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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法学院学术讲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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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3 1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题  目:司法改革的前沿问题
主  讲:谢鹏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研究部主任
主持人:温晓莉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  间:23日19:00
地  点: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楼主| 发表于 2005-5-24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谈几点我的看法,谢教授讲的范围非常广,涉及律师制度、司法鉴定、诉讼费、劳改制度、司法经费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在将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中,不止一次提到“国情”、“中国特色”、“坚持党的领导”,我注意到下面在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些小小的“骚动”,呵呵。
我在最后提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有关警检一体的,他表示反对这种做法,这样不利于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护和检察院监督权的行使。
第二个是有关“国情”问题,我认为国情讲多了讲过头了可能会成为拒绝改革的挡箭牌。他的回答并不能让我满意。我认为中国当前的政治、司法制度很大程度上是照办苏联的做法,他回答我们当初在设置政务院部门的时候并没有和苏联的部长会议一样,所以我们没有照搬。我提到如果真正要说中国特色,实行了几千年的衙门制度才是真正的中国特色,为什么不将其发扬光大?(明显是反语,不代表我支持,呵呵)他似乎没有对其进行回答。他认为西方的三权分立不能学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从清朝末年的改革到国民党的实践证明三权分立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但我认为三权分立根本就没有在中国真正实行过,一个人穿了件新衣服,但是今天往泥潭里跳,明天在灰堆里滚,结果浑身稀脏,不能代表这件衣服不好看,而是人的原因。最后他说改革不能只凭激情,并说的我方法论是错误的。我赞同改革不能仅凭激情,但是这种态度并不是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价值观的问题。小修小补的改我是赞同的,但是这种补要体现一种前进方向,为什么要顽固地拒绝已经被证明了的正确的方向呢?有桥有路不去走,为什么要摸着石头过河呢?
 楼主| 发表于 2005-5-24 13: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他提到的这十个方面如果能真正落到实处也是很不容易的了,国情的问题还是要慢一步一步来
发表于 2005-5-24 15: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闻名不如见面,原来师兄就是那位高人啊!
发表于 2005-5-24 18: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的啊!一直不知道武纪哥是哪个??又一直不知道那位高人是哪位,终于知道了,和二为一!牛!
今天也去听了一下谢老师给研究生上的课,他说的是关于"职务犯罪与侦查"的问题.说了很久也很深入,讲到了各个机关的内部的一些职权的归属问题.最后他还拖了几分钟的时间,大概是讲了中国人是有几千年传统的国人,中国人说话做事的方式已经约定俗成,所以在中国这个社会你要做事要有成绩就还是要有中国人的方式,要不别人说你是异类,他举的一个例子就是自己年轻的时候读的很多的西方的法学的书,对中国的传统的很少有涉猎,所以说话做事的时候不自然的有西方的习惯,而少了国人的气质.所以单位上的人觉得他是外国人了.他说现在要多看一点中国的传统的典籍,因为中国的人要尊重中国的传统的文化.也要学习中国的传统的文化,在此的基础上在去学习西方的文化,并用之来改造提升中国的文化.我觉得政治也应该是这样子的^^^^^^^
发表于 2005-5-24 22: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站在谢鹏程的立场上看的话,他注意是考虑到历史不能割断,这是他们这一代体制内知识分子的一个共性。在他看来,你的方法论是一种移植论,可能是“惊险的一跳”,如果失败,“摔坏的一定是中国”,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5-5-24 22: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还提到前辈选择的制度和意识形态后人能不能改变的问题,他指出道路有两条:革命或变法。但是似乎这两条路都暂时没有现实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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