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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戈整理。原载:http://www.3xy.org/index.php〕
(龚刚)影响汉语言表达质感的两件大事:
1、简体字运动:在简化汉字的同时简化了语言表达。
2、翻译:译体诗歌传入带来西方文学诗歌影响,但这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语言。
中国现代作家普遍缺乏一种语言的自觉,但也有出色的如老舍、张爱玲、钱钟书、王增祺、阿城、鲁迅等。中国现代文学的突破一定是从语言的突破开始,语言的突破应从语言寻根开始。
(枕戈)现代汉语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运用的语法标记太多,反而把汉语隔离的支离破碎,节奏很差又不形象,还不如古汉语的直接鲜明。
所以我一贯主张在不过于使用离奇的古典语言的情况下,多像古典汉语学习,直到创造出一种纯粹新鲜的新汉语。
(龚刚)现代汉语一个和显著的问题就是运用的语法标记太多
----一击到位!
(孙逐明)长期以来,文学理论界总是片面强调内容决定形式,口头上虽也点缀两句什么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实际上是把形式当成了微不足道的附庸。
形式内容是阴阳互根的一体两面,孤阴不生,独阳不长,何来谁决定谁?无论哪一方的偏胜失调,都会影响语意的忠实的成功的表达,艺术魅力的丧失更是自然而然的后果。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偏激的文艺理论对近代众多作家语言自觉的普遍缺乏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人类文化史上,每每一种新思想要想得到成功的阐述,往往极需一种独创的语言结构。新的语言结构一来可以防止新思想受旧思想的束缚,二来还可以防止他人对新思想的误读。很多成功的科学家、数学家、文学家、哲学家都是这样的。新的内容和新的语言结构,离开了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形成卓有成效的新文化思潮。
矫枉必须过正,在当前这种理论环境之下,龚大倡导的“中国现代文学的突破一定是从语言的突破开始,语言的突破应从语言寻根开始”是有积极意义的。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策略,历史上多次“古文运动”就是明证。
语言的寻根,只是一个突破口,之后需要的是向纵深反响发展。
(枕戈) 孙逐明先生,我认为,现代诗歌不太具备形式美是因为现代汉语里的形式标记太多,如形容词标记"的",时态标记"了""着""过".有了形式标记后语意会更明确,但妨碍了汉语的美感.加入形式标记后,语义的精确和形式的美感必然形成矛盾。
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是古汉语,很有美感.没有多少形式标记.若改成:春天来了,花朵开放,我的脸朝着大海.语义是更明确了,但一点不美.
所以我提出西方语言是分析逻辑形式,古汉语是整体逻辑形式.现代汉语是两者的融合.我们应当尽力用整体逻辑表达,特别是在诗歌中.
唐诗的整饬,在观念上是因为中国人的和谐精神起决定作用,所以平平仄仄,对偶;就中国的语言而言,它没有多少形式标记,就没有那部分多余的东西,也比较容易做到平仄对应。现代汉语就不行。
现代诗歌是不可能回到那种平仄对应的平滑起伏的节奏的。诗歌的音乐性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人的情感的表达,所以音乐感就跟随着情感的起伏而起伏。试看下面几首,个人认为是很有节奏律动感的:
2
望穿秋水的天空下惊现陆地
水草团聚的洼地鱼鸟同居
野花折戟沉沙
搁浅的轮船仿佛剥离灵魂的骨架
3
鱼儿鱼儿慢慢游
浪中小船翻肚白
青草青草快快长
洲上雏马磨鬓黑
4
秋天的诗神在天空打好腹稿
召唤大地上的天才掰开心脏
肆意横向半空的支支花木
猛然间伸出诸王写诗的手臂
5
迎着山坡的茶林雨泪滴滴
浇灌之壶喷出清新的空气
中午移来一丛美丽的影子
好象喝茶的太阳醉眼惺忪
6
八月之枝的黄金怀孕在哭泣
原野四方飘来桂花儿的香
流血的家乡才割下稻子的芬芳
而你已经步入九月的山崖
(枕戈)
要解决诗歌的音乐性,首先要解决汉语在源头上是以何种形式组合的。不然其他的一切都很难有大作为。
举个例子:面对虎狼强秦的压境,荆轲告别燕王太子丹,击筑而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这里虎狼强秦不写成像虎狼一般地强秦,燕王太子丹不写成燕国的太子丹,击筑而唱不写成一边击筑一边唱歌,都是有意为之。这和古代汉语有亲缘关系的。
龚刚
棋逢对手了,两位当大战三百回合
(孙逐明)
枕戈先生,您关于语法与诗歌关系的第一篇文章,我早已在《白话诗歌》栏目里看到了。当初我是想等我诗论里讨论平仄的部分发表以后再回复您,那样更加便于讨论,所以迟迟没有答复。现在对你的两个帖子我一并作答。
语法包括三大要素:语音、语法和词汇。在中外语言的发展史中,变化最快最大的是词汇,最稳定的是语法。
汉语的确是一种整体性逻辑语法,可它的变化远远没有枕戈先生所说的那样大,说现代汉语是整体性逻辑语法和分析逻辑语法的融合,是不恰当的。
西方屈折体系的分析逻辑语法,强调语词的词性以及语词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主要通过词汇的词形变化表达词性以及词汇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
汉语不注重词语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主要通过比较宽松的语序以及我们对语词之间可能具备的形式逻辑关系的整体理解来表达和理解语意。试举一例:
我吃筷子,你吃刀叉。
根据分析逻辑语法分析,这句子是“不通”的,筷子和刀叉怎么能吃呢?而在整体性逻辑的汉语里就“通“得很,因为汉语语词缺乏词形变化,语词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没有被固定下来,可以作多种形式逻辑关系的理解,而东方人凭自己特有的整体性逻辑思维方式〔关于这一点,可参看拙著《藏山雷学》〕,自然会选择出正确的理解出来:筷子和刀叉仅仅是“吃”的“工具”而不是“对象”。
虽然语序是汉语的主要语法手段,但这种语序的规定也比较宽松。上面的例句还可以组合成:
我筷子吃,你刀叉吃。
或:
筷子我吃,刀叉你吃。
只有这种组合才是不允许的:
筷子吃我,刀叉吃你。
汉语语法还有一个重要特点,由于词汇缺乏词性的形态标志,离开语境,我们无法判别它们的词性,所以词性的活用在古今汉语里都是特别容易的,这是常识。现在只举一例:
幸福着你的幸福。
这里的第一个“幸福”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后面的是活用为名词。
上面这两种最主要的语法原则,古今汉语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相对于古汉语,现代汉语似乎是增添了极个别的词形变化,主要是时态助词“着”“了”“过”和连词“地”“的”“得”,它们的确有点类似于词形粘着式的后缀,可这几个“后缀”数量太少,也十分不稳定,常常是可有可无。如“伟大的祖国”、“慢慢地走”经常被说成“伟大祖国”、“慢慢走”。仅仅凭这几个虚词的添加,就说“现代汉语是两者的融合”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枕戈先生所提到的现代汉语与音乐美的矛盾,主要是因语汇的变化所导致。古汉语以单音词为主,语言简练,所以构筑整齐的“豆腐干体”节奏,调整平仄,比现代汉语要容易。但这并不成为构筑新诗音乐美的不可逾越的障碍,我们完全有能力根据现代汉语的新诗特点,制定相应的音乐美形式规则。我的《青涩的新诗时代--汉诗音乐性原理研究》就是试图在解决这些问题。这里我不一一引用。
枕戈先生还认为:“现代诗歌是不可能回到那种平仄对应的平滑起伏的节奏的。”此话可能太绝对,也不准确。平仄与节奏无关,与旋律有关,汉诗的节奏取决于句型。至于新诗中的平仄规律的运用,我就发现有很多新诗诗人自觉不自觉写出了不少平仄处理得很“流美婉转”的“律式新诗”,在我的诗论里的下一部分里我将作详细的论证〔在这里的《白话新诗》栏目里就有不少“律式新诗”,以后我会一一剖析〕。例如枕戈先生最后举的例子,我就可以把它们轻而易举地处理成现代汉语形式的“律式新诗”:
面对△|如狼○ |似虎△的||强秦○ 的|压境△, 〔律句〕
荆轲○ |别过△||燕国○ 的|太子△丹, 〔律句〕
一面△|击筑○ ||一面△|唱歌○ : 〔律句〕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诗中的“的”字为衬字。
(李子梨子栗子)
俺认为诗的本质不是音乐性的问题,而是一个面积的问题.这个问题要说清楚颇费事,等哪天俺有时间了专门写一文来说之.
(枕戈)
太好了,孙逐明先生。
虽然我和你还有些分歧,但毕竟都注意到了汉语的一些本质特征
我筷子吃,你刀叉吃。
或:
筷子我吃,刀叉你吃。
这个例子举得很好,也符合我一贯的说法。而且你这里用的术语也我的差不多。整体逻辑语法,分析逻辑语法,整体逻辑形式,分析逻辑形式。
另外,你认为平仄与节奏无关,所以我才认为我们写诗歌的时候不会注意平仄,只是注重节奏,或者就说是叉语感。
(枕戈)再举一例,大家耳熟能详的:
春风又绿江南岸
这个“绿”,别人都认为是炼字的神奇效果。实际上,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这在西方语言里是不成立的,只是汉语里面的特殊现象。这个“绿”,是形容词作动词,在英语里面,随着词性的变化,必定要变换词缀,但汉语里面,一个词就担当了好几中语义的功能。这可以看作整体逻辑形式的一个例子了。它不需要通过形式标记(即词缀)的变换,就能承担多种语义功能。用一句感性一点的话来说,仅仅一个象形文字,却折射出多种意义出来。
(孙逐明)
我们有很多共识。你关于语言的文章我看了,我将适时给予回应!
认为平仄与节奏有关,一直是我国音律学中的一个误区,它妨碍了我们对汉诗音乐性的理解和研究。我准备另写一篇短文予以澄清。〔我原来准备写进《青涩的新诗时代》,因这个内容学术气氛太浓,与那本诗论的风格不统一,所以还是另写的为好。〕
(老乃)
和孙先生握手 )
为啥有音乐性的诗要优美些?
一首歌曲,要有极规律的强弱节奏变化(即拍子)才好听!诗也是一样的道理。其生物学基础是,有特定节奏规律的声音或语言能给予感觉神经良性的刺激,致使大脑向脑室中分泌一类称为脑腓肽的物质,这些物质可增加人脑神经的愉悦感。其实,很多有规律和节奏的东西都可使人健康愉快,比如有规律的饮食起居运动娱乐等。规律和节奏有利于人的生物学存在。大自然也是如此,生死,消长,昼夜,四季,都是节奏。没有规律和节奏,便没有自然存在,便没有美。诗也逃不出这个法则。
(孙逐明)
更正:可以说,广义的“音乐美”的本质特征,就是“律动”二字。所谓律动,就是有规律地运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同一种形式规则的递推变化”。
(枕戈)
说得好!就是说使声音得以形式化。
不过律动这个词不容易被人接受。节奏这个词更侧重于声音的长短 ,但却更具有普遍性。
(枕戈)
西方屈折体系的分析逻辑语法,强调语词的词性以及语词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主要通过词汇的词形变化表达词性以及词汇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
这一句真是准确地写出分析逻辑形式的语言的特征。“语词的词性”应该是语法中所讲的“语言的聚合关系”,语词之间的形式逻辑关系应该是“语言的组合关系”。
我的观点是,汉语里的一些边旁部首可以呈现语词的“词性”,相当于西方语言的前缀、后缀,如看到草字头或者木字头就知道是和植物有关的名词。正因为汉语的文字已经把词性隐藏在其中了,即我们要从汉字的整体形象才能得知词语的词性,而汉语的词语和句子的组合也必然是遵循整体逻辑形式的法则。
(孙逐明)
汉语是一种“语境语法”,西语是一种“词能语法”。
词能语法强调个体词语,根据个体词语的功能来构筑语法。所以西语个体词类界限分明,其界限是叉形态标志来表达的。
语境语法强调整体语言环境对个体词语的影响,并依此来构筑语法,所以汉语词类不分明,离开语言环境,你无法清晰地判别它们的词类;另一方面,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里,词性就不同,因其没有词形变化,这种词性的转化是轻而易举的。
所谓整体,不是指汉字的整体形象,而是整个句子,甚至整篇文章,此篇文章的语言环境,乃至人对物我的整体把握。
你说的草字头之类根本不是词缀,因为有许多其它词性的词也可能是草头,如:茹〔动词)、苦(形容词)。
汉语中只有“子”、“儿”之类是名词词缀。另外,虚词是广义的词缀〔这里面有大文章,我一说你就懂〕。
你说的草字头之类根本不是词缀,因为有许多其它词性的词也可能是草头,如:茹〔动词)、苦(形容词)。
(枕戈)
我并没有说它们就是词缀。但它们具有词缀的性质。
我还是想用“形式标记”来说明这种现象。西方语言里的词缀,不管是名词的、动词的还是形容词的、副词的,还有词和词之间起关联作用的的虚词都是形式标记。先生说“虚词是广义的词缀”,和我的观点是相符的。
我还是想回到汉字的源头。最早的汉字几乎都有它的来历,它的各个部分都具有暗示的作用。这样它就会代替字母文字的形式标记的作用。
至于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比如“山清水秀”,这是并列关系,在西方语言中肯定有个“and”之类的,但在汉语中是不用的,不然就是画蛇添足。
至于后来,汉语实际上也出现了一些形式标记。这是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的必然结果。
如“之,乎,者,也”也可以作形式标记。它们本身不表达意义,但可辅助性地表达意义。
只不过现代汉语在经过西方语言的“熏陶”以后,形式标记越来越多,破坏了汉语的固有之美。这是我要反对的。
(孙逐明)
(枕戈:
我并没有说它们就是词缀。但它们具有词缀的性质。)
答复:
你认为草字头之类具有词缀的性质是一种错觉。
词缀的准确含义是“语法关系的形式标记”,并非所有“形式标记”都具备词缀的功能的。汉字的形声字里,“形符”和“声符”也是一种“形式标记”,一表“义类”,一表“声”,但根本不是“语法关系的形式标记”。
要具备“语法关系的形式标记”的功能,必须有几个条件:
1、虚化
不虚化就不可能用自己的“形式标记”来表达语法关系。例如:瓶子,盖子,托子……里面的“子”无实际意义,只表示这个多音词是名词。老鼠、老虎、老师、老婆、老大……并不“老”。
而“儿子”里的“子”、老人里的“老”有实际意义,就不是词缀。
虚词也有这个性质:
他在家。 〔“在”是动词〕
他在家学习。 〔“在”已经虚化,“在+名词”相当于形容词,在此作状语〕
2、可以改变词根的词性:
“盖”、“托”是动词,加“子”以后变名词;“大”是形容词,加“老”以后也变成了名词。
介词结构是“介+名”,可以作状语补语,成了形容词性质的词组了。
显然,草字头和木旁缺乏这两种性能,当然不能说它有词缀的功能。你之所以产生错觉,是因为现代汉语里形声字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在常用词里达百分之九十以上。草字头和木旁在这些字里主要充当形符,凡属与植物有关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都喜欢用它们作形符;我国长期是农业大国,植物名词特别多,相比之下动词和形容词特少,所以你看见草字头和木旁的字说它是名词,十之八九不会错。而“不错的”真实原因与草字头和木旁的“形式标记”功能无关的。
关于虚词的添加有更深刻的原因,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我以后会写文章专门讨论的,
(枕戈)草字头、木字旁当然不是词缀,我这里想讨论的是,为什么汉字没有词缀(形式标记)却能够取得像字母文字一样的效果?汉字它本身给我们提供了什么样的启发?
我这里认为这些边旁、部首具有词缀的性质,实际上是为解决这个问题做一些尝试,因为它们确实能够为我们提供信息,甚至能够承担一部分意义。而且它们也确实符号化了,像西方的词缀一样能够再结合声符形成新的文字。当然我就不能说这是正确的。
再比如动词,“打”“摸”“搭”,这种现象也是普遍的。而不仅如你所说:“我国长期是农业大国,植物名词特别多,相比之下动词和形容词特少,所以你看见草字头和木旁的字说它是名词,十之八九不会错。而“不错的”真实原因与草字头和木旁的“形式标记”功能无关的。”
现代汉语比较复杂,是因为汉语在长期的发展中,有的符号化了,有的还保留了原始的象形特征。而经过西方语法的“熏陶”,汉语就显得更加不纯粹了。但我们有一种追根溯源的精神。
孙先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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