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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贺卫方:就"y t h t"网站关站事致北大校长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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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9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一塌糊涂”网站关站事致北大校长书(贺卫方 法学院教授)


  许智宏校长,各位校领导:

  本月13日下午上课时,一位同学面色沉痛地告诉我,“一塌糊涂”网站已经
关站了。一时间,我真的难以相信。虽然近些时日,有关这个网站要被关掉的消
息传得沸沸扬扬,但是我总是以为不大可能,因为近期政府对网络的治理似乎针
对的是色情,现在色情泛滥的问题并没有什么好转,怎么会对“一塌糊涂”这样
的严肃网站下手呢?但不幸的是,这次并非误传——下课后我上网,果然“一塌
糊涂”已无法登陆,她真的要永远消失了么?

  作为本校的一名法学教授,我认为此次关站是一起严重的事件。在过去的这
些年中,“一塌糊涂”已经成为包括我校师生在内的全球数以万计网民的重要信
息源泉和言论媒介。在这里,人们可以最迅速地获取对于发生在各地的事件的报
道和评论,可以看到被一些官方媒体故意遮蔽的事实真相,一些蒙受冤情而在通
常渠道无法让更广泛的社会知晓的人们发现了一个申冤鸣屈的好途径(试想,去
年的孙志刚事件如果没有包括“一塌糊涂”在内的各种BBS风起云涌的滔滔言论,
怎能最终导致正义伸张和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这里还是我们这所大学与外
部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世界各地的网友在这里看到了我校师生的风貌,一些关
注我校的人们可以通过阅览该网相关版面而获得及时而丰富的信息,甚至那些批
评我校的言论也对于我们检讨自身、改进工作大有裨益。

  此外,“一塌糊涂”还是我们校内教室的扩大。以我个人的经验为例。我在
数年前就在这里注册的自己的id,有闲暇就愿意在网上与同学们交流。自己的文
章贴在这里,很快就能够听到来自网友们的评论;学生们在学习中遇到一些问题,
我也愿意帮助出些建议。今年上半年,我曾经到我校深圳研究生院为那里的同学
们讲课,课下就在“一塌糊涂”的“深圳研究生院”版上跟同学们展开对课堂上
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的更深入讨论。这种讨论经常持续到深夜,也一直延伸到我回
到北京之后。我自己带的硕士博士生甚至在这里开设了一个封闭的讨论区“法律
的魅力”,大家在一起交流读书心得,见到新书在这里跟大家通报,不少同学把
论文初稿贴在这里,我和同门的同学们都可以坦率地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真
正是一个其乐融融的交流场所。我们多么感谢互联网的发明者,让我们有了这种
虚拟却又真实的学术空间!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因为一个我们根本见不到的关站令而破灭了。许校长,
我相信许多教师也会像我一样对这样突如其来又毫无论证的封杀而怒火中烧。在
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不断倡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今天,我们不禁要对于这起粗
暴的关站行为提出质疑:

  第一,我国宪法明确地保障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对于包括国家政治事务
在内的各种问题坦率地发表批评意见是这种权利核心内容。不必担心一些言论触
犯法律,因为刑法有煽动颠覆政府的明确罪名,民法里有对于法人和自然人名誉
权的严格保护。一个法治政府可以对于涉嫌煽动的言论提起公诉,罪名成立者当
然要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如果政府建立事先审查的制度,或者因为某些人言
论违法,便关掉整个网站,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违宪。实际上,这样的行径也是
与改革开放以来党所一贯倡导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原则严重抵触的。
该原则明确要求的是,各种言论都可以发表出来,然后经过实践检验,真理与谬
误才能够判然区分。如果交由某些官员进行审查,他们来决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
哪些必须封杀,那岂不成了“官员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了么?

  第二,本次关站我们看不到任何来自政府机关的文件公开发布,甚至我们都
不知道谁封杀了这个网站。决定关站的机关是不是一个在法律上适格的主体?封
杀令依据的是怎样的法律条文?其中的说理是详细充分还是简单武断?所有这些,
我们都一无所知。不独此也,按照我国行政法的规则,这样的封杀是一项具体行
政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利益受到影响的相对人不服这项决定,可以要求作出决
定的政府机关的上级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塌糊涂”网站的管理者或者您作为本校的法定代理人对于这项决定是否可以
提出复议,是否准备进一步提起诉讼?诚然,我也知道对于这次事件提出上述问
题有些书生气十足,但是,我从今天刚刚发表的胡锦涛主席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
五十周年的讲话中看到的是非常明确的法治观念,他说:“依法治国……关键是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他号召人大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和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
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坚决纠正以言代法、
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摆在我们面前的这起关站
事件不正是一个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典型事例么?一个看起来不大,实则很重
要的权利问题是,如此突下恨手,许多人在那里的资料都来不及备份,这样的合
法权益的损失谁来补偿?

  第三,从整个国家、社会以及我校的稳定的角度考虑,关站令也是极其愚蠢
的。我校师生向来具有忧国忧民、针砭时弊的传统。在前互联网时代,这种精神
常常通过街头抗议的方式加以表达。学生抗议,政府应对失当,则经常演为血案。
七十多年前的五四运动正是这种“抗议-镇压-更深的仇恨-更激烈的冲突”循
环的经典例证。但是,网络却让热血青年找到了一种更为温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
不满。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愤怒的情绪如果能够以适当的方式诉说出来,许多人
就会归于平静,就不再诉诸那些激烈的抗议了。这正是古人所谓“防民之口,甚
于防川”的道理,也是言论自由有助于社会稳定的原因。况且随着网民数量的增
加和类别的多样化,一些过激的言词也会因为另外的理性分析而失去说服力。实
际上,在民主社会,正是这种不同意见的公开表达和相互切磋,使得人民逐渐适
应观念的差异和文化的多元,学会宽容异见,尊重对手。然而,作出关站决定的
人们却不作如是想,他们压制言论空间,貌似追求稳定,但真正用心却值得警惕,
因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早已证明了,这种扼杀不同言论的结果必将是全社会极度压
抑后的火山爆发。在这里,我也想提请许校长特别注意这一点——向来的事实是,
学校爆发激烈抗议将首先把校长推上火山口。

  许校长,各位校领导,我观察本校历史,的确作为北大校长,许多事务相当
棘手,发言非易。然而,像这次关站事件那样是非分明者却是不多见的。作为一
个教师,我觉得有义务向你们陈述自己的看法,同时也期望作为守校有责的你们
能够出面挽救我们这一个言论空间,这既是为这个网站上的网友们,更是为了整
个社会的利益,当然,你们的据理以争、据法以争也最终使你们能够无愧于这所
学校,无愧于先校长蔡元培、胡适和马寅初所树立的伟大人格。
 楼主| 发表于 2004-9-19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一塌糊涂”网站关站事致北大校长书(贺卫方 法学院教授)


  许智宏校长,各位校领导:

  本月13日下午上课时,一位同学面色沉痛地告诉我,“一塌糊涂”网站已经
关站了。一时间,我真的难以相信。虽然近些时日,有关这个网站要被关掉的消
息传得沸沸扬扬,但是我总是以为不大可能,因为近期政府对网络的治理似乎针
对的是色情,现在色情泛滥的问题并没有什么好转,怎么会对“一塌糊涂”这样
的严肃网站下手呢?但不幸的是,这次并非误传——下课后我上网,果然“一塌
糊涂”已无法登陆,她真的要永远消失了么?

  作为本校的一名法学教授,我认为此次关站是一起严重的事件。在过去的这
些年中,“一塌糊涂”已经成为包括我校师生在内的全球数以万计网民的重要信
息源泉和言论媒介。在这里,人们可以最迅速地获取对于发生在各地的事件的报
道和评论,可以看到被一些官方媒体故意遮蔽的事实真相,一些蒙受冤情而在通
常渠道无法让更广泛的社会知晓的人们发现了一个申冤鸣屈的好途径(试想,去
年的孙志刚事件如果没有包括“一塌糊涂”在内的各种BBS风起云涌的滔滔言论,
怎能最终导致正义伸张和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这里还是我们这所大学与外
部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世界各地的网友在这里看到了我校师生的风貌,一些关
注我校的人们可以通过阅览该网相关版面而获得及时而丰富的信息,甚至那些批
评我校的言论也对于我们检讨自身、改进工作大有裨益。

  此外,“一塌糊涂”还是我们校内教室的扩大。以我个人的经验为例。我在
数年前就在这里注册的自己的id,有闲暇就愿意在网上与同学们交流。自己的文
章贴在这里,很快就能够听到来自网友们的评论;学生们在学习中遇到一些问题,
我也愿意帮助出些建议。今年上半年,我曾经到我校深圳研究生院为那里的同学
们讲课,课下就在“一塌糊涂”的“深圳研究生院”版上跟同学们展开对课堂上
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的更深入讨论。这种讨论经常持续到深夜,也一直延伸到我回
到北京之后。我自己带的硕士博士生甚至在这里开设了一个封闭的讨论区“法律
的魅力”,大家在一起交流读书心得,见到新书在这里跟大家通报,不少同学把
论文初稿贴在这里,我和同门的同学们都可以坦率地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真
正是一个其乐融融的交流场所。我们多么感谢互联网的发明者,让我们有了这种
虚拟却又真实的学术空间!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因为一个我们根本见不到的关站令而破灭了。许校长,
我相信许多教师也会像我一样对这样突如其来又毫无论证的封杀而怒火中烧。在
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不断倡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今天,我们不禁要对于这起粗
暴的关站行为提出质疑:

  第一,我国宪法明确地保障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对于包括国家政治事务
在内的各种问题坦率地发表批评意见是这种权利核心内容。不必担心一些言论触
犯法律,因为刑法有煽动颠覆政府的明确罪名,民法里有对于法人和自然人名誉
权的严格保护。一个法治政府可以对于涉嫌煽动的言论提起公诉,罪名成立者当
然要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如果政府建立事先审查的制度,或者因为某些人言
论违法,便关掉整个网站,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违宪。实际上,这样的行径也是
与改革开放以来党所一贯倡导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原则严重抵触的。
该原则明确要求的是,各种言论都可以发表出来,然后经过实践检验,真理与谬
误才能够判然区分。如果交由某些官员进行审查,他们来决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
哪些必须封杀,那岂不成了“官员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了么?

  第二,本次关站我们看不到任何来自政府机关的文件公开发布,甚至我们都
不知道谁封杀了这个网站。决定关站的机关是不是一个在法律上适格的主体?封
杀令依据的是怎样的法律条文?其中的说理是详细充分还是简单武断?所有这些,
我们都一无所知。不独此也,按照我国行政法的规则,这样的封杀是一项具体行
政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利益受到影响的相对人不服这项决定,可以要求作出决
定的政府机关的上级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塌糊涂”网站的管理者或者您作为本校的法定代理人对于这项决定是否可以
提出复议,是否准备进一步提起诉讼?诚然,我也知道对于这次事件提出上述问
题有些书生气十足,但是,我从今天刚刚发表的胡锦涛主席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
五十周年的讲话中看到的是非常明确的法治观念,他说:“依法治国……关键是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他号召人大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和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
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坚决纠正以言代法、
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摆在我们面前的这起关站
事件不正是一个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典型事例么?一个看起来不大,实则很重
要的权利问题是,如此突下恨手,许多人在那里的资料都来不及备份,这样的合
法权益的损失谁来补偿?

  第三,从整个国家、社会以及我校的稳定的角度考虑,关站令也是极其愚蠢
的。我校师生向来具有忧国忧民、针砭时弊的传统。在前互联网时代,这种精神
常常通过街头抗议的方式加以表达。学生抗议,政府应对失当,则经常演为血案。
七十多年前的五四运动正是这种“抗议-镇压-更深的仇恨-更激烈的冲突”循
环的经典例证。但是,网络却让热血青年找到了一种更为温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
不满。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愤怒的情绪如果能够以适当的方式诉说出来,许多人
就会归于平静,就不再诉诸那些激烈的抗议了。这正是古人所谓“防民之口,甚
于防川”的道理,也是言论自由有助于社会稳定的原因。况且随着网民数量的增
加和类别的多样化,一些过激的言词也会因为另外的理性分析而失去说服力。实
际上,在民主社会,正是这种不同意见的公开表达和相互切磋,使得人民逐渐适
应观念的差异和文化的多元,学会宽容异见,尊重对手。然而,作出关站决定的
人们却不作如是想,他们压制言论空间,貌似追求稳定,但真正用心却值得警惕,
因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早已证明了,这种扼杀不同言论的结果必将是全社会极度压
抑后的火山爆发。在这里,我也想提请许校长特别注意这一点——向来的事实是,
学校爆发激烈抗议将首先把校长推上火山口。

  许校长,各位校领导,我观察本校历史,的确作为北大校长,许多事务相当
棘手,发言非易。然而,像这次关站事件那样是非分明者却是不多见的。作为一
个教师,我觉得有义务向你们陈述自己的看法,同时也期望作为守校有责的你们
能够出面挽救我们这一个言论空间,这既是为这个网站上的网友们,更是为了整
个社会的利益,当然,你们的据理以争、据法以争也最终使你们能够无愧于这所
学校,无愧于先校长蔡元培、胡适和马寅初所树立的伟大人格。
 楼主| 发表于 2004-9-19 11: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贺卫方:就"y t h t"网站关站事致北大校长书(转载)

主题贴删掉了 ????
发表于 2004-9-19 1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贺卫方:就"y t h t"网站关站事致北大校长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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