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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每周案例讨论]:他是否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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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6 22: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案件经过简化后,大致是这样的:

一个国家公务人员,收受某人贿赂,人民币5000元(现假设此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没有其他恶劣情节。后他把此钱存入银行时,发现有50元假币。

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底线是5000元,但那50元假币是否该算在这5000的总额内?

请大家讨论,该国家公务人员到底构不构成犯罪!
发表于 2005-7-7 10: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算,发现假币只是个意外,跟他受贿的行为无关,受贿是其主观的行为
发表于 2005-7-8 1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了,算
 楼主| 发表于 2005-7-13 20: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主客观统一角度来说,我认为还是不构成的
发表于 2005-7-14 22: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算的
他是当作  5000元收的
实际的受贿是5000不管千的真假
这种犯罪很主要的是破坏了公职人员、政府的形象
少50原也没用
发表于 2005-7-17 17: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滴,算滴~~
那50元假币并不能否定掉他贪污的犯罪意图,主观方面有贪污的故意。客体上他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国家财产所有权,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客观方面他已经实施了贪污的行为。只是这50元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的话,就尚待讨论了。
发表于 2005-7-20 15: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算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一般可以算未遂吧?况且受贿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所以可以算是受贿罪(未遂)。
 楼主| 发表于 2005-7-20 20: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tievol于2005-07-14 22:07发表的:
该算的
他是当作  5000元收的
实际的受贿是5000不管千的真假
这种犯罪很主要的是破坏了公职人员、政府的形象
少50原也没用

如果说当成多少收就该是多少的话,那么发生认识错误可能也会误认为是10万百万的,那是不是该杀头了啊?
"破坏了公职人员、政府的形象"的表现有很多种,并不是一旦破坏了就应该判刑治罪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7-20 20: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新蓝色基调于2005-07-20 15:22发表的:
这个算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一般可以算未遂吧?况且受贿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所以可以算是受贿罪(未遂)。

受贿罪的犯罪对象不是金钱吧,呵呵
这里的金钱应该是犯罪所得之物,犯罪对象不同于犯罪所得之物.犯罪所得之物,是指犯罪人通过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物品,即赃物.
发表于 2005-7-20 21: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情况属实,该公务员不构成受贿罪,只能以党纪及公务员有关条例处理了事。不过在现实中,该公务员是否收过50元的事实很难说得清,除非行贿人也承认送过假币给他,否则在罪与非罪之间,法院很可能选择的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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