中国政府一切的善意,竟然就由一个原本单纯的刑事案件,成为浙江省政府官员口中坚称的「意外」,最后竟成了两岸统独消长的转折点。
千岛湖事件(1994年3月31日)爆发前,2月底台湾民意测验中,认为「自己是台湾人」29.1%;认为「自己是中国人」24.2%;认为「自己既是台湾人又是中国人」43.2%;其余是不知道或拒答。
但在千岛湖事件发生后不久的4月底,同样的民意测验,认为「自己是台湾人」增加为36.9%;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减少为12.7%;认为「自己既是台湾人又是中国人」45.4%;其余是不知道或拒答。
同样的民意测验里,千岛湖事件爆发前的2月底,「支持独立」12.3%;「支持统一」27.4%;「维持现状」44.5%;其余是不知道或拒答。
千岛湖事件发生后不久的4月底,「支持独立」增加为15.5%;「支持统一」减少为17.3%;「维持现状」54.5%;其余是不知道或拒答。
千岛湖事件对台湾人的自我认知与统独趋势,影响之大实在是历史之最。当年台湾赴大陆的人数,从1,541,628,遽降到1,152,084人次。后来几年虽然人数又开始增加,但统消独长的趋势却仍然难以逆转了。
杀害观光客的刑事案件,即使上了国际新闻,最多也只是一天的时间。至于会演变成像千岛湖事件这样「歹戏拖棚」,那就像一百多年前的「亚罗号」事件一样,没有中国这种「特有」的司法制度,和一些匪夷所思的官僚行径,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种亲痛仇快的悲剧。
2004年,台湾女学生萧任乔,在日本富士山被渡边高裕奸杀;1990年,日本女学生井口真理子,在台湾台南被刘学强奸杀。但台日双方人民都没有因此迁怒对方国人,富士山与台南居民,还都自动募捐给受害者家属慰问金,表达对伤心家属的歉意。
很多大陆网友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台湾与日本的人民,不会因这种「伤天害理」的案件而相互抱怨,却对千岛湖事件耿耿于怀。这就要从千岛湖事件发生后,浙江省政府一连串「令人费解」的动作开始说起。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湾旅客乘坐「海瑞号」在千岛湖观光时,与6名大陆船员及2名大陆导游,共32人在船舱内被烧死。浙江公安当局坚称,这是「意外事故」。
4月2日,罹难者家属赶赴现场后,浙江省政府除禁止媒体采访外,更以四至五倍的人力监视台湾家属,严禁台湾旅行业代表到现场勘察及摄影拍照,引起台湾方面的怀疑。
根据浙江省政府对家属的演示文稿,罹难者全体横尸于三层船舱的底层,上半身已烧焦炭化,下半身却几乎都没有损伤,以火灾来说不但不自然,而且包括船员无人逃脱,更加深了家属们的怀疑。
4月5日,台籍罹难者家属要求运尸回台,也希望登上海瑞号检视船身,但都遭拒绝。浙江省副省长刘某原本代表中国官方「安慰」家属,却在电视镜头前,仅仅因台湾家属希望看死难的亲人最后一眼,刘副省长竟然觉得蒙羞受辱,愤然退会。临走前还板起面孔,打着官腔:「没办法再和你们这些家属谈下去了」。
刘副省长的冷血高傲,不准千里迢迢来的台湾亲属探视亲人遗体,而罹难者的行李等遗物又全部失踪,并且船壳弹孔累累,家属更加怀疑「内情」不单纯,确定浙江当局蓄意隐瞒事实。
随后浙江当局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解剖遗体,也不准家属阅读验尸报告;于是家属串连静坐抗议,而浙江当局索性将家属全部软禁在旅馆中,并切断所有对外联系管道,还要求「一定要同意政府代为将尸体火化」。一星期后,罹难者家属同意尸体火化,才被允许带着骨灰离开浙江。
4月6日,罹难者遗体被运到桐庐火化。同一天,台湾立法院的各党派立委,纷纷要求删除两岸交流的预算和中止两岸谈判,并要求宣布大陆是「高度危险旅游地区」。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认为大陆当局处理的态度是:「于法不合,于理有亏,于情何忍」。
4月8日,罹难者家属代表在向媒体指出,大陆公布的「千岛湖惨案」内情太不合理。浙江当局的做法引起两岸关系紧张,各地华人谴责中国「野蛮」的声音越来越大,《华尔街日报》则干脆明说:「许多台湾人相信中共当局正粗劣的掩盖一场集体谋杀。」
4月9日,悲痛的家属带着骨灰,搭乘中国东方航空公司B-2172飞机自杭州飞香港转机回台,下机后在中正机场立刻发表声明,表示死者的善后处理方式,他们是在非自由意愿下被迫选择的。但浙江省报纸、电台还是一致报导:「台胞对善后处理表示『满意』。」
4月12日,台湾的陆委会主委黄昆辉,向国际媒体提出「千岛湖事件12项疑点」。新闻局也对对外籍记者公布「千岛湖事件始末及舆论看法」说帖。另外又向国际法庭提出集体诉讼,协请国际刑警组织共同办案,并向世界各国递交事件分析和声明。进而全面停止组团到大陆旅游,暂时冻结两岸文教交流和投资经贸活动。
尽管台湾同胞(包括海外华人与许多良心未泯的大陆人)都对浙江当局不合情理的做法赶到愤慨时,中国的报纸与对台官员,仍然一口咬定是「意外火灾事故」,一连十几天,在种种质疑下毫不松口。从《人民日报》海外版来看:
(1)新华社杭州4月7日电:海瑞号游船「火灾事故」遇难台胞亲属来到现场……
(2)新华社杭州4月9日电:淳安县海瑞号游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
(3)新华社杭州4月12日电:唐树备今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千岛湖「火灾事件」……
4月17日,惨案发生后18天,也就是罹难者尸体(刑案中最重要的证物)被浙江省政府「依法火化」11天后,浙江省公安机关又忽然宣布:「千岛湖海瑞号游船失事,系一起『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
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出国前记者会上宣布:「千岛湖事件现已破案。凶犯已缉拿归案。这是一重大刑事案件。我们将按『司法程序』严肃处理。」
4月21日,台湾海基会收到大陆海协会来函:「浙江省检察机关已于本月19日批准,依法逮捕在千岛湖海瑞号游船上抢劫纵火杀人的案犯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
中国的中央政府,在事件发生后第22天,终于有了「迟来的响应」。外交部发言人吴建民说:「千岛湖事件是在海峡两岸交流中,发生的一个『突发刑事案件』。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不应因这一事件而人为地阻碍两岸关系的发展。」
吴建民对「千岛湖事件」所做的发言,其实是非常中肯与正面的。两岸与世界各地有理性的人,应该也都能接受这样的说法。可惜这个声明足足晚了三个星期,台湾同胞与各地华人,都被浙江省政府一连串的「谎言」与野蛮的「焚尸」给吓着了。
尤其副省长刘某那句「没办法再和你们这些家属谈下去了」的经典名言,配上他那高傲狰狞的官僚脸孔,转头而去的霸王身段,虽然事过境迁十年,台湾人依旧永志不忘。
6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三名「嫌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第132条、第53条第一款、第22条第一款、第64条、第6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通过。6月19日执行枪决。这案件在中国官员与媒体认知里是「结案」了。6月20日《人民日报》在「千岛湖事件始末」,终于也坦承:「在处理千岛湖事件时,『当然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至于「不尽人意」的究竟是什么?《人民日报》不敢说,那就由小瓜呆这「小人民」来说吧!
根据6月20日《人民日报》的「千岛湖事件始末」一文可知,早在惨案发生的一开始,浙江省政府就很清楚,根本不是什么「火灾事故」。因为报导中说:
4月2日,杭州公安局抽调14名法医,对所有遗体进行了认真的检验:遇难者进入底轮前并未死亡,死亡系「窒息烧烤」所致;省防专家确认有「汽油助燃」;船舶专家「排除了因船和设备引起火灾」的可能;痕迹专家发现「出入底舱的铁梯缺失」,底舱口上方钢板有「猎枪散弹发出所致圆形状凹陷」;刑侦专家分析认为船上人员极可能「受暴力胁迫进入底舱,而后被焚烧致死」;公安机关确定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特大图财害命案」。
从《人民日报》的报导中可以证实,浙江省政府早就已确定:千岛湖事件是一起特大刑事案。但4月5日刘某还能昧着良心,对台胞罹难者亲属摆「官架子」,4月6日又将罹难者尸体(刑案中最重要的证物)「依法火化」。试问这种湮灭「犯罪证据」的背后,究竟要隐瞒什么?凶手究竟是不是这3人?是不是只有 3人?一切就随「凶手」被枪决、罹难者尸体被火化而就此「结案」了。
《人民日报》的评论其实很有道理:「刑事犯罪在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活动中,都是可能发生的。」但台湾同胞不解的是:大陆媒体比台湾媒体更早知道,千岛湖事件是一起特大刑事案。而大陆媒体却在4月18日当局宣布「破案」前,不报导有「刑案」的可能也就罢了。可是明明台湾家属不满浙江省政府的「焚尸」,他们却口径一致的说「台胞对善后处理表示『满意』。」
千岛湖发生「杀人劫财」案,并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承认这是一件刑事案件,也不算给中国人丢脸。哪个社会没有一些坏人,干出谋财害命的勾当呢?台湾的犯罪率之高,犯罪手段之凶残,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台湾人不会也不能因千岛湖事件中有台湾观光客罹难,就仇视或轻看其它大陆同胞。别忘记!死者中也有8个大陆人,他们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他们也应受到尊严的对待。台湾人在对待大陆渔工与大陆新娘的这些事上,丢人现眼的案例更多。
但在千岛湖事件里,让我们中国人丢脸丢到全世界的是以下六点:
(1)浙江省政府「大事化小」的心态与「焚尸」的野蛮手段。(这叫「吃案」)
(2)刘某昧着良心对台胞罹难者亲属所摆的「官架子」。(这叫「官僚」)
(3)北京当局对浙江省政府胡作非为的迟钝反应。(这叫「麻木」)
(4)大陆媒体「丧事当喜事办」一味对官员歌功颂德的作风(这叫「无耻」)
(5)李登辉暗指该案有大陆军警涉嫌却始终不提证据。(这叫「栽赃」)
(6)李登辉用这悲剧挑拨台湾与大陆的紧张关系来助选。(这叫「自私」)
千岛湖事件爆发至今已经十年,32位罹难者的尸骨已惨遭浙江省政府「依法火化」。世界各国侦办刑案,对有他杀之嫌的,都是命令家属「依法不得火化」,惟独在中国浙江省有此「特色」。浙江省政府在破案后,只是一味夸赞自己的破案功劳,却至今未对强迫火化尸体一事,向罹难者家属道歉。
刘某这位台湾同胞人人「化成灰都认识」的大官,非但没有因千岛湖事件造成的两岸关系大倒退而受到惩戒,反而仕途亨通。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上,成为中纪委常委,2002年还被选为中纪委副书记。这样的官员成了中国官员「纪律」的代表,难怪台湾为何有这么高比例的人不愿与中国统一?这不是李扁两人可以单独搞起来的。
1998年7月27日,台湾的民进党籍高雄市议员林滴娟,在辽宁省海城市遇害。由于她是民进党籍公职人员,还是台湾南部地区地下电台的「名嘴」,影响力非同小可,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也引来大批台湾记者前往采访。
但辽宁省政府以开放、务实的态度,使台湾记者没有任何不满,发回的报导也都较为客观准确。虽然罹难者是台独运动中的明星,而且凶手至今也尚未抓到,但在台湾却波澜不起,两岸关系也没有任何波动。证明台湾同胞也不至于那么不理性。
中国政府其实无须对台湾人民,提出什么让自己人民都感到「吃味」的条件。中国要统一,就必须尽快建立「法制」:让司法的公正性与公开性,得到自己人民的信服;让冷血「吃案」的官员得到应有的惩戒,这样的国家会有「分裂」的可能吗?
凶案的发生是偶然,但司法的公正与公开一定要是必然。被人民厌恶的官僚是偶然,被人民厌恶的官僚不能一直升官就一定要是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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