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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当成为法治建设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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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 14: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T!

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10余名法学界资深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咨询员,被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听取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肖扬在座谈会上说,法学家不仅是法治思想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是立法活动的重要实践者,又是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希望法学家们做司法改革的指导员、监督员,关注并推动司法改革,为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无庸讳言,中国传统是“人治”,法治是相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舶来品,它传来中国的时间短暂,也远远没有在中国这片“权利”贫瘠的土壤上生根,民众的法治观念淡薄,而官员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传播法治观念,推进司法改革,任重而道远!这,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的努力,但作为以研究法学已任的法学家应当首先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 

因为,法学家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在时代变迁中担当重要责任。中国知识分子历来就有关心国事的入世情怀,有以天下以已任、士为王者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北宋大儒张横渠的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作为时代的精英、作为现代的知识分子为我们这个时代应当担负重要使命,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也是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与挑战,法学家岂能在这一时代的浪潮中缺位?

法学家应当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也在于他们具有知识上的优势。法治是一种理念,法律是一门学问,在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度里,普通民众不知法治是很正常的,但是,以研究法学为业的法学家,他们清楚知道我们存在那些弊端,离法治有多远,他们也能提出改进的良策,如果他们不站出来说话,不站出来呼吁推进司法改革,我真得不知法治的道路在何方,因为普通民众无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既得利益集团没有动力推进司法改革。因此,法学家不能满足于书斋,必须站出来说话,因为,知识其实是一道门槛,拥有知识优势让法学家在法律领域有更大的话语权力,但话语权力意味着必须负有的更多责任,必须发出有良知声音的责任。有人云:“知无不尽是一种罪”,诚哉斯言!

法学家应当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还在于他们拥有常人无法具备的影响力与传播方便。法学家常常是法学教师,他们往往担负法律启蒙、教学的职责,他们有课堂、法庭和公共演讲场所传播法治思想便利,一些法学家还参与司法机关的咨询机关、给政治领导人上课甚至直接参与立法工作,他们完全可以在庙堂之上、江湖之远,无处不在传播法治理念。法学家应当借助于这些舞台,不停地、不断地呼吁,为法治建设推波助澜。

呜呼!启蒙法治的古希腊时代离我们已经久远了,那个在广场激情宣扬法治精神的场面已经模糊,那个宁死也要捍卫法治的可爱的古希腊老头--苏格拉底正在被人们所遗忘。我们看惯了法学界的许多诸如抄袭论文成风,争行政级别、项目经费勾心斗角的丑态,一些所谓法学家满足于权贵和富豪结交,做着歌功颂德的事情,拿着不菲的出场费,进行着无聊的研讨;一些法学家看尽世态炎凉,躲进小楼,钻进了故纸堆里面,没有了责任感。然而,我们还是看到了许多法学家积极投身法治的传播,参与了司法改革和立法起草,他们不仅在做着肖扬所说的“司法改革的指导员、监督员”,也在做着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做着构建法律体系的建设者,在充当着法治建设的良心。

时代需要法学家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时代也在涌现这样一批法学家,我们希望更多的法学家步他们的后尘,启蒙更多的民众来共同描绘“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蓝图!
 楼主| 发表于 2006-3-1 14: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T!

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10余名法学界资深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咨询员,被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听取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肖扬在座谈会上说,法学家不仅是法治思想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是立法活动的重要实践者,又是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希望法学家们做司法改革的指导员、监督员,关注并推动司法改革,为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无庸讳言,中国传统是“人治”,法治是相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舶来品,它传来中国的时间短暂,也远远没有在中国这片“权利”贫瘠的土壤上生根,民众的法治观念淡薄,而官员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传播法治观念,推进司法改革,任重而道远!这,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的努力,但作为以研究法学已任的法学家应当首先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 

因为,法学家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在时代变迁中担当重要责任。中国知识分子历来就有关心国事的入世情怀,有以天下以已任、士为王者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北宋大儒张横渠的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作为时代的精英、作为现代的知识分子为我们这个时代应当担负重要使命,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也是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与挑战,法学家岂能在这一时代的浪潮中缺位?

法学家应当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也在于他们具有知识上的优势。法治是一种理念,法律是一门学问,在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度里,普通民众不知法治是很正常的,但是,以研究法学为业的法学家,他们清楚知道我们存在那些弊端,离法治有多远,他们也能提出改进的良策,如果他们不站出来说话,不站出来呼吁推进司法改革,我真得不知法治的道路在何方,因为普通民众无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既得利益集团没有动力推进司法改革。因此,法学家不能满足于书斋,必须站出来说话,因为,知识其实是一道门槛,拥有知识优势让法学家在法律领域有更大的话语权力,但话语权力意味着必须负有的更多责任,必须发出有良知声音的责任。有人云:“知无不尽是一种罪”,诚哉斯言!

法学家应当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还在于他们拥有常人无法具备的影响力与传播方便。法学家常常是法学教师,他们往往担负法律启蒙、教学的职责,他们有课堂、法庭和公共演讲场所传播法治思想便利,一些法学家还参与司法机关的咨询机关、给政治领导人上课甚至直接参与立法工作,他们完全可以在庙堂之上、江湖之远,无处不在传播法治理念。法学家应当借助于这些舞台,不停地、不断地呼吁,为法治建设推波助澜。

呜呼!启蒙法治的古希腊时代离我们已经久远了,那个在广场激情宣扬法治精神的场面已经模糊,那个宁死也要捍卫法治的可爱的古希腊老头--苏格拉底正在被人们所遗忘。我们看惯了法学界的许多诸如抄袭论文成风,争行政级别、项目经费勾心斗角的丑态,一些所谓法学家满足于权贵和富豪结交,做着歌功颂德的事情,拿着不菲的出场费,进行着无聊的研讨;一些法学家看尽世态炎凉,躲进小楼,钻进了故纸堆里面,没有了责任感。然而,我们还是看到了许多法学家积极投身法治的传播,参与了司法改革和立法起草,他们不仅在做着肖扬所说的“司法改革的指导员、监督员”,也在做着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做着构建法律体系的建设者,在充当着法治建设的良心。

时代需要法学家担当吹响法治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时代也在涌现这样一批法学家,我们希望更多的法学家步他们的后尘,启蒙更多的民众来共同描绘“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蓝图!
发表于 2006-3-1 18: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违宪啊?哈哈
发表于 2006-3-2 1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 执法系统如果不独立,法治谈何容易。
发表于 2006-3-8 18: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是典型的"断章取义"!
如果将就着用那本书上这个字眼翻过来一页的一句话更加有深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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