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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关于人治、法治的一点思想碎片,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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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16: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跟别人吵架,总谈到法治人治……

但是法治并不是万能的,法律人也不应该更不可以把所有的一切都纳入法律的框架里。

那么剩余的是不是就是人治了呢?

看过法理书的人都知道,法律是一种规范。类似的规范还有道德等一系列。这些其他的规范有的时候在很多领域取代了法律这种规范的存在,或者填补着法律的空白,苏力老师曾经说过一个词:民间法亚文化,针对的就是类似的现象。

这些规范,大都不是现世人创造的,而往往是先辈创造的或者累计经验所得,对于现世人而言,是一种更高级的存在。

就好像蚂蚁和蜜蜂,单独的个体没有智慧,但实际和一个群体,则往往有超越个体极限的智慧行为的表现。这种集体智慧,是一种凌驾于任何一个个体,即使是统治者的存在。

其实不仅仅是规范,还有知识。

现世人所利用的或接受的用来规制我们生活的各种规范,都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这种前世人集体智慧或经验累计的成果。

因此,依靠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来规范人的生活,以及依靠道德等非法律形式规范、知识、途径来规范人的生活,并不输入人治。

他们的效果可能很好,也可能变糟。效果好的时候,不代表人治好;效果差的时候,罪责也不能归到人治之上,而是意味着,时代不同了,先人的智慧和经验已经过时,需要现世人用我们的集体智慧创造新的凌驾于我们每个个体之上的规则。
发表于 2006-4-13 2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轻信人的能力和理性
发表于 2006-4-13 21: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就ok鸟
发表于 2006-4-13 21: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从法学,意识形态,伦理学,还是哲学等等方面来考虑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10: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貌似是从生物学……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10: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寒武纪2006-04-13 20:38发表的“”:
不要轻信人的能力和理性
其实我是觉得“不要轻信个人的能力和理性”
呵呵
发表于 2006-4-14 14: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simoncat2006-04-14 10:08发表的“”:

其实我是觉得“不要轻信个人的能力和理性”
呵呵

不觉得群体性暴政更可怕啊,呵呵~
发表于 2006-4-14 14: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simoncat2006-04-14 10:07发表的“”:
其实貌似是从生物学……

师大有个生命科学学院。。。。。去那儿问问。。。。。
发表于 2006-4-14 14: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想想集体暴政中的人是不是也有相应的幸福感呢???

对人的理性和能力的肯定始终是我笃信一个理念

法制也不过是对长期以来的人的理性和能力的沉淀和总结

法治并不可靠,人治也非可怕

我们总想跳出现世来看现世,谈治理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15: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我想说得和多数人暴政之类的启示没有关系……

怎么说呢……

老寒和楼上的都误解了……

我其实是想把一部分原先被认为是人治的东西剖离出来……

这里所谓集体智慧、先人经验中的“集体”“先人”,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不是具体指多数人之类的……

灵感来自于蚂蚁、蜜蜂等生物……

法律实际上也属于这种集体智慧……

是高过每一个个人的高级存在……

什么乡规民约阿、职业经验阿什么的,其实都来自于这种高级存在。

这种高级存在来自于人的智慧、意识,但是一旦形成,就高于单个的人的智慧和意识。

呵呵,有点玄……但是肯定是可以表达清楚地……
我再去研究研究蚂蚁……

我放灵感在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现在还想不明白,只是朦朦胧胧的感觉……打算等大家讨论一下,把想法清洗一下,然后写个小文出来……
发表于 2006-4-14 19: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看如何界定"人治"这个概念,鄙人认为单说人治和法治,貌似在玩文字游戏,不甚深刻.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如果越过法律,似乎也没有人能管束了.

卢梭有句话,他说,公意永远都是正确的.虽说这是一个假设的常量,但最终还是归结到"人"了.
人们总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人活着或者死了,都是在各种链上面,都会自己直接治理自己和间接治理自己.

此外,从中观层面认清群体的特性也很重要.

再者,人性本善.
每个人都是其他人的同类,本应和谐起来.(人性恶的依据不知道是什么?如果只是凭感觉来立论的话,相信在这个文明的时代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善.唯心的东西根本没办法比较.何况我们还有悠久的和善的文化传统.)

其三,制度的配制,不但起着制约的作用,还起着鼓励和规引的作用.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最优的角点解(有时也不唯一),并且最终实现公意以及"亚公意",任何组合都是可以考虑的.而对美好愿望的不自信,怀疑,反思,批判甚至抛弃,反会使接下来的过程和结果更加完善和全面,此所谓良性循环!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22: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寒阿……

题目改差了……

呵呵,变成人治法治那个好的问题了……

这个灵感与法治无关,只是在剖离人们意识中原本属于人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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