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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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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3: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一起亲戚的交通事故,向咨询一下大家,请各位大侠帮忙:

一条主路,一条与主路垂直的岔路,岔路到主路要上一个坡。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
我二姨骑三轮车从岔路上主路。她上之前看到了那个公交车,觉得有一段距离,应该不会在她转的过程中过来,由于要上坡,她转的速度就比较慢,这时这个公交车的速度又比较快,所以在我二姨的三轮没有完全进入主路的时候,这个公交车从后面过来刮倒了我二姨,她到在了公交车的后轮下面,造成了事故。左手无名指断了,接好的机会不大,整个左手被压得都开花了,缝了好多针,过程就是这样。

其中有个细节就是,公交车司机根本就不知道撞人了,是有人告诉他,他才停车下来看的。也没有立即送医院,是周围围观的人说让他送医院,他才送的。到医院之后,垫付了2000元住院费用,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没有到医院或者和我家里的人联系过了

我想问一下,就这起事故中,主要责任是在谁那边?我的亲戚能不能要求司机负责医药费,能够要求他承担多大份额?
发表于 2006-10-11 00: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是肯定是能得到赔偿的。
不知道你们当初是不是经过了交警部门的处理,如果有,应当有一个处理意见书,那上面对于责任大小的划分是有明确规定的。
因为你说的情况太抽象,再加上我不是专业的交警部门的民警,所以对于哪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你们要求交警部门给你们出具处理意见书啊,然后你亲戚的赔偿费用,一个就是医药费,如果有伤残,就还有一个残疾赔偿金,以及还有误工费,等等费用,标准会有的。
要确定的最大一块就是是不是构成了伤残了。去找部门做个伤残鉴定。
然后至于可以要公交车公司承担多少,你要看交警的处理意见书,看谁承担的责任来确实具体数额。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1 0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意见,因为这是刚刚发生的事,我也是在电话中得知的,有些情况我也不是太清楚,不过我会跟家人说说你的意见的,谢谢
发表于 2006-10-11 0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傅回答得比较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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