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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
我就贺卫方罢招研究生之事对他提出过批评。并且在《东方早报》上和他打过一场 笔仗。这场笔仗,是我率先提出,并且经过编辑征得贺教授的同意后进行的。意图无非是澄清一些公共关心的问题。后来辩论一展开就卷入细节问题,《东方早报》 无法消受,只好停了。对此我挺遗憾。不过,最近看“世纪学堂”,贺教授自己在一个讲演中提起这件事情,口气颇令我意外。这就不得不隔着太平洋对贺教授喊几句话了。
贺教授提起这场辩论,是这样开始的:
我也在跟另外的一位学者进行笔战。最近正在上海的《东方早报》上进行来回的 “打架”,打笔仗,薛涌。有一位叫薛涌的先生,北大中文系79级的毕业生,毕业以后在北京晚报做编辑,做编辑期间就形成了写作方面的一个风格,就是什么东西 都写,写得很宽。然后现在在美国的耶鲁大学读博士,耶鲁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他署名有时候署“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笑)同时也在波士顿一个Soffolk University 做一点助教的工作。薛涌先生对我罢招事件提出了批评。他的批评很有趣,他说贺教授根本不用去关心什么硕士不硕士了,你就从硕士里面选好的博士,你带博士就行了,不需要管硕士的什么事情。然后他说,北大法学院,北大的这样的一个大学的教育,应该注重的是,一个是法学本科的学生一个都不要招,应该向 美国学习,应该从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招法学的硕士,然后再培养这样的学术化的博士。他认为北大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招生招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这不对的。然后接 下来他认为北大招生过程中还存在一个缺陷就是,对贫穷边远地区关注不够。比方说招生的时候,当然他也没有统计数字,这哥们,信口说得多了,(笑)
我不需要再引下去了。我和不少人打过笔仗,不过一直守两个规矩:第一,打仗要 有打仗的样子,语言尖锐、不留情面,对多年的老朋友也是如此。我曾经不止一次拿曾经一起称兄道弟的老朋友开刀。但是,不过辩论多么激烈,从来对事不对人。不会进行人身攻击。除非有人作事情出了圈子。第二,我攻击别人,一定在别人有 还手权利的时候才会出手,不会搞缺席审判。
贺教授以一个法学权威的身份,和我在《东方早报》上交了手。虽然架没有打完就停了,但似乎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不服气大家可以找个地方再打。上面那些话,未免有失自己的身份。我确实什么都写。其实这一点值得搞法律的人学学,不要这么不以为然。美国的法官,就是什么案子都判呀!这也是我们争论的焦点:考法学院要博还是要专?你能说干细胞不是自己的专业,就不判有关的案子吗?要讨论这个问题,就严肃一些,不要趁别人不在的时候用挖苦的口气讲话。贺教授在辩论时,有一点我看不惯,就是摆谱,张口闭口说:“你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训练,”所以 说话无知等等。或者说:“这个问题很复杂,报纸上谈不清楚。”等等。我在美国也许住得时间太长,见人家这么说话,简直目瞪口呆。你在美国看看电视就知道, 大家成天辩论,什么专家都有。但是,专家和非专家辩论,从来不摆谱。对方哪里 错了就指出来。从来不会说什么你没有训练,暗示人家没有资格讲话。而且,没有 人抱怨什么问题太复杂、媒体上讲不清楚。既然讲不清楚上媒体干什么?你常常会 听到电视主持人说:“某某教授,你有20秒钟,请讲你的观点。”人家大教授还真 能讲清楚。这叫本事。直话直说嘛!你贺教授比比人家,看看自己和我辩论的文本,是否有点太惨了呢?
辩论前几轮,教授不知所云。动不动就说,这个问题涉及大陆法系、普通法系等等。可是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和我们辩论有什么相关性,一句也不讲。我急了。赶紧讲 了自己对两个法系的看法。私下和编辑讲,我把事情说得简单化些,给教授留个破 绽,让他发挥专业优势,批我一通。可是贺教授还是不敢讲。这我就怀疑你究竟懂多少了。
辩论不过,背后挖苦,其实我倒是不那么在意。只是提醒贺教授自己珍惜羽毛。比如拿我的署名作文章,这是方舟子等人的勾当。我写文章,一贯主张只署真名。但报纸要求属上单位。有的媒体不经过我同意,说我是耶鲁博士等等。我只好抗议。坚持属“博士候选人”,意思是没有拿到博士。国内海龟招摇撞骗的太多,这样处理,也是谨慎避嫌。别人不懂可以,你贺教授一天到晚出国,这种事情不懂吗?你自己写文章、接受采访,是否也有过署“北大法学院教授”头衔的时候呢?要说吓 唬人,我这个“同时也在波士顿一个Soffolk University 做一点助教的工作”的人哪里有您的招牌大呢?您对我观点的曲解,就更是到了荒谬的地步。我什么时候说过北大法学院不能招法学本科?我是说对所有学科一视同仁。外学科的学生进入法学院对法学教育有好处。我说北大对穷困地区的子弟照顾不够,这是根据许多国内 报导得来。什么叫“这哥们,信口说得多了”?你的事实又是什么呢?美国的法学院,各阶层代表性的问题是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大家一天到晚讨论。
我和贺教授的辩论,希望世纪学堂汇编刊出。我是个外行人,犯了个错误,比如不懂LLM。可惜就连这个,你贺教授也同样不懂!我搞错了认错,你误导舆论却不认错, 然后趁我不在讲这些话,是否有失雅量呢?我们辩论的核心,你始终没有拿出道理来。我说法学院入学考试要博不要专,你则是嫌不够专而罢招。这里的道理是什么? 为此辩论,我会一直奉陪。说实在的,这次一过招,我算领教了,你似乎不懂什么。 但这没有关系。能力是能力,人是人。有一点可以保证:在你缺席的公开场合,我是不会以如此不敬的口气议论你的。江湖都有个规矩。学界的人至少应该学会在人格上互相尊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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