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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对156名长期离岗人员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公示
自2005年11月以来,学校对长期离岗人员进行了专项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通知有关离岗人员本人或亲属来校办理离校手续,并于2006年3月1日、2日在《三湘都市报》刊登公告,指出离岗人员若在1个月内仍不来校补办调离手续的,学校将对其作自动离职处理。但仍有部分人员对学校公告置之不理,既未来校补办手续、也未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说明情况。为此,学校发布湖大人字[2006]33号文件,决定对156名长期离岗人员做自动离职处理:
外国语学院(含原日语系):
仇 曦 李文丹 李端端 田 劲 张东雅 廖建新
何诗嫦 沈 平 喻科希 袁胜蓝 王湘波 杨亦农
万 紫 盛晓玲 肖 燕 冯 梅 郭晓东 曾兰玲
陈 丽 温兆红 文 蓓 肖 红 张 波 马 珂
王 俊 潘 沙 柏曙明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含原机械系):
丁时喜 刘建中 汤 煌 李粤军 杨新生 李后成
常旭慧 刘少凤 刘正恒 伍 怡 肖伏初 陈 源
邓乾旺 钟 辉 刘劲松 冯赛男 李 琨 刘敬平
罗亚林 尹向东 张文军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含原电气系):
韩跃新 刘 星 彭良建 杨 杰 肖 狄 周意诚
黄玉龙 肖乐军 陈明武 龚 焱
化学化工学院:
冯亚平 康剑石 杨 膺 周序南 夏巨松 肖 晓
周铁安 陈新斌 李俊忠 高 德
土木工程学院(含原土木系):
昌震天 李天瑗 陈跃星 蒋 文 王选民 张 晓
朱超英 刘伯贤 肖 洪 刘 芳
工商管理学院:
左晓芳 袁秋萍 谢琳琳 黄 蓉 李岳峰 杨莉莎
俞知静 张柏松 罗 昊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含原数学系):
黄 炜 蔡利芳 杨善双 何卓琼 李惠平 邵 青
夏华兴 陈向东
计算机通信学院(含原计算机科学系):
陆兴发 王 跃 薛金华 杨小山 詹 毅 黄庆收
张 华
环境工程学院(含原环工系):
谢 争 李嘉正 方 燕 曾 乐 庄达民 龚伊玲
周德荣
应用物理系:
赵进国 刘宁南 钟兰萍 田陆仙 柯丽华 易 舸
校医院:周 蓉
原人文系:李天明 冷世球 黄 蔚
期刊社(含原学报社):文胜利
网络学院:张湘陵
岳麓书院:章 卫
原机电厂:赵爱兰
海捷公司:张杏花
资产公司:蒋卫革 谭文君
原实验中心:林朝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杨巧勤
建筑学院:陈 林 凌君忆 汤 洪 程 茉
金融学院:丁华南 吴雪明
设计艺术学院(含原设计艺术系):
张 兵 唐 龙 左恒峰
普教中心:何春祥 陈灿明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梁 威
体育学院:杨丽霞
软件学院:陈旭辉
人才交流中心:
栗 虹 钟 进 谭洪武 胡景世 夏天照 胡志力
宣传部:谭 旗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赵 敏
人事处:肖高标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铁钧
计划财务处:黄蔚珍 周早梅 袁意如 刘素冰
为了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实现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以上人员中凡原属出国留学或深造,并已在所属研究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的人员,在45周岁以前归国的,学校可以根据其学术成就及学科建设的需要,考虑接纳其继续来校工作。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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