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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最近遇到了大麻烦,乘龙快婿赵建铭卷入台湾开发股票内线交易案丑闻,多人遭到台湾地方检察机关的传唤,而律师出身的陈水扁也认为目前情况对赵建铭相当不利,若日后能获得缓刑,已是不幸中的大幸。
台湾在人们心目中已经是实现了民主的地区,而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发生了如此严重的腐败事件,又当事人正是总统的身边人,不由得让人对民主机制产生疑惑,民主到底是不是遏止腐败的良药?而我也注意到在不少论坛里,都出现了“民主无用论”,意思无非就是台湾出现了这样的丑闻,所以民主并不是必需品。
“民主无用论”是一个可怕的信号,而我更愿意相信散布这种思想是某些人基于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妄图愚弄民众的卑劣行径。民主确实不是万能的,它更侧重于政治领域的公开公平,让民众的意志能得到体现,而贪污腐败则是行政机制运转方面的不和谐现象。在这个意义上,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民主尽管不直接反腐,但民主的推行能让贪污腐败在最大程度上被暴光,在民主体制内,政治人物如果与腐败有涉,那他将直接面临民主的否定性评价。赵建铭丑闻就是最好的例证,堂堂的陈总统也哀叹其女婿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在这种局面下,陈水扁只能静候法律的处置。如果陈水扁行使其最高行政权,威胁要撤换办案检察官、截断检察机关的办案经费等,那等待他的恐怕只有被弹劾或主动辞职了。
如果在一个专制政体下,任何官员都不对民意负责,由于缺乏民主的监督,任何权力行使都是不公开的,他只需要对自己的上级负责。假使出现了类似于赵建铭的腐败案,也不可被公众知晓,比如我们很熟悉的一个现象:大多数贪官都被法院处刑了,公民们才从媒体上了解到相关消息。即使丑闻很不幸地被公之于众,那相关官员也可以一手遮天,毕竟,讨好少数的几个当权者比讨好不特定的人民大众简单易行的多。
所以,我们从赵建铭案中,恰恰应当看到民主的好处,而不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地来借机指责已是历史浪潮的民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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