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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弄墨] [敬请支持]新生STEVEN,小说发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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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0 22: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中篇,是我高二时写的,我这个人很懒的,但是还是趁上数理化和英语的时候写了这些满再打出来.大家鼓励一下阿!
我是06级的艺术2班的!
886!多多支持我的文章阿!!!!



[glow=255,red,2]张智成-很想你

你在哪里?这些年来如意不如意?
还快乐?还单纯?还美丽?
时光如何对你?
我在这里人海中的一座岛屿
很平静风平浪静
只除了深夜里回忆会疯狂来袭
我很想你你知道吗
如果可以就让我再见你
美好微笑清澈眼睛
好确定那持离只毁了我一个而已
我很想你听见了吗? woo~
这是唯一我无解的困境
那些过去不肯过去
不管我后来遇见多少人
只能叹息
都不是你
我只想爱你
我在哪里?你会不会偶尔好奇?
有没有曾经怀疑?
我说我会忘记只是种好意[/glow]



                      寂寞的季节(上)


引子

  突然落下的夜晚,灯火已隔世般阑珊
  昨天已经去得很远,我的窗前已模糊一片
  大风声像没发生太多的记忆,又怎样放开我的手
  怕你说那些被风吹起的日子,在深夜收紧我的心
  日子快消失了一半,那些梦又怎能做完
  你还在拼命的追赶,这条路究竟是要去哪儿
  大风声像没发生太多的记忆,又怎样放开我的手
  怕你说那些被风吹起的日子,在深夜收紧我的心
  哎呀,时光真疯狂
  我一路执迷与匆忙,依稀悲伤
  来不及遗忘,只有待风将她埋葬
  咿呀咿呀,待风将她埋葬
  咿呀咿呀,待风将她埋葬
  咿呀咿呀,我们曾在路上
  咿呀咿呀,待风将她埋葬
             ——朴树《且听风吟》

  1.

  半个多月前,传达室的老王就叫我去他那儿拿一封信。可是最近一直比较忙,没时间。刚才同事小覃帮我把那封信带上来,我才发现,是一封手写信。这使我感到很意外,因为我大概三四年没有收到过手写信了。
  拿着信,正准备回家,却碰上了陆国庆那小子。他从他那辆老式东风车里探出头问我去不去吃火锅,本打算回家吃泡饭,既然有人请客我也用不着客气。我是广州人,我的父母和陆国庆的父母关系特铁,他比我大三岁,小时侯都是他带着我到处瞎逛。可上学之后,陆国庆没好好上过一天课,净搞些抽烟喝酒的勾当。硬是在高三蹲了三年之后和我一起毕业。我考上一所上海的大学,而他高中毕业后则在技校学了三个月的驾驶,接着东挪西凑买了一辆东风卡车往返于广州上海之间为几家酒店拉一些野生的国家保护动物。
  上车之后我才后悔,陆国庆的那辆破东风一直散发着刺鼻的汽油味,使得我作呕不止,食欲全无。坐在一旁的他楞是没感觉,哼着只有他自己才听得懂的小调,还问我喜欢吃什么样的沙拉。我懒得理他,摇下车窗大口呼吸外面的空气。忽然想起手中的那封信,信封上只有我的姓名和地址,并没有寄信人的任何信息,信从外面看鼓鼓囊囊的,像写了不少东西。拆开才知道,信看似很长,有五页纸,但是信上很多地方都是写完一句然后涂掉再写,再修改再写,像小学生的作文纸。看来写信人的心情应该很紧张。
  陆国庆看见我手中的信,说:“看什么呐?情书?”
  此时,我仍在埋怨他车上的汽油味,便没好气地说:“遗书!”
  他见我在生气,便不再做声,专心开车。我捧着信看了几遍,却发现自己被这封信搞得一头雾水。寄信人叫赵伯勤,但在我的印象之中却从不认识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人,而且信的正文像是一首打油诗,并且晦涩难懂:“上次见你一面,至今仍然思念,若是近来有空,还望行个方便。”这只是信中的一部分,紧接着后面他又写道:“自幼住在农村,出来打工多年,经历无数世事,受你恩情无边。”信写得像一封决心书,好像在对我保证什么,又说要和我见面,这是我感到很困惑,可能是哪个小子在跟我看玩笑吧!
  “国庆,你认识个叫王伯勤的人吗?”我对一旁开车的陆国庆说。
  “没听说过!”他用右眼斜瞄着我,一脸茫然,那样子特别招人厌。
  看着他这副样子我就心烦,立马嚷着说:“行了!行了!好好开你的车,别老往我这望,弄不好会撞车的,你活不活无所谓,我可是对未来充满希望,立志报效国家的!”
  他听见我的骂声之后,再次哑炮,脸色难看。后来我们在一家重庆火锅店里的酒杯碰撞声中重归于好,我喝了不少,最后被陆国庆拖着回家。
  一觉醒来,发现阳光正照在床角上,昨夜居然没拉上窗帘就睡了。我感到头疼的要命,口腔里还留有昨晚火锅的味道,喉咙里干燥异常,一只胳膊整晚被压在头下,现在已经麻痹得没了知觉。从床上起来后,我跌跌撞撞地走向洗手间,简单的洗漱之后,效果却很不理想。脱下衣服洗个澡,出来后发现头更疼了。“大概是发烧吧!”我对自己这么说。肯定是昨晚在陆国庆的车上呛风着凉了,反正今天不上班,干脆多睡一会儿。
  谁知再醒来已是下午三点一刻,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连忙爬起来拿起听筒有气无力地说了句:“喂!哪位?”
  “你猜呀!快!”对方倒是挺神秘的。
  “是我,没听出来呀!”
  “对不起,没有!”我冷冷地说。
  “再猜猜!”
  我有点不耐烦了,便嚷道:“都说不知道了呀!你怎么这么差火呢?”
  “我是王冉!”
  “唔?”我楞了一下,马上回过神儿来说:“是你呀!回来啦?”
  “对!”
  “学满三年,终于回国了,利兹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我高兴地说。
  “Right!”
  电话是我的好朋友王冉打来的,三年前,她去了英国,读工商管理。走的时候,我们相拥在机场哭得一塌糊涂,三年之间,为了节省电话费,我们就用E-mail联系,整整三年都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我一下子变得特别激动。
  “我刚下飞机就给你打电话,好啊!你不理我,什么意思?”王冉故意生气地指责我。
  “哪有?你回来也不告诉我一声,好歹也让妹妹我去机场接你呀!”我辩解道。
最近我一直在忙着编一个旅游专栏,杂志社下个月要发,所以已经很久没上网了,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一个劲的向她赔不是,并准备为她接风。地点定在中山北路的一家餐厅,当然还要叫上卢峥。
  王冉、卢峥和我,都是大学同学,住一个宿舍,同学四年的好姐妹,毕业之后,我进了“Amazing”杂志社做编辑,卢峥去北京当了一家电视台的记者;王冉却放弃了学习四年的专业,改学理工科,并考上利兹大学。她向来喜欢接受挑战。放下电话,我拿起手机给远在北京的卢峥打了个电话,她听说王冉回来了,十分高兴,说明天就坐飞机回来。挂下电话,我心里还是无法平静,想着分离三年的好姐妹马上就要见面了,心里别提有多激动。我这人有个毛病,一激动肚子就饿。换了套衣服跨上包,我准备出去找些吃的。
  晚上,对于我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长久以来,我都是认为天黑以后算是晚上。现在正是黄昏时分,窗外却渐渐变暗。在冬季里,天总是很早变黑。
  从事编辑这个工作才两年半,但我已经发现自己老了,上大学的时候,王冉就总说我的皮肤显黑,卢峥也老对我说:“钟怡呀!肤色黑了不好,看上去挺老的。”谁让我是广州人呢?一年到头不停地在太阳底下晒着,不变黑才怪呢!工作以后,有了自己的工资,于是买回不少护肤品,增白霜之类的,也没见白多少。杂志社的同事们整日感叹,做杂志是世界上最摧残人的工作。现在的读者奇怪的很,一本杂志做好了,是总编的功劳,做不好,是编辑的错误。我们的总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处女,由她来领导我们一帮二、三十岁的热血青年,做一个给二十、三十、四十岁的已婚妇女、未婚处女、已婚处女和未婚妇女看的女性杂志,虽然有代沟,但大家相处的还算融洽。



2.

  王冉从英国回来完全变样了,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异域风情,还染黄了头发,讲话时英语汉语夹杂不清。但是原来白皙的皮肤却显得很苍白,大概是坐了十四个小时的飞机太累的缘故。
  她一见面就高兴地朝我跑过来抱着我,然后在我左右两个脸蛋上各亲了一下,弄得我手足无措。差不多过了十分钟,卢峥也来了,几个月不见,还是那样,上次见她是她来上海有采访任务,我们小聚了一刻,这次是她请假特地赶来上海的。
  吃完晚饭后,我们找了一间酒吧,坐到很晚,其间有三个找王冉搭讪的男人,但都被王冉以白眼击退。去英国前王冉可不是这样的呀!她一贯都特开朗,而如今的她似乎有些变了。
  睡前,我躺在床上我想了很多,想从前的大学时光,想起我以前的男朋友郭聪,在机场的时候,王冉还问起他呢!半年前我们分手了。原因有很多,有很多因素都在干扰着我们。他是搞音乐的,会弹钢琴、吉他,还会作曲,内地乐坛中有许多所谓的“腕儿”都找他写过歌,港台的明星也有联系他的。我在这儿不是有意捧他,是他这人的确不错,有一次我一个人去崇明岛玩,说好回来时他到码头接我,谁知竟碰上了台风,一切船舶不得出港,手机也打不通,郭聪就在码头上等了我一天一夜。等我第二天回到上海看着站在码头上的郭聪时,就有一种要抱着他哭的冲动。那个时候我就对自己说:“非郭聪不嫁。”但是我们之间的感情还是因为一次很小的摩擦而终结了。分手后,无论是我的朋友还是他的哥们都认为我们是在闹着玩,没过几天准会和好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和他似乎早就已经是一家人了,可惜我们最后还是没能在一起。
  又到了上班的日子,又到了挥霍青春的时刻。一大早,广告部的经理丰杰就开始招呼一个被称为大客户的人,那个家伙一进门就装阔,打手机用蓝牙,省下两只手翻看我们最新的几期杂志,我心里想:你装个屁呀!不就是个广告客户吗?牛什么牛?我们杂志上的广告全是名牌!欧莱雅、GUCCI 、LV,连冰淇淋都是哈根达斯。你算哪根葱。可是过了一会儿,主编让我们都停下手上的活儿说她要宣布一件事,然后她指着那个装阔的人的说:“各位同事,这位是吴科先生,骏泰传媒公司的总裁,他的传媒公司旗下有一家唱片公司,一家出版社。吴科先生很早就对我们的杂志感兴趣,昨天,他完成了对我们杂志社的收购,以后他就是我们的董事长了,大家欢迎!”
  我一面拉着旁边的同事小覃,一面稳住自己的心跳说:“他不是来打广告的吗?”小覃也一脸茫然。这变得太突然了,我们怎么一下子就多了个老板出来?那个男的清了清嗓子说:“我是吴科,很早以前就想收购这个杂志了,从今天起,大家都是自家人啦!不要拘束,不要……”至于后面他说了些什么我已经没有兴趣再听下去,我感到自己被卖了。

3.

  陆国庆买了一辆新车,还是东风,他说这次运输的地点会因为车子的更新而改变,可能会跑唐山那边,而我对他的忠告就是:要首法经营。
  在那个叫吴科的董事长手下干活大约有一个月,他的人其实还不赖,但并不是十分注意我,到是一群刚分来的大学生跟他关系不错。和王冉喝过两次酒,在茂名东路碰到她一次,日子在继续,冬天也在继续。
  今天,小覃跑过来告诉我,杂志社门口有个人叫我,年纪不大,皮肤很黑,看上去像个干体力活的。我只好停下工作到门口去,只见门口一个民工模样的人正和看门的老王比划着什么。老王见我出来,指着那个民工对我说:“小钟,这个男的找你。”那个民工很主动,上来就说:“你是小钟编辑吧!我是赵伯勤。”他就是那个写信来的赵伯勤,我不认识他呀!他为什么要写信给我呢?于是我问:“你是谁?找我有事吗?”
“小钟记者,你不认识我了?我就是火车上的那个民工,你还给了我两百块钱呢!。”那个民工大声说道。
  “哦!记得,是你哦。”原来他是我去年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民工。
  去年过年我到青岛采访一个在那儿拍戏的韩国女星,杂志社本来给我安排坐飞机的,可是没定着机票。时间不等人,我准备改坐火车,到了火车站才知道连火车票也没了,我只好买了张站票想上车再补一张卧铺。在补票的时候,我碰见了他,那个时候他很可怜,蜷缩在车厢连接处的一个角落里,听乘务员说,他的钱全在火车丢光了,我看他可怜,给了他两百块钱。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地址并给我写信呢?于是我问他:“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地址?”
  “你给我钱的时候还递给我一张名片呀!让我有事就给你来找你,上面有你的地址。”
  没想到这小子还挺聪明,我继续问:“你找我有事吗?”
  “我想要报答你呀!”赵伯勤摸了摸自己的包,说:“我要请你吃饭。”
  我差点笑出来,一个民工能请我吃什么呀!但我不好拒绝他,只好对他说:“我现在有事,脱不开身。”
  “没关系,我等你。”
  他这句话一出口使我没有了退路,大冬天我紧张得出了一身汗。便松了松领口,说:“下班后我有约,实在对不起。”
  他的脸上露出十分失望的表情,我连忙又说:“名片上有我的电话号码,你有空再来找我吧!”
  一听这话,他立刻恢复了先前的神色,忙说:“好!一言为定,下次我再来,你去忙吧!再见!”说着便转过身朝门外走去。
  “没想到现在的社会中,淳朴的民工其实还是挺多的。”我对自己说。然后转身往往杂志社走,不想与正往外走的吴科撞了个满怀,他手上拿着一个茶杯,里面的茶溅出来淋在我的外套上。他一个劲的道歉,说是无意的。我根本懒得理他,但看他那副诚恳的样子,我反而觉得这事儿是我有错,便连忙说:“没关系!”
  下班时,天空正下着小雨,吴科打着把伞走过来对我再次道歉。望着天空的雨,我对他说:“能把伞借我用吗?”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伞递到我手中,我很大方的接过伞,搭上一辆计程车而没留下一句话。可是回家时风太大,伞骨被折断了。
  第二天上班时,我特地拿了把新伞给吴科,当敲他办公室的门时,才发现他没来,门口的秘书说他去了骏泰公司,我只好把伞放在秘书哪儿,由她代我转交。下午,吴科拿着我上午放在那儿的新伞怒气冲冲地朝我嚷道:“我的伞呢?”
  我心想,不就一把破伞而已,有什么好生气的,便平静的说:“对不起,我很抱歉,昨晚风实在太大,伞被风吹坏了,我赔把新伞给你。”
  “伞坏了,仅仅是赔就可以了吗?”他像个发怒的狮子一样。
  “我靠,那你要怎样?”这个事儿,我本来想送他把新伞就算完事,谁知道他确来找我麻烦,气得我差点骂出三字经。
  他听我加重了语气,于是显得更为生气,全杂志社的人就看着我们俩在吵架,也没个过来拉的。要是有人劝我,我肯定会给他个台阶下。谁知道他们都只顾看戏,真是世风日下。
  我们之间相持了很久,谁也不肯让谁,我心里想:就算工作丢了,也不能输给一个小心眼的男人。就为了一把破伞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而他的脸涨得像猴屁股一样,两只手按在我的桌子上,看样子想把我给吃掉。就在我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势时,手机忽然响了。是陆国庆打来的,这个孙子这个时侯打什么电话,真是捣乱。
  “喂!你干嘛?我正忙着呢!”我没好气的说。
  “你先别忙着开骂,我刚从唐山跑车会来,你猜怎么样?我在那儿买了两只野鸭,还是活的呢!下班你到我家来,我做个烧野鸭给你吃。”陆国庆在电话那边一边咽着口水一边说。
  我一听有好吃的,就什么都忘了,忙说:“那你先把它们杀了,小心点,注意别让血溅得到处都是,你都那么大的人了,做事也该利索一些啦!”
  放下电话,当我再回到刚才的战场上时,才发现全办公室的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盯着我,吴科那张先前涨得通红的脸变成了惨白,他支吾地朝我说:“你……你……要杀……杀谁呀?”
  回想起我刚才说的话,再看看他们的表情。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我瞪着眼对吴科说:“杀你!”
  小覃过来拍着我说:“钟怡姐,你刚才在电话里说要杀什么呀?”我笑着对她说:“我一个朋友买了两只野鸭,要杀了吃呀!”这下全杂志社的人都笑出声来,吴科没笑,只是脸变得比猴屁股更加红了。
  之后的一个星期内,我们谁也没理谁,他也没炒我鱿鱼,而我却不知怎么的,只要见到他每天早上端着茶杯在杂志社内来回踱步的样子,就觉得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4.

  还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最近也不知道朋友们在些干什么。现在的这会就像一个个笼子,人们被关在其中,亲友之间渐渐疏远。大家都不知道要干什么,什么样的事会有益。什么样的事会无益。谁都说自己有目标,有理想,但又有多少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呢?到头来活了半辈子确一事无成,我都快三十了,整日没有目标的瞎混,何时是个尽头?
  于是,我想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换工作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卢峥来过电话,说她认识一个挺好的报社,正好缺编辑。我既有大学文凭,又有办杂志的工作经验,去北京谋个事做应该没问题。于是我开始准备到北京工作的事情。并且和那家报社签了初步的工作合同,年一过完,就去北京。
王冉前天告诉我她也要换工作。在一家网络公司当了一个月的CEO后,觉得没多大挑战性,准备尝试一种以前未干过的她工作。她这人从小都是这样,干什么事都没个长性,作为朋友我深知她的这个缺点,但也只能祝她一切好运。
  今天一上班把我吓了一跳,吴科这小子很诡秘的走到我面前说:“晚上公司要举行年终会餐,你一定要来。”这小子还真能装,想请我吃饭赔罪就直接点儿,还借口什么公司会餐。其实,我这些日子我也想明白了,不该和老板把关系弄得那么僵,何必呢?人家不炒我已经是看得起我了。
  会餐地点定在华亭宾馆,来上海快十年了,还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呢!席间大家都很尽兴,中国人一高兴就会酒量大增,反正我没少喝,喝多后有点犯迷糊,这一迷糊不要紧,好吃的菜可没怎么动,不光我一个人如此,小覃也喝得有点多,她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能喝多少呀!后来,不知是谁,把小覃的对象找来送她回去了。小覃的对象面庞清秀,穿得很斯文,戴着一副运动眼镜。我躺在沙发上笑着说:“便宜这小子拉!”吴科听到之后凑过来对我耳语道:“你怎么总是把人想得这么坏?”我白了他一眼,送他两个字:“乐意!”
  吃完饭后,大家纷纷回家,吴科则拉着我非要送我回去,我也没反对。坐在车上,我问他为什么会因为我弄坏一把伞而发脾气,吴科叹了口气说:“这伞是我妻子留下来的。”
  我眨了眨眼说:“你老婆一定对你很好”
  吴科摇头说:“她去世了。”
  当听到吴科说这句话时,我差点从副驾驶的座位上滑下来,真是太让我意外了。
  “是什么原因?病了还是其他原因?”我又问。
  “车祸。”又堵车了,吴科把车停下,茫然的望着前方的汽车长龙说:“是一个雨天,我妻子打着那把伞去公司给我送午饭,我在公路对面等她,当她过马路时,有一辆车开得好快,那个时候根本没人会料到会发生这种事。”他用右手揉了揉眼睛继续说:“车子开过之后,就剩下那把伞和撒了一地的炒饭,那天她买的是我最爱吃的扬州炒饭,可是……”他再没法说下去。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弄得不知所措,只好以沉默应对,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内疚。
  下车时,他对我说,他之所以告诉我这些,是希望我理解他,原谅他那天对我发的一通脾气。可是我告诉他,恐怕很难有机会再和他共事了,年一过完,我就得北上工作。



5.

  过年,我坐陆国庆的车回了一趟广州,父母看到我回来自然很高兴,还说给我介绍了个对象让我去相亲,天哪!也不知二老是怎么想的。其实说起来还是他们太爱护我了,从小就对我严格要求,我爸妈都是小学教师,妈妈教语文,爸爸教数学,又同时都是我的小学老师,妈妈更是我们班的班主任,一上课我就坐得笔挺笔挺的,别的同学上课讲个话他们只是口头警告,而我则不然,要是上课敢讲话,他们回家就“拳脚相加”一点也不顾及我们之间的血缘关系。
  说实在话,我对他们真的不够孝顺,十八岁考上大学便去了上海,在那一呆就是八、九年,上学、工作、恋爱。除了每年过年回一趟家,其他也再没任何时间回来过。两个老人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我一直在外工作没怎么尽过孝道。因此,我决定,结婚之后就搬回广州住,一边在广州找份事做,一边照顾二老安享晚年。可是我连个男朋友都没有,还谈什么结婚呀!
  陆国庆特招我妈疼,这小子嘴甜,净拣我妈爱听的说,他一来我家,弄得我像是个多余的人一样,他们仨是一家。我就告诉我爸妈说他们没有认识到陆国庆的本质,而他们二老却让我对客人要有礼貌,国庆这孩子懂事,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样也不会走眼。陆国庆还在一旁笑着说我要是没人娶,他就将就着要了。我心想,谁要是嫁给了陆国庆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这小子天生一副二流子像,再说一个跑车的,一年担着人身安全跑遍全国其实也挣不了多少钱,就他那点积蓄,别说是结婚养家,连自己都养不起。
  年前我已经把上海的工作辞掉。其实回头想想,到北京工作或许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然而路是自己挑的就必须走下去。
  陆国庆听说我要去北京工作嬉笑着说:“姐姐,你知道弟弟我在唐山跑车,想照顾弟弟吧!”我没理他,只顾计划着我在北京的未来。
  当我坐在广州到北京的飞机上时,心里十分复杂。旁边是热恋中的一对儿,他们靠得那叫一个紧,我还真怕他们俩粘在一起分不开了呢!窗外的云朵在空中飘浮,游曳。记得原来上高中时,老师让我们解释“万劫不复”这个成语中的“劫”的意思,大家都认为“劫”是劫难,灾难的意思,老师则神秘的一笑说我们都错了,“劫”其实是佛教中的术语,人从出生到死亡这个过程就是“劫”。我们的一生就是一劫。谁又能逃脱呢?既然无法摆脱,我就要让自己这一劫过得尽量美好,“生如夏花之绚烂”的生活谁不向往。
  大学毕业那年,我和王冉、卢峥曾在宿舍楼的天台上,喝着酒谈论毕业后的生活。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只敢喝一点啤酒,写一些很小资的文字。我那时最大的目标就是当个杂志编辑;卢峥是个追星族,为了多接触明星,希望当个记者;王冉则淡淡地说:“我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有时候,我觉得大学毕业这么多年,想要实现的愿望都基本上实现了,便没了什么追求,就如同失去了方向的汪洋中的一叶小舟。但我却认为我们是正在寻找笼子的鸟。可是又会有哪只鸟这么傻,会自己到笼子里来呢?这无疑是荒谬的。很多年前,我看过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曾经迷惘过一阵子。卡夫卡说他的一生就是在抗拒生命的欲望中度过的。这使我又找回到生活的信心。现在不一样,毕竟很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只是一种假设罢了,也许物已非,人已非,那样才更惨。还有那个非要请我吃饭的农民工赵伯勤,这个人是我这辈子遇见的第一个朴实的农民工,以往我眼中的这帮人总是衣衫不整,毫无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市容。而现在,我却觉得他们有很多可爱之处。
抬头看看飞机上的时钟,已经下午五点半了,北京就在前方,一个新的起点,一片新的生活。



6.

  刚下飞机打开手机就收到一条信息,是王冉发来的,问我过完年怎么没回上海。这下我才记起来,离开上海那两天一直想找王冉,可惜她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回到广州也和她联系不上,真是奇怪。今天反倒是她来了一条短信。
  卢峥现在混得人模狗样,居然买了一辆车,我们沿着机场高速往三环驶去。卢峥问我今晚住哪里,这倒使我犯了难,来北京的一路上都没想这个事儿,只好对她说,今晚准备赏脸先在她那儿“临幸”一晚。可是她听了之后忙说万万不可,还说她那不方便。
  “怎么不方便?再方便不过啦!“我说。
  卢峥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我心想:你这个臭丫头,老朋友来北京没地儿住,你却推托不方便?都是女的有什么不方便?想当年在大学那会儿,姐姐我洗个澡你不照样跟在后面递个肥皂毛巾什么的。也没说过一句不方便呀!卢峥看我满脸的疑惑,紧张得满头大汗。我一看她这么紧张也挺害怕,心想:你紧张不要紧,可是你手上正握着方向盘呢!这可是一车两命呀。我忙说:“不方便就算了,我另找地方住!”她这么一听似乎更加紧张,开始在机场高速上玩起了拐弯和刹车比赛。而我则开始后悔今年还没去买保险。当然,后悔的同时,我可并没有闲着,我正在想,为什么卢峥为什么会说不方便呢?我们都是女的,有什么好不方便的?除非有个男的……对了,这个死丫头一定是家里住了个男人,我转过脸对正在与方向盘作斗争的卢峥说:“你小子家里是不是养了个野男人?”卢峥听了这话,原本紧张得毫无血色的脸上,倾刻间涨得通红。这使我知道我的问题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没有讲话,当车行驶到建国门大街时,我激动的说:“快到天安门了吧!”她支吾地回答了一声:“恩!”我并没有因为她的含糊回答而减去半点热情,身为一个中国人,到了天安门总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和神圣感,我不禁坐直整理了一下衣服。“看到了!”我大叫着:“在那里!”并且挥舞着双手,不顾一切地摇下车窗,虽然现在是冬天,而且北京正刮着大风。卢峥看见我的举动,大叫:“你不要发疯啦!冷不冷呀你?”天安门就在我的右侧,我则像一个虔诚的教徒,睁大眼睛看着天安门,不愿遗漏一丝细节。原来只在电视上和书上见到的天安门,如今真实的展现在我的面前。
车子驶过天安门后左拐右拐上了前门西大街,然后在一栋楼前停下。卢峥告诉我今天的中午饭在“全聚德”解决。我们拣了一个靠西的位子坐下,卢峥摆弄着茶杯一言不发,我倒是急于想知道卢峥的男朋友是个什么状况。于是,我问:“你的那个野小子是干什么的呀?”
听见我的发问,她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给打了。然后定了定神说:“他是我们台里的新闻部的主持人!”
  “谁呀?”我问
  “说了你也不知道。”
  “说了不就知道了吗!”
  “吴中宪!”她鼓起很大勇气才说出口。
  “吴宗宪?他不是主持娱乐节目的吗?”我大惑,“什么时候改播新闻了?”
  “不是吴宗宪,是吴中宪,一个平舌音,一个翘舌音。中宪是主持国际新闻的。”
  “我靠,你现在有了男主播,就不要老朋友了吧?”
  “不是!”卢峥又说:“中宪现在正跟他老婆闹离婚,没地方住,我只好让他在我家住几天。”
  这是我的朋友卢峥吗?她怎么会跟一个有妇之夫扯上关系。喝了口茶,我说:“你怎么干这种事儿,这不是破坏人家的家庭吗?”
  “哎呀!没有,中宪告诉我,他和他妻子一点感情都没有了,等他离了婚就来娶我!”
  “这是男人们的惯用伎俩,你怎么会知道他不是想占你便宜呢?”
  “不会的,他妻子是个蛮不讲理的人,来电视台闹了好几次,我也挺同情他的。”
  “恐怕这事没你想得这么容易。”我将茶杯中的茶一饮而尽。
  “你太复杂啦!”卢峥笑着说。
  “是你这个人太过简单。”我一边倒茶,一边说。
  “我们好歹都是传媒人,不许你瞎说。”
  我瞪着她说:“就凭你还传媒人呢!我看呀,挖煤人差不多。”
卢峥这个人我十分了解,她是那种看上去很成熟其实内心极度单纯的人,不是我有意贬低他,在她眼中,别人好像都是低等动物,但在别人眼中,她连动物都不如!你要是给她点好处,她就感激不尽。原来在大学里她经常被一些男生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并且肯为那些人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被别人占光便宜后甩掉,还认为是自己不好。这样的笨丫头真是世间少见,却让我碰到了,真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
  吃完晚饭后,我在即将上班的报社附近找到一家宾馆安顿下来。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并且得到了一个惊喜,玻璃窗上蒙了一层厚厚的冰霜,直觉告诉我,下雪了。欣赏美景要漫漫品味逐渐深入才能沉醉其中,我坐起身先披上一件大衣,用力摩擦了几下手掌,顾不上洗漱就推门下楼。雪下得果然很大,白色统治了一切,踩在雪上既享受又不忍心,置身于雪的世界中,我几乎忘了自己的存在。雪一瓣瓣的在我眼中消失了,睫毛上附了一层冰霜,视线变得模糊不清。我张大嘴品尝起这梦一般的美景,眨眼之间黑白交替,突然这漫天漫地的白色让我有些眩晕,闭上眼睛,却又有点不放心,怕这只是一场梦,忙又睁开,景象依旧,我笑了。
梦总会醒的,当我醒来时,我看到的永远是这翻美景。在电视里,看到卢峥所说的那个男住持人了,挺白的,而且说话时有股成熟的男人味,专门吸引像卢峥这样单纯的女孩儿,虽说卢峥把这个男的吹得天花乱坠,但我总觉得,最终两人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在那家报社干了两个星期,由于我在上海有过工作经验。因此,一去就当上副总编,同事们对我也不差,我正慢慢习惯这里的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06-9-30 22: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己先顶,顺便沙发!!
发表于 2006-9-30 22: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凳子
慢慢看
发表于 2006-10-17 21: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写得好啊,
886带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啊。
发表于 2006-10-17 21: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二就能写这样的文字,不错
发表于 2006-10-17 21: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啊,
狂顶楼猪。
发表于 2006-10-17 21: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怎么写不出来怎么好的文章咧?
发表于 2006-10-17 22: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吐血欢迎新人加入舞文弄墨大家庭~~····

写得很精彩!
发表于 2006-10-18 17: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且随风吟。。2006-10-17 22:23发表的“”:
吐血欢迎新人加入舞文弄墨大家庭~~····

写得很精彩!
仿佛一有新人进来,你就吐血,冒似你的血很多啊。
发表于 2006-10-18 1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带着点高中生的稚气的文字
喜欢一个
顶一个~
发表于 2006-10-20 09: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多谢啦  [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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