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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斌余到钱老汉:中国避免恶序时代来临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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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0 23: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亦忱





继去年恶意讨薪的民工王斌余杀人四死一伤自己也搭上一条命之后,前几天一个姓钱的老汉以更加恶意的方式在甘肃民乐县法院制造了一起爆炸事件,从而首开了中国平民成为人弹的先河。我猜想,钱老汉可能从同乡王民工那里接受了教训,不用事后法院来枪毙他,所以爆炸时与四个身份远他之上的官员和法官同归于尽,同时,重伤五人轻伤17人,以自己所能想到的最恶意的方式对儿子的冤屈作了最后的了断。
   
钱老汉儿子死了、媳妇死了,终于自己也死了,他们不仅均死于我们正在建设的和谐社会的征程之中,而且,他们的死均不是自然的寿终正寝,可以说死的匪夷所思:钱老汉的儿子死于法官的押解之下,钱老汉居然自己炸死自己在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钱老汉的媳妇怎么死的虽然没见交待,想必年纪轻轻也绝不会是自然死亡。将心比心,这样的事发生在谁身上,都是值得同情的,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很难过。
   
但我更难过的是,钱老汉居然把受党教育多年、好不容易成长起来的中共民乐县委副书记陈兴荣、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黄建功、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英华这四位与其儿子非正常死亡没有直接责任的人给炸死了。这真是惨绝人间的悲剧。那五位被炸成重伤的法官是不是有性命之虞虽然未见报道,但以我的想象,落下残疾的绝对不止一人。
   
昨天,见网友在网上发布帖子,始知“民乐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53人,其中男46人,女7人;中共党员37人,共青团员2人,党团员占70%。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18人, 占34%,专科学历的23人,正在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和培训的33人。现有审判职务的34人,平均年龄38岁。”这次由钱老汉制造的恶意爆炸事件,使该院人员死伤了一半的干警,元气大伤。我看,如果上级法院不采取非常措施给民乐县法院增员,在若干年内该院是不可能再去办诸如“去乌鲁木齐市押解民事案件当事人”这样的强制执行案件了。
   
人民的一分子去炸人民法院,这样的事如果不是新华网作了报道,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的。象征着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居然会被一个农民给炸了,且死伤那么多人,这究竟是为什么?
   
为了有个时代背景,我们还是从甘肃的王民工说起吧。
   
去年,王民工恶意讨薪杀了人,没有走继续反社会的道路而是去向人民警察自首,寄希望于人民法院看在他是在被群殴之下激愤杀人而饶其一命,结果,当初以帮他讨5000块钱工钱要3至6个月理由而打发其离开的人民法院,在他杀人自首后的第50天就一审判了他死刑。在10月国庆过后不久,王民工最终没有逃过一死,为他恶意讨薪杀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非常清楚的记得,当我了解了王民工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王某某杀人案折射出的不祥之兆》。在文章中,我用乌鸦嘴预言过:“随着王民工的被处死,中国进入恶序社会将不可避免”,并还说:“今后,在中国,更加惨烈的报复杀人案件将不可遏止”云云。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钱老汉居然以惊天的一爆,这么快的验证了我的预言。
   
死于钱老汉惊天一爆的死者不能复生。为了使这些无端的死于爆炸的人员死得有价值,我想从中总结一些教训绝对是应该的。
   
以我有限的见识,我认为至少应当汲取一个教训:在一个政治伦理、经济伦理和社会伦理错乱的年代,法院作为人民追寻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个避难所,如果寻找不到公平和正义,人民将用自己的方式实现公平和正义,哪怕用生命作代价也会在所不惜。
   
你记住了吗?我会记住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10 23: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亦忱





继去年恶意讨薪的民工王斌余杀人四死一伤自己也搭上一条命之后,前几天一个姓钱的老汉以更加恶意的方式在甘肃民乐县法院制造了一起爆炸事件,从而首开了中国平民成为人弹的先河。我猜想,钱老汉可能从同乡王民工那里接受了教训,不用事后法院来枪毙他,所以爆炸时与四个身份远他之上的官员和法官同归于尽,同时,重伤五人轻伤17人,以自己所能想到的最恶意的方式对儿子的冤屈作了最后的了断。
   
钱老汉儿子死了、媳妇死了,终于自己也死了,他们不仅均死于我们正在建设的和谐社会的征程之中,而且,他们的死均不是自然的寿终正寝,可以说死的匪夷所思:钱老汉的儿子死于法官的押解之下,钱老汉居然自己炸死自己在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钱老汉的媳妇怎么死的虽然没见交待,想必年纪轻轻也绝不会是自然死亡。将心比心,这样的事发生在谁身上,都是值得同情的,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很难过。
   
但我更难过的是,钱老汉居然把受党教育多年、好不容易成长起来的中共民乐县委副书记陈兴荣、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黄建功、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英华这四位与其儿子非正常死亡没有直接责任的人给炸死了。这真是惨绝人间的悲剧。那五位被炸成重伤的法官是不是有性命之虞虽然未见报道,但以我的想象,落下残疾的绝对不止一人。
   
昨天,见网友在网上发布帖子,始知“民乐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53人,其中男46人,女7人;中共党员37人,共青团员2人,党团员占70%。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18人, 占34%,专科学历的23人,正在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和培训的33人。现有审判职务的34人,平均年龄38岁。”这次由钱老汉制造的恶意爆炸事件,使该院人员死伤了一半的干警,元气大伤。我看,如果上级法院不采取非常措施给民乐县法院增员,在若干年内该院是不可能再去办诸如“去乌鲁木齐市押解民事案件当事人”这样的强制执行案件了。
   
人民的一分子去炸人民法院,这样的事如果不是新华网作了报道,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的。象征着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居然会被一个农民给炸了,且死伤那么多人,这究竟是为什么?
   
为了有个时代背景,我们还是从甘肃的王民工说起吧。
   
去年,王民工恶意讨薪杀了人,没有走继续反社会的道路而是去向人民警察自首,寄希望于人民法院看在他是在被群殴之下激愤杀人而饶其一命,结果,当初以帮他讨5000块钱工钱要3至6个月理由而打发其离开的人民法院,在他杀人自首后的第50天就一审判了他死刑。在10月国庆过后不久,王民工最终没有逃过一死,为他恶意讨薪杀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非常清楚的记得,当我了解了王民工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王某某杀人案折射出的不祥之兆》。在文章中,我用乌鸦嘴预言过:“随着王民工的被处死,中国进入恶序社会将不可避免”,并还说:“今后,在中国,更加惨烈的报复杀人案件将不可遏止”云云。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钱老汉居然以惊天的一爆,这么快的验证了我的预言。
   
死于钱老汉惊天一爆的死者不能复生。为了使这些无端的死于爆炸的人员死得有价值,我想从中总结一些教训绝对是应该的。
   
以我有限的见识,我认为至少应当汲取一个教训:在一个政治伦理、经济伦理和社会伦理错乱的年代,法院作为人民追寻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个避难所,如果寻找不到公平和正义,人民将用自己的方式实现公平和正义,哪怕用生命作代价也会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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