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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知错就改,清华有多少房子可以分呢?
陆少萍
近日有两起分房事件引来围观,一是清华大学,二是浙江苍南县。
《温州日报》6月16日报道,温州某网站曝光:苍南县365套安居房被乡镇领导瓜分。此批850套房源近九成分给了公职人员。据了解,周边楼盘均价每平方米1.5万元,限价房均价2500元。若转手出售,每套可获利30~50万元。
帖文称,36个乡镇主要领导,将本该分配给住房困难户的第四期365套安居房瓜分,非领导干部和其他职工都分不到房,连规定优先照顾的无房户、劳模、烈士家属也分不到。一些乡镇采用“积分法”确定购房对象。正科级领导除了工龄分,还有职务分,一个月0.3分,一年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工作18年。任领导5年的积分,抵普通干部工作90年。公示名单中多为副乡镇长、工会主席等领导干部。某镇上报名单均为乡镇领导,多名“80后”的年轻领导。据透露,某县级领导之子,任副镇长,是一名“80”后,也在名单之列。
6月17日上午,苍南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废除各乡镇的分配方案和将90%的“限价房”销售给一线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等人群的政策,将根据群众利益第一及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重新修改、制定新的分房政策、方案。
清华要分房的消息,最早见诸于媒体是在年初全国“两会”期间。3月5日《京华时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透露,学清园的1000套住房手续办完,将分给教师;另有近5000套的建房计划。这些房源将大致解决清华教师的住房问题。清华教师将以市场价的1/3~1/2购买。
北京2010年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20328元/平方米。按一套房100平米计算,1/3~1/2的市场价,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差距!
清华周边的房价目前在4万元左右,一套120平米的商品房接近500万,没有几个年收入十余万元教师买得起。清华的教师和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教师一样,面临住房方面的困难,是不争的事实。
问题是,福利分房是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一条红线。国务院早在1998年就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以低于市价向职工出售单位自建的住房,属明令禁止的行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大学向为国内高校学习的榜样和追赶的目标,作为解决教师实际困难或吸引师资的重要举措,其他大学(还有中、小学)是否也可以学习清华建房以市场价的1/3~1/2出售给教师呢?
不论是知错就改的苍南,还是按既定方案分房的清华,都面临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苍南会有多少住房困难户,清华有多少教师?正如笔者在拙著《传说中的房子》指出的,这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群体,多少房子也无法满足!高收入家庭会变成低收入家庭(普通干部可以升任乡镇长);年年有新毕业的学生从教(每年有清华教师调离)……将保障房出售给了居住者,那么新出现的低收入家庭、提拨的乡镇长、新来的教师怎么办?——势必需要不断建新住房,则企业、国家的住房保障负担永无止境。
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改“售”为“租”,将保障房的产权留在建房者(县政府、清华)手中,不仅可以缷下企业、国家的住房保障的包袱,解决住房困难者的居住问题,还能杜绝一部分人将保障房转售他人牟利的行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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