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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游街”:有人喝彩 有人质疑 (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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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20: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嫌犯“游街”:有人喝彩 有人质疑
南方周末    2005-08-18 14:44:53
  嫌犯“游街”:有人喝彩 有人质疑
  学者称侵犯人权此举实属法盲 群众称吓倒罪犯现场掌声热烈
  
  □本报记者 成功  
    
  很久没有见识过的大场面
  8月10日8时刚过,一个从未见过的大阵势把河南漯河市蓝天宾馆保安员张付东吓了一跳:宾馆值班亭旁的小广场上挤满了警车,宾馆门口的黄河路上排着一溜敞篷卡车,车上全是眼神警惕、手握冲锋枪的武警和全副武装的公安警察。
  很快,张付东担心的“恐怖事件”的念头就被打消了———敞篷卡车上,警察围着许多身穿黄色“囚服”、背绑麻绳的人;马路对面的漯河人民会堂上悬起一条横幅———“全市政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定点揭露大会”。
  “除了各种警车外,这次大会来了10辆押解卡车,共有100名犯罪嫌疑人。”参加大会的曲警官说,公安机关将对这些嫌犯公开宣布逮捕和刑事拘留。
  人民会堂台阶前面,竖着漯河市“三区两县”的木制牌子,分别是“源汇区”、“郾城区”、“邵陵区”及“临颍县”、“舞阳县”。和奥运会运动员入场仪式一样,每块牌子后面都整齐站着几列身着执法制服的人。“这些都是由各县区‘公检法司’政法系统组织来观摩大会的机关工作人员。”漯河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石铁军估计,如果加上外围的群众,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广场上至少容纳了两千多人。
  主席台上,漯河市与政法工作相关的主要负责人几乎都出席了大会,主要有漯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社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俊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周,副市长邵成山,市政协副主席崔松科,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涛、市公安局局长刘风山等。
  但承办这样高规格的大会,确实也让市公安局感到压力不小。“因为这100名犯罪嫌疑人是高危人群,我们必须保证整个活动万无一失。”市公安局局长刘风山事后告诉本报记者。
  为确保大会安全,市公安局调集275名警察,并请求调遣52名武警战士前来压阵。“我们每两个警察盯一个嫌犯,每辆卡车上还有两名武警,”石铁军说,“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跳车,我们用绳子对其捆绑。”因天气炎热,“还准备了仁丹,免得他们中暑。”
  对这次大会的各个细节,市公安局都想得很周到,连嫌犯入厕问题都有处置预案。“我们准备了一个大桶,嫌疑人想要方便,就由警察们围着大桶一圈,组成人墙。”石铁军说。
  上午9时,“定点揭露大会”准时开幕。
  漯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俊才首先讲话,他指明了举行“定点揭露大会”的目的:一是表明政法机关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二是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其投案自首;三是号召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建设“平安漯河”。
  随后,市公安局局长刘风山宣读了活活勒死妻子的王某、奸杀女高中生的李某等100名嫌疑人的简要案情,并宣布公开逮捕、刑事拘留的决定。
  决定宣读完毕后,押解100名犯罪嫌疑人的车队开始沿着市区人民路、解放路等主要街道“巡游”。
  46岁的出租车司机张大根正好在人民路和巡游车队迎面遭遇,他靠边停车,让车队先过。“前面摩托车开道,后面一车武警殿后,高音喇叭里还在喊某某杀人、抢劫等罪行。”在漯河开了11年出租车的张大根已经很久没有见识这种大场面了,“还是1983年‘严打’时见过这架势。”
  马路两旁观看车队巡游并欢呼的人潮越聚越多,最后人潮跟随车队汇拢到市区人气最旺的黄河广场和双汇广场,在这里,公安机关继续“发动人民群众对嫌犯的罪行大胆揭露”。
  10时45分左右,车队巡游和定点揭露大会结束。“天气太热,时间久了怕出问题。”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石铁军说。
  
  能否在民意和学界间找到平衡点  
  石铁军一直关注着社会对“定点揭露大会”的舆论风向,他试图能把握住这个风向,但突如其来的舆论交锋还是让他有些迷失。
  作为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石铁军最初对于究竟要不要宣传报道“定点揭露大会”有些举棋不定,因为此前曾经有类似的新闻报道引起过争议。
  但通过观察,石铁军发现最近一家中央级大媒体报道过某地政法机关公开处理一批嫌犯,事后并没有引发非议。最终,他请示局领导后拍板,对8月10日的“定点揭露大会”进行宣传。“其实,当时我们可以禁止现场拍照和不作报道,就不会引起后来的争论,但是我们没有这样做。”石铁军并不后悔当时的决定。
  8月10日当天,当地舆论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澜,大部分市民对活动持赞同和欢迎的态度。当地一家主流媒体报道说,当宣布对100名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决定时,围观人群中不时“响起热烈掌声”,对犯罪嫌疑人巡游和定点揭露,“数万群众拍手称快”。本报记者事后在当地采访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受访者对此大力支持,很多人认为,“这么大的游行肯定可以吓一吓那些犯罪的人。”
  但到了第二天,河南当地媒体的报道被网络转载后,情势急遽变化。石铁军发现网上的评论铺天盖地而来。
  对于嫌犯“游街”,河南当地媒体援引一名律师观点提出质疑,认为示众“这种方式涉嫌违法,起码不文明,侵犯了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这位律师说。
  有网友认为犯罪嫌疑人未经法院认定为确系犯罪之人,就不是罪犯。从法律上来说,嫌犯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更不说游街示众了。
  但网络舆论也有很多持同情理解态度,有的称游街示众就是让犯罪嫌疑人为其践踏别人人权付出的代价;有的认为中国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尊重犯罪分子人权的时候,对此不必苛求;另外有些人称,“法律好像和人民需要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应尊重人民的喝彩”。
  石铁军在浏览网络评论后,发现支持者颇众,心地为之一宽。可到了第三天,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和时评界人士陆续加入到这场讨论中,石铁军变得担忧起来,因为他发现他们的观点与网络上的民意相左。
  《东方早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发表评论,指出此举的不当之处。其中,《中国青年报》8月12日的评论认为,押解犯罪嫌疑人游街,违背“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是一种法盲行为”,而所谓“万众叫好”的热烈场面,不过是一种非理性的法盲狂欢。
  此时,石铁军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在民意和学界观点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他还打算以此为主题写一篇署名评论。但文章终究没写出来,因为他发觉找到这个平衡点很难,也怕“文章被那些时评家们揪住小辫”。
  目前,网络上争论仍然在继续,学界和民众的分歧似乎难以弥合。
 楼主| 发表于 2005-8-20 20: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舆论也有很多持同情理解态度,有的称游街示众就是让犯罪嫌疑人为其践踏别人人权付出的代价;有的认为中国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尊重犯罪分子人权的时候,对此不必苛求;另外有些人称,“法律好像和人民需要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应尊重人民的喝彩”。

........
无语了已经
发表于 2005-8-20 22: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局应当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尊重人民的喝彩并不表示要放纵人民的一切意愿,有些对的东西人民不理解,是要慢慢教化的,眼睁睁看着而不做任何推动是消极的不可取的,正因为法律看似与人民有差距,所以才要更加注重这方面的建设,什么都不做的话就是倒退!
"渐行渐远"所能形容的人但愿能够越来越少.
学法之人制法之人执法之人本身就是人民的一员,本国阶级状况看,人民应当不具大而又有冲突的阶级观念,不可划开界限.
发表于 2005-8-21 15: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快过年的时候还看到过“游街”,

但后来,每年回去的时候就没怎么见到了;

也许现在还是进步了不少;

积习难改,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这些应该消失了;
发表于 2005-8-21 17: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刑警素质,给他们配置更先进的侦察科技机器,切实提高破案率,才能真正震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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