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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的公正——再纪念姬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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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2 13: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所想到的都是这个叫Jack cart的白人,殖民者。在现下的人们眼里,讨论这个人不合时宜,因为他不是什么文化名人,也不是什么民族英雄,这个人只是一个殖民官员,或许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吏,而和我们心里勇斗贪官的青天大老爷恐怕是两回事。因为正如曾荫权所言:姬达先生的贡献不在其他,而在于很好的完成了服务香港的职能。按照曾老爷的说法,姬达爵士所完成的仅仅是政府预定的职能,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刀笔小吏,而不是需要道德金身的大老爷。

中国人是最好谈官的,清官贪官,大官小官,读书这个词的潜意义恐怕脱不出一个官字,连商场文场的场字,恐怕也隐隐有官场的原型在,可以说官僚这个阶层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话题轴心,无论怎么谈、怎么赞美我们的民族或者文化,都脱不出“仕官”这个影子的范围。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因为我们谈的往往是官,既不是贵族和武士,也不是行政性的官僚——如西方的行政官员一般,而且往往是恨得牙根痒痒的同时,嫉妒的心里难受。

无论你如何认为,中国的“仕官”都是一个很特别的阶层。大概是因为这个民族的智慧吧,比起西方人的直来直去,中国人总是显得隐晦一些,即使在国家的行政结构上。中国的行政系统实际上分为两个阶级——“官”和“吏”,它又被伦理化的分为君子和小人。父母官和刀笔吏,前者享有巨大的社会特权,甚至成为了被管辖者的父母,成为家族荣誉,为整个家族获得从免税到地方行政上的特权,而后者则往往承担着恶劣的印象。我们印象中的吏,总是超不出穿着一身皂衫讨贿赂的衙役和两撇小胡子的诉棍绍兴师爷。而实际上,这两个名词未必对应着实际的行政职位,历史上称为酷吏的很多是地方主官。酷吏的认定在于他的具体作为,执行政府所制定的残酷法规,或有贪赃枉法,也往往是在上级所制定的法规范围之内,而贪官则是道德意义上的,所以在我们民族的认知中,官吏有着巨大的分别,贪官往往是从道德上进行批判,历史上给的罪名往往是渎辱圣教,辜负皇恩,而酷吏,则直接被认为是奸佞小人,衣冠禽兽了。笔者曾经写过关于史记里酷吏列传和后世奸臣传的对比文章,这两个阶级虽然都依赖皇权生存,但在生存境遇上,一个享有特权,而另一个则天生被认为是心理或道德上有所缺陷的人(冷酷对于好人情的中国人来说,往往比贪渎更难以忍受,国人对拿着公文收房子的往往破口大骂,而对收红包的,则总是的暧昧的哼哼),难怪从先秦开始,刀笔吏这一本来中性的词就带上了深刻的负面意义。

这也就造成了我们对这两个阶级,乃至整个统治我们的政府几千年以来的直接认知。官自然不屑作吏,而民众眼里,不做主官而作小吏,不但称不上光宗耀祖甚至有耻辱的味道,如果这家人还读过书的话。这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李贺也好,徐文长也好,甚至看起来颇开放的龚自珍以及显赫一时的左宗棠,入幕作师爷的经历都成为他们避不欲谈,后世惋叹或微词的污点。而反观于官,他们的特权是与具体的行政职能分离开的,西方人恐惧贵族是因为历史与暴力的特权,恐惧和诅咒官僚是因为他们收税和执行贵族的暴力(这个看卡尔维诺的小说便清楚了,执达吏于西方人是个极端厌恶的角色),而中国人对于“官”的恐惧或敬畏则来自他的文化身份——儒家所认为的民众的教育者(最近有很多人谈教化,实际上教化这个词所带有的特权痕迹之大,要超出所谈者的想象)。如西人马克思韦伯所不可思议的,中国清末最大的实权派李鸿章最得意的夸耀的不是他的政绩,而是他的诗文和书法。而中国选拔官员的考试内容和实际的行政需要差出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完全成为一种以标准格式进行的意识形态知识的考试,倒是中国吏的选拔一直非常先进,既有笔试又有面试和试用,综合考虑社会能力和知识水平,务实而高效。在读韦伯读到他生造出来的“官大人”一词(Mandarin)不竟叹服译者的功力,大人——这个古今官俗都难离口的词,确实是对中国“仕官”阶层的最好描述了,先生大人,自然与小人相对相异,而一些对他们的判断与认识,也就无疑被这个“大”字扭曲了。他们成了我们的大人,而我们则成了被管教甚至被教化的小儿,诚惶诚恐,而对于实际上提供我们公共服务的吏,我们反而鄙夷如小人,就好像我们往往怕老师,但却鄙夷收班费的班干部。官和吏在这个层面上,被赋予了深深的伦理与文化意义,刻入民族的集体意识之中。

这也就使得我们对于政府的认知有了相应的改变,这个机构从来没有成为我们眼中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如上文所说,是父母,天然的有纠正每一个人的行为、判断对错的权利,而对于父母的不满可以私下里抱怨,但是也只有期待家里的亲戚出来管一下,最多是最德高望重的家长——皇帝出面惩罚育儿不当的大人。我们等待大人解决大人的问题,而于我们自己,多说一句便是不孝,忍不下去了便只能躺到地上胡闹一场,然后等着大人来安抚。“官逼民反”这句话,实际上就隐含了对于官父母的恐惧,因为既然是做反,便是不孝顺的打破父母的管教。在日本,这显得尤为夸张,民告官即使赢了,也要受死刑,而在中国,更世俗的中国人则往往期待更高的家长教训一顿,再哄哄自己,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官僚或统治者的公共服务是一种恩惠而非理所当然。这也就成了官与吏分别的根源所在,官给与服务是一种赏赐,就像父母高兴了买件礼物,即使没有,甚至从我们手里夺取东西,也仅仅视为父母而不慈,而吏则完全得不到这样的谅解,被认为是小人的吏即使是料理君子留下的烂摊子,也不能得到什么好眼色。于是当宋哲宗手下的刘挚说要让能够管理经济的吏入朝,来料理一下王安石留下的财务烂摊子的时候,明明濒临破产的朝廷和整个社会异口同声发出了“何以容小人与君子同朝”的斥责,大家都忘了这个烂摊子,恰恰是最君子最洁身自好的拗相公王安石留下的。


再回到姬达先生的功绩上来,其实如曾特首所说,姬达先生仅仅是完成了英国殖民政府提供香港公共服务的职责,而这个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也仅仅是纳税人——即草民交钱购买的东西,但我觉得,这样的公正比起青天大老爷的体察民情来,要公正公平的多,一来就做我们父母的官大人无论是给个好的还是揍一顿我们,都要看他的修为,我们无权要求也无权拒绝。对于父母来说,被管教的小孩是没有发言权的,但对于我们花了钱购买的东西,我们却天然有不好就退货的权力,而一个优秀的小吏,所能做的也就是把该给的完好无损的送货上门。这和民主没关系,港英政府和民主搭不上边,这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大白话叫“该干嘛就干嘛”,而学桐城古文的严复先生则成其为:群己权界。
发表于 2006-10-12 21: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高效的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在完善的细节层面的制度,条例基础上
部门领导由局域选举产生
部门执行员由部门雇佣
发表于 2006-10-12 2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欣喜地看到一篇有分量的原创
对官与吏进行区别并思考其不同的地位和关系,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中国的官文化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3 10: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与制度无涉,我只是想说明一种态度,无耻一点说是一种思想

中国人其实是很奇怪的,明明是我们纳税养的人,吃我们穿我们还要对他恭恭敬敬,呵呵,说惨点就是犯贱

刚刚接了学校的一个电话,呵呵还好,语气亲和,但是还是怪怪的,怎么都象是和自己儿子在说话(不是教课的老师,是行政人员,对好的老师我倒是从来比对自己父母还恭谨,这涉及另一种道德,不能同列),变扭阿,不过还好,没有像骂儿子一样骂我
发表于 2007-5-17 12: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题目应该改成:政府官员服务态度之我见
嘿嘿。。
发表于 2007-5-17 16: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好相反
应该改成,对政府人员态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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