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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两学生大二结婚 感情破裂大四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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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20: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一对在校大学生草率结婚后,生活没有着落,成绩急剧下降,婚姻难以维系。昨日,女方将丈夫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夫妻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的离婚案。

今年26岁的王秀兰是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大四学生。她称,2002年9月,她入学后,在一次新生聚会上,认识了与她同年考入法律系的新生程志刚。

2003年,王秀兰、程志刚利用“五一”长假,一起外出游玩,期间发生了关系。回校后,两人干脆在外租房同居。当年10月,刚上大二的两人,趁新《婚姻登记条例》刚实施,偷偷跑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之后,由于没有固定收入,两人为了省钱,不得不多次搬家。为此,还经常闹别扭。第二学年期末考试,两人成绩下滑,多门功课未通过。去年初,读三年级的他们在一次争吵后,各自搬回学校,开始分居。此后虽在同一校园,却很少见面。两个月后,程志刚背着妻子,与另一名女子同居。被妻子捉奸在床后,程志刚当场还把王秀兰打了一顿。

不久前,王秀兰将丈夫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昨日,两人均对法官表示,他们很后悔在校草率结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发表于 2006-6-6 20: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是普通离婚案件..有什么值得关注的..顶多就是大学生罢了..大学生既然可以结婚,当然可以离婚..没什么特别的..
发表于 2006-6-6 22: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离拉好
垃圾
发表于 2006-6-6 22: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貌似不爽?
发表于 2006-6-7 0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木有离婚爽,鉴定完毕,哦也~~~~
发表于 2006-6-7 09: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就不能群P啦。
发表于 2006-6-7 10: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了吧  傻b了吧...
好端端的结什么婚啊
发表于 2006-6-7 12: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学校可以不?
发表于 2006-6-7 17: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学校的老师说:除非你转学  否则不可以
发表于 2006-6-7 18: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夏天的冰激凌2006-06-07 17:55发表的“”:
我们学校的老师说:除非你转学  否则不可以
离婚了再回学校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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