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5-4-24 10: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进入森林
我想请大家回想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注一)来做为这系列演讲的开场,他 8 年前也曾应邀来此地举行 6 场诺顿讲座,但仅写完五篇就与世长辞了。我提起他不仅因为他是朋友,也因为他是《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If on a Winter's Night, a Traveler)的作者,这本小说让读者在故事里现身,而我的演讲和这个题旨有很大关联。
卡尔维诺此书在意大利出版的同年,我的一本着作同时问世,名为《故事里的读者》(Lector in fabula),英文版则局部更名为《读者的角色》(The Role of the Reader),和意大利文版略有不同,因为义文(或拉丁文)版书名按字面直译为英文时,意思为「童话故事里的读者」,并无意义。意大利文里的lupus in fabula,和英文里的「说到曹操」(speak of the devil)意思相近,指的都是正谈着某人时某人就出现了,不同的是意大利文令人联想到狼,狼这个意象在民间故事里无所不在,而我意指的则是读者。确实,很多状况里狼并未现形,我们将来也会说到替代狼出现的多半是个恶魔,但故事书里总有个读者,读者是构成故事书的基本要素,不仅在说故事的过程不可或缺,其实也是故事的一环。
现在每当有人拿我的《故事里的读者》和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相提并论时,总会认为我的书是为呼应卡尔维诺的小说而作的。
其实两本书同时出版,我们两人事先都不知道对方的写作内容,虽然两人长久以来都很关注同样的课题。卡尔维诺寄书给我时,一定已经收到了我寄去的书,因为他的题辞是这样写的「致安贝托:上游的读者,下游的卡尔维诺」,(A Umberto: superior stabat lector, longeque inferior Italo Calvino),这句话显然引述自费都拉斯(注二)有关狼与绵羊的寓言「狼在上游,羊在下游」,卡尔维诺藉此影射我的书名《故事里的读者》。longeque inferior这句话既是下游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次等的、较不重要的,参照而读自有其暧昧性,如果lector依字面之意来解读我的书名,卡尔维诺必然以两种态度来面对,一种是打趣地自认卑微,一种则是傲然自许为绵羊,让我这个理论家去担任大野狼的角色。反之,如果依实情解读为读者,卡维诺则是在慎重表态,向读者的角色致敬。
为了向卡尔维诺致敬,我的第一个演讲将以他的诺顿演讲集《下一轮太平盛世的备忘录》(Six Memos for the Next Millemium)中的第二个笔记作为起始,这个笔记主要是探讨文章的快速风格,文中他引述了他所着《意大利民间故事》(Italian Folktales)选集中的第五十七个故事:
国王病倒了,御医诊断后说,「陛下,如果您想病体康复,必需得到一根恶魔的羽毛,这可不是简单的任务,因为恶魔见人就吃。」
国王广传御旨征诏勇士,但无人敢前去挑战恶魔。他转而询问一位忠心耿耿、胆识十足的卫侍,卫侍答应前往。
卫侍问明路径并得知,「山上有七座洞穴,恶魔就住在其中一座洞穴中」。
卡尔维诺评说,「文中对国王为何种病痛所苦未置一辞,也没解释世上为什么有『恶魔有羽毛』这种希奇事,或者形容这些洞穴长什么样子」,他称赞叙事的敏捷质地,虽然他声称「为快速的叙事辩护,并不意味就否定慢笔细写的趣味」。我的第三个演讲会以慢笔细写的风格为主题。此刻让我们先注意,任何虚构的叙事体都必需是,而且注定是快速的,因为建构一个由无数事件与人物组成的世界,无法钜细糜遗面面俱到,只能提示然后由读者自行去填满所有的缝隙。每一个文本,就像我以前写过的,都是部疏懒的机器,要求读者也分担部份工作。试想如果文本写进一切读者所了解的,会产生什么问题──文章永远结束不了。如果我打电话告诉你,「我会走高速公路,一个小时内见」,你不会希望我加上「我会沿路开着车走高速公路」诸如此类的话。
杰出的喜剧作家康帕尼勒(注三)在他的《八月不识妻》(Agosto, moglie mia non ti conosco)一书中写过这样的对话:
葛第昂向停在街角的马车激烈地招手,年迈的车夫吃力地爬下驾驶座,尽快移动身子向我们的朋友走来,问他「我能效劳吗?」
「不是的,」葛第昂发怒喊道,「我要用马车。」
「哦!」车夫失望地回答:「我以为你招手叫我。」
他回到马车旁,勉力爬上驾驶座,等葛第昂和安德利亚在车厢里坐定后,车夫问道:「去那里?」
「我不能告诉你,」葛第昂说,他要保持探险的神秘性。车夫天生不好奇,也不坚持问下去,三个人望着窗外景致,动也不动地坐了几分钟,最后葛第昂按耐不住了,宣布「去翡冷齐纳堡」,马车应声缓缓激活,车夫抗议道:「这个时候去?到达时天都黑了。」
「你说的没错,」葛第昂喃喃自语,「我们明天早上再去,七点正来接我们。」
「坐马车去?」车夫问道。葛第昂沉吟了一下,最后决定「对,这样比较好。」
走回酒馆的路上,他回头大声叮咛车夫「嘿,不要忘了带马。」
「你是说真的吗?」他的同伴惊讶地问,「好吧,随便你。」
这段叙事很离谱,因为主角人物起先说的比该说的少,最后却不需说也非说(听)不可。
有时,作者因为要说得太多,变得比书中人物更好笑。卡洛琳娜.殷若妮秋(Carolina Invernizio)是十九世纪意大利畅销作家,著作如《死女人之吻》(A Dead Woman's Kiss)、《疯女人复仇记》(A Madwoman's Revenge)、《尸咒》(The Accusing Corpse)脍炙一时,滋润了几代普罗阶级的梦想。其实卡洛琳娜.殷若妮秋写作技巧拙劣,我翻译时会尽量忠于原作,论者认为她有勇气(或是弱点)将刚成立的意大利政府琐碎不文的官僚语言不厌其烦地引介入文学创作中(她的丈夫刚好是这个官僚体系内一家军方面包厂的经理)。卡洛琳娜的小说《杀气酒馆》(The Murderous Inn)是这样起始的:
那是个美丽的黄昏,尽管很冷。吐灵的街道在高悬明月的照耀下,亮如白昼。车站大钟显示时正七点。巨大的站门下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原来两辆过站不停的火车在错车,一辆正要离站,一辆则要靠站。
我们不该太责难殷若妮秋夫人,她也认为速度是一种叙事美德,但她永远不可能以卡夫卡在《蜕变》(Metamorphosis)里的句子起始,例如:「某日早晨葛瑞格.山萨自扰人的梦中醒来,发现他在床上变成一只巨大的虫子」。她的读者立刻会问她,葛瑞格.山萨怎么会变成一只虫子,他前一天吃了什么东西。附带提一笔,阿尔弗烈德.卡山曾提及,汤玛斯.曼借了一本卡夫卡的小说给爱因斯坦阅读,爱因斯坦奉还时说:「我读不下去,人脑没有那么复杂。」(注四)
爱因斯坦可能在抱怨故事进行得太缓慢(我后面会讲述写法缓慢之美)。确实,读者常常不知道如何去配合文本的速度,罗杰.炫克(注五)《阅读与理解》(Reading and Understanding)一书中提及这样的故事:
约翰爱玛丽,但她不想嫁给他。某日巨龙从城堡里抢走玛丽,约翰跃上马背杀了巨龙。玛丽答应嫁给他,从此两人过着快乐的日子。
在这本书里,炫克关心的是孩童阅读时理解了什么,他以此故事向一位三岁女孩发问。
问:约翰为什么要杀巨龙?
答:因为巨龙很坏。
问:牠坏在那里?
答:巨龙伤害他。
问:怎么伤害他?
答:牠可能喷火到他身上。
问:玛丽为什么答应嫁给约翰?
答:因为她很爱他,他很想娶她...
问:玛丽一开始并不想嫁给约翰,后来为什么肯了?
答:这个问题很难答。
问:嗯,妳觉得答案是什么?
答:因为起先她不要他,他争吵了很久,说了很多要娶她的话,最后她才想嫁她,我是说嫁给他。
显然,在女孩心目中的世界里,巨龙鼻孔喷出火焰是事实,但并没有爱情不能作为酬报,但会因感激或崇拜而屈服的想法。故事可能讲得稍快,换句话说,讲得稍嫌简略──而简略的程度端视设定的读者对象而定。
不才如我,常会为自己择定的书名说套道理,我也想为自己的诺顿演讲讲题阐释一番。森林是叙事文本的隐喻,不仅是童话故事,也是所有叙事文本的隐喻,这里有都柏林的森林,除了小红帽外读者还会碰上茉莉.布隆,也有卡萨布兰加的森林,行走里面会遇见薏儿莎.龙德或瑞克.布伦。(注六)
附注:
注一: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 1923-1985),生于古巴的意大利小说家。
注二:费都拉斯(Phaedrus),活跃于一世纪的罗马寓言家,第一位以拉丁文写寓言故事的家,作品包括《狐狸和酸葡萄》、《狼与绵羊》、《两个口袋》等,后来以伊索寓言的名称传世不朽。
注三:康帕尼勒(Achille Campanile),二十世纪意大利作家、评论家。
注四:见美国评论家卡山(Alfred Kazin)所着《本土论》(On Native Grounds)第 445 页,1982 年纽约 Harcourt Brance 出版。
注五:罗杰?炫克(Roger Schank)美国语言学家、人类学习行为专家。
注六:茉莉?布隆(Molly Bloom)为乔哀思《尤力西斯》中的人物,薏儿莎?龙德(Ilsa Lund)及瑞克?布伦(Rick Blaine)为电影《北菲谍影》(Casblanca)男女主人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