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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来源:世界新闻网 |
美国东部时间4月17日4时15分2006年普利策奖结果公布,《纽约时报》驻中国记者周看(Joseph Kahn)和雅德利(Jim Yardley)关于中国法律系统的专题报导,获得了年度最佳国际报导奖。
位于密西西比州的太阳先锋报(Sun Herald)和新奥尔良的皮卡云时报(Times-Picayune)因在卡特里娜飓风中的报道分别获得普利策奖金奖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大奖。华盛顿邮报共获得4项大奖,纽约时报则获得3项大奖。
下文是获得2006年度普利策最佳国际报导奖的关于中国法律系统专题报导中的第一篇,此系列目前为止共有4篇文章。
特稿:弊病丛生的中国司法制度
周尔方译/三天三夜,警察将秦延洪(Qin Yanhong)的胳膊反吊在背的上方,用一个锋利的金属框将他的双膝夹牢,每当他要睡着的时候就踢他的肚子。他痛得大汗淋漓,汗水滴在地上积成一个水洼。
第四天,他垮了。“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他们逼问。“黑色”,他喘着气说,他的后脑勺马上遭到一记重击;“红色”,他哭叫道,又是一拳击来。“蓝色”,他斗胆说,拳击停止了。
河南省35岁的一位普通钢铁工人秦延洪正在叙述其在看守所里被警察逼供的情形。一起强奸谋杀案如警察所期盼的,随着秦的招供,很快结案了。
随后,在当地的一家法院里,秦延洪被宣布强奸杀人罪成立而判以死刑。他现在还活着完全是因为命运戏剧性地还了他清白,当局被迫让他死里逃生。
纽约时报2005年9月21日头版发表其驻北京记者周看(JOSEPH KAHN)及雅德利(Jim Yardley)的文章,借由一个在中国发生的冤案深度剖析中国司法制度的弊端。
司法的公正在中国充满了不确定性。刑事诉讼的调查几乎永远以“认罪”程序(guilty plea)告终,被告似乎总是输的一方。最近一系列秦延洪式错判的披露揭示了中国以政治为导向的司法制度深层的弊端丛生。
“我们的公安系统是专制的产物,警察用专制的手法对付任何想反抗他们的人,而普通人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的”,秦在监狱中等待死刑时给父亲的信中写道。
但是中国共产党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健全的司法制度来维护它的统治。它需要法律来制止对其统治合法性构成严重威胁的党内贪污腐败;它需要被不公正对待的人民诉诸法律,而不是带着愤怒上街。从1989年民主运动以来,人们对中国社会诸多的不满一直是这个国家最不可预测的因素。
在某种意义上,法律已经成为中国在一党专制下实现现代化的前沿战线。但是秦所遭受的
迫害以及一系列类似的司法不公正的案件已经开始暗示,中国司法体系的基本层面存在严
重的问题:究竟中国的官员是服务法律的,还是法律为这些官员服务的?共产党是在织造
法律规则还是在依法治国?
27年前,邓小平在中国经济改革之初便大声疾呼,中国必须依法治国。中共意识到,如果
人民不信赖国家法律,政府不可能去有效地管理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强大国家。于是
,成千上万的新律师,逐渐健全的法庭和一系列以西方法律制度为参照的法律条款在积极
地保护私有财产,执行合同的强制性以及限制警察的权力。但是苦不堪言的农民已经取代
城市居民和新富阶层成为对国家宪法所规定的权利的最大质疑者。甚至在体制内部,警察
、司法起诉人和法官都在尝试努力维护法律的独立性。
但是,过程是艰难的,结果仍然很难预测。对高级官员和重要的政府机构而言,法律仍然
是站在他们一边的,北京仍然纵容司法挑战尽量对他们不构成威胁。甚至在一些商业案件
中,政治的力量仍然是绝对性的。
由于刑法的性质,对它不公正性的质疑已经成为中国司法制度的最大挑战。中国警方和法
院仍然主要依赖审判前罪犯的供认和敷衍的法律程序来应对刑事案件。在西方法律体系中
严格的取证和激烈的法庭审判过程在中国几乎是缺失的。
中国的刑法禁止逼供,要求法官重证据、不能完全依靠被告的供词。但是,律师和法律学
者表示,刑讯逼供在整个司法体系中是普遍性行为,因为中国司法制度面对“不惜一切代
价”维持社会安定的压力。
审问秦的河南安阳县以及河南省会郑州的警察和政府官员多次拒绝了秦复议他的案件的书
面请求。
秦,他的家庭成员以及一些为他辩护的人说,这个案件说明了政治动机以及警察、原告和
法院之间的串通一气足以使法律成为那些无钱和无权为自己辩护的人们的深渊。
审问
据法院材料,1998年8月3日午后,30岁的农妇贾海容被杀害在离安阳一小时车程的东膏坪
她自己的高粱地里。她的内裤被剃须刀片割开,强奸后被勒死。
警察在现场发现一个塑料闹钟和剃须刀片。他们认定这两样东西是发案前刚从附近人家偷
来的。
法院文件没有说物证──指纹、血型、精液、衣服痕迹──能否指明凶手。如果有这些法
律常识,他们就不会走错方向。
相反,根据法院记录,警察依赖的是现场1英里外的一个小村子秦小屯的三个在门外玩耍的
孩子的陈述。三个孩子记得那天下午看到本村的秦延洪从东膏坪方向走来。8月4日半夜,
四个警官到秦上夜班的钢铁厂,将他带走审问。
秦是个瘦高、害羞、垂着眼皮的男子,他活动的范围从不超出骑自行车能到达的地方。朋
友说只有别人问他的时候他才会说话,口音很重,甚至安阳本地人也难听懂。
警察没有告诉他被拘留的原因。但整个早上和上午,要他详细交代8月1日到3日特别是3日
下午,他做了些什么。他说那天他在家里待着,直到上班。
警察告诉他有人看到他那天下午走过,他就纠正说,他想起那天自己去过离家不远的农田
施肥。
“农田很近,那不算是离开家,”秦后来说。“但他们认为我撒谎。”
秦被扣上手扣带走。他不明白怀疑他什么。后来他从警察和司机的讲话中听说当地有凶杀
案,他仍然想不到自己的拘捕与此有什么关系。
“我不停地问到底出了什么事,”秦说。“谁也不告诉我。”
法院文件显示是一个名叫沈军的刑警队长负责审问。秦描述说,沈开始时显得客气和温和
。他说是调查闹钟失窃案,他说闹钟上的指纹与秦的指纹一致。
“他说,不过是只很便宜的闹钟,没必要撒谎,”秦说。“只要我承认,大家都可以回家
。”
秦说他希望对他的拘捕不过是起因于一件小事。但本能告诉他不能承认自己没做的事。对
立于是升温了。
沈将四个警察分成两组,每组轮班审问他6个小时,三天三夜不间断。
审问很快变成刑罚。秦说他被迫连续几个钟头坐在没有靠背的铁凳的架子上,手脚被捆在
凳腿上,腿和下腰部勒在锋利的铁块上。这叫做“老虎凳”。
有时秦的双手被扣在背后吊起来,直至高过头顶,双臂几乎从肩膀上断裂。这叫做“喷气
式飞机”。
他说痛得撕心裂肺。但他说不能睡觉才更难受。警察往他头上浇冷水,他一打瞌睡就把他
浇醒。他们称之为“醒猪”。到第三天,他说,他觉得自己神志不清了。“只有超人才能
受得住,”他说。
最后,逼迫他交代偷的闹钟的颜色。他乱猜:“白色”。警察打他脑袋,又问他:“到底
什么颜色?”
“红色”,脑袋上又挨一记。后来他说:“绿色”,才不打他了。
很块,沈告诉秦,他偷闹钟证明杀贾的就是他。沈说,警察现在有了所有需要的证据,秦
必须充分合作以避免残酷的惩罚。这意味着秦必须坦白犯罪的所有细节,讲三遍,供认所
有的陈述。
秦必须猜答每个问题──她穿长裤还是短裤,是用手掐死还是用绳子勒死。得到所要求的
所有回答,才让他睡觉。
从拘捕到审判的8个月期间,秦给家里连连写信诉说自己的苦难,要家里不承认这些指控。
“每个供词都是可笑的,”1999年春他给大哥的信中说。“我到今天还不知道受害人是什
么模样,我更不知道她短裤的颜色。”
铁证如山
秦在狱中自学法律。他信中引用了对辩护有用的法律文字。中国宪法第38条禁止刑讯逼供
。1996年修订的刑法第46条指明口供不能作为定罪的单独依据,第12条规定嫌疑人在被证
明有罪前应被认为是无罪的。
他的愤怒使他二哥秦延庆相信他是无辜的,并不停地为他奔走。大哥则向安阳和郑州的法
院上访,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件。家庭所有的积蓄都花在车费和诉讼费上。
他甚至去找沈。但这位警官认定铁证如山。
“我以20年的领导经验担保,”大哥秦引用沈对他说的话,“如果你弟弟没有犯这个罪,
我愿接受惩罚。”
1990年4月开庭审判,50个亲戚和村民到安阳为秦作证,但三位法官命令关闭法庭,将他们
驱逐出去。
法庭没有一个证人,秦说法官禁止任何人作证。秦否认他的供词,他的律师说,起诉的这
个案子完全靠口供,是不能成立的。审判到中午结束。
6个月后,法官到狱中将裁决书交给秦:秦强奸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秦有权上诉。
死囚室里关着15个人,合用一个马桶。秦说在这里的两年中,有12个人先后在早上被拉出
去,朝后脑一枪击毙。
他留下一命,不是因为他的申诉,也不是因为DNA证据,纯粹可以说是奇迹般的幸运。
2001年1月的一天,一个退伍军人袁秋福走进离安阳不远的市镇林州的公安局,告诉值班的
警察他强奸、抢劫和杀害了18个妇女。他提供了自己罪行的大量证据,包括强奸杀害贾和
偷窃一个绿色闹钟的准确细节。
九死一生的幸运
即使在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这样确凿无疑的无罪释放也是少见的。但仅仅今年一
年,就有6起这样的纯粹靠运气翻案的事件被揭露,说明法律界和媒体和已在注意司法系统
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很深刻的根源。
例如,五月份,39岁的前湖北保安佘祥林,经过11年监禁后出狱。当时,被认为已被他杀
死的妻子回到家中。1994年她离家出走与外省的另一个人结婚。警察找到一个女尸,认定
就是佘杀死的妻子。
今年6月,一个承认一年前杀死一个男孩并抛尸黄河的30岁的陕西民工因为男孩回家而被释
放出狱。这男孩进城找了工作。
今年7月,云南的三个警察刑讯逼供,要一个男子承认自己杀了一个妓女。2002年这个人作
为杀人犯被判决,但后来有人承认自己才是这个案件的凶手。
官方统计这样的冤案数不胜数。中国的司法部最高检察院7月份说,过去12个月内有4645个
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受到侵犯,包括审问时遭受刑讯逼供。
高层正在推进对定罪程序的改革。有的法律学者说考虑中措施之一是审问时犯罪嫌疑人有
权要求律师在场。
但即使真有这么一天,也是遥远的。中国共产党控制的立法机构曾提议采取考虑一些新的
保护措施,如沉默权。但由于警方的持续反对,这样的提案不了了之。
政府最近一次对法律程序进行修改是1996年,在声称嫌疑人应被假定无罪的同时强化了对
逼供信的禁止。但现在开始宣传说1996年的法则没有所期望的效果。
障碍之一是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国将刑法看作的皇帝权力的延伸,而不是适用每个人的客
观法则。认罪表示对权威的顺从,无罪辩护则被认为是一种叛逆和违忤。
例如,唐朝的法律规定罪只能通过最后的招供来认定,如果没有招供(签字画押),罪就
不能记录在案。
参与三个警察逼供信审判的云南的辩护律师和前政府检察官李宾说,问题是体制方面的。
在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中,警察、检察官和法官最容易听命于上级,李说。他们保住
自己的地位所得的好处要比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回报要大得多。
“司法系统先天就是维护政府权威而不是保护嫌疑人权利的。”
已麻木
连环杀手袁将杀死贾的真相揭穿,引起安阳官方的警觉。但他们关注的只是对秦的误捕和
刑讯逼供可能影响自己的职位,秦家里人和北京的一位对此案进行调查人说。
官员的反应是封锁袁自首的消息,仍把秦关在死囚室里。
调查人员与有关的地方官员谈话时被要求匿名,因为有规定不准与记者谈话。他说,林州
负责处理袁案的负责人和安阳负责秦案的人员串通,对袁的供认中最要害的部分秘而不宣
,将袁所杀的18人改成17人,继续将秦作杀人犯顶罪。
“他们的想法是,如果我哥哥被释放,会影响他们20人的官位。”秦的大哥秦延庆说。“
但如果将我弟弟处死,遭殃的只是他一个人。”
警方的秘密交易维持了一年多。后来之所以曝光,是林州的一个官员向国家法律杂志的一
位记者开玩笑谈及此事。虽然记者并没有写文章披露此事,但他引起了首都主管官员的重
视,下令调查。
2002年5月,省调查组认定秦应被释放。在一家酒店给他安排了一间套房,安阳县警方开了
个宴会。
“当我回到房间,我痛哭流涕,”秦说。“我控制不住。”
几天后他被释放。秦去县公安局要求见沈。这位警官跑出来迎接他,热情地握手和道歉,
秦回忆说。
“他说我的案件给了他们深刻的教训,”他说。
但他们是否真这么想,看不出来。秦和哥哥费了几个月与他们谈判赔偿。地方当局最后同
意为四年的虚假罪名监禁赔偿$35000。
但赔偿附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秦不得与新闻媒体透露此事,也不得向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
赔偿。
秦最初接受了这些条款,但今年他断然抛弃了这个协议,因为当局拒绝给他完全的平反。
虽然警方承认对他是错误逮捕,但说是“工作失误”,根本没有宣布秦没有杀人,完全是
无辜者。
“他们只想让事情不留痕迹,不给任何当事人留麻烦,”他说。
最近一次去公安局要求赔偿时,秦发现沈已经升官,不再是刑警队队长,而是公安局副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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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特稿好象在这里发过的,HO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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