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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城管队直到把“管闲事者”打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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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1 01: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湖南邵阳市市民朱孟红来说,2006年12月13日那一天发生的情景,就像做了一场噩梦,由于他“多管闲事”,不仅被该市城管队打成轻伤,连带使自己的亲朋好友也伤痕累累,苦不堪言。朱孟红究竟管了什么“闲事”,招来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及市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中,曾名列全市首位。)下属分局城管队如此震怒,拳脚交加呢? 手机摄像妨碍行政执法 街头被打上访投诉再打邵阳城管队直到把“管闲事者”打成轻伤 市民街头手机摄像引来“横祸” 2006年12月13日,上午十一时。湖南邵阳市市民朱孟红与朋友李万军、王家华去该市双坡岭十字路口的菜市场买菜,正逢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下属双清区城管队在现场执法。在大批市民的围观下,只见十几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城管队员吆喝追打一名违规卖菜的男子。见到这个“热闹”的场面,朱孟红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用手机上的摄像头开始拍照。没等他捕捉到一个完整的城管队“行政执法”的画面,一个城管队员便冲上来,大叫着:“谁叫你管闲事?谁叫你拍照的?”说着一把夺走朱孟红的手机,朝地上摔去。随着该名队员的叫喊,原本追打违规买菜男子的十几名城管队员闻声而来,二话不说对着朱孟红一通拳脚,当场将他打翻在地。随同朱孟红一起的两位朋友因为劝阻,也遭到冷拳袭击。围观市民见朱孟红被打得满地翻滚,忍不住提醒城管队员:“不要再打了,再打会出人命的。”城管队员这才停止拳脚,乘车而去。随后,朱孟红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在两位朋友的搀扶下,去菜市场附近的龙须塘派出所“报案”。 投诉无门找记者就因为路过拍照,不仅被砸烂了手机,还被打了一顿,市民朱孟红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到底违反了那一条行政法规,成了邵阳城管队的行政执法对象。在家人朋友的支持下,朱孟红决定去邵阳市城管局问个明白。市城管局办公室一位姓刘的领导听完朱孟红反映后,随即向当日执法的双清区城管局打了一个电话,并要求他去“双清区城管局找姚局长反映,看他们是个什么答复”。因为市城管局就在市政府内办公,朱孟红又顺便去了市政府信访接待室,接待室工作人员同样建议他去找双清区城管局。已经领教“行政执法”后果的朱孟红不敢去双清区城管局,便委托姐姐朱建雄一人去讨“答复”。谁知朱建雄到双清区城管局见到姚局长后,还没等话说完,局长就将她“请”出门。在此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有人提议朱孟红找当地新闻单位反映情况,通过舆论监督引起双清区城管局对此事的重视。他们通过114查询到邵阳市电视台的电话。当日下午四时,该台新闻栏目的记者在详细询问朱孟红被打经过后,表示愿意随朱孟红家人朋友一起去双清区城管局调查采访,朱孟红心有余悸对记者说:“他们太厉害了,我们不敢去。”记者保证说:“你们放心,有记者在,他们不敢打人。” 上访投诉者和记者一起挨打朱孟红和家人朋友满怀希望与记者一起去了双清区城管局。进了城管局,记者遇到一位戴眼镜的城管干部(该局办公室主任),说明来意后,他将大家带到一间办公室。这时,上午在朱孟红被打现场陪同他的朋友李万军告诉记者,离他们不远的一位城管工作人员,正是打朱孟红众多人中的一个。李万军一句“当时他也在场”还未说完,这位被指认的城管干部(该局法制办主任李海波)以为是朱孟军说他,当即不作任何解释,冲上来对朱孟军脸上就是一拳(后经法医鉴定朱孟军被打成鼻梁骨折),随即又飞起一脚,动作娴熟,干净利落。记者见此情况立刻摄像,该城管干部李海波放弃朱孟军,大骂着去抢夺记者手中的摄像器材。王家华在一旁苦苦相劝:“不要打了,我们是来反映情况的。”事后,现场劝架的王家华也被打成鼻梁骨折。此时大约是当日下午六时,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拥上来二、三十名该局城管队员,将朱孟红家人朋友和随同一起的记者(六人)团团围住,争吵撕扯之中双方开始发生肢体冲突。王家华见势不妙大喊:“快打110,快打110”。话音未落,双方已经扭打成一处。人单势弱的朱孟红一行被打得哭爹喊娘,四处躲藏。大约五、六分钟后,广场派出所所长李光身赶到现场,见此情形大吼道:“太不像话了,这是机关单位啊,你们这样打会出人命的!”随即,110民警也及时赶到,这场在邵阳市双清区城管局发生的“战斗”才得以控制、平息。 “以后遇到你们,见一次打一次。” 原本是来讨个说法的朱孟红,说法没讨到,反而又遭了暴打。一天被打二次,他感到伤口疼痛,体力不支,便放弃了讨说法的勇气,只求城管局能放他和家人朋友去医院看伤。让他没想到的是,双清区城管局的大门可不是想进来就进来,想出去就出去的。广场派出所所长李光身解释无效,只能向双清公安分局汇报;记者也只能向电视台领导求救。不久,电视台领导来了,城管局才同意记者放行。双清区公安分局派巡警大队教导员张明赶来做工作,看守朱孟红一行的城管队员放言:“把这些人再往死里打一顿再说。” 从下午五时到晚上九点多,在城管队员的严加看护下,朱孟红一行水米未进。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清区公安分局政委易安民、副局长柳红平带着治安大队的民警来了;双清区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也来了。大家一起做城管局领导和队员的工作,直到答应是将朱孟红一行带到公安分局做笔录、问话,城管局上下才同意放人。当朱孟红一行相扶着“狼狈”走出双清区城管局大门时,有城管队员给他们丢了一句话:“以后遇到你们,见一次打一次。” 朱孟红一行经法医鉴定后除朱孟军轻伤外,其余四人均被确认为轻微伤。 市民朱孟红该不该管“闲事”?自12月13日被连打两次成轻伤至今,双清区城管局没有给朱孟红任何合理说法。其实,对于城管部门行政执法,国务院早有规定。国发 [2002]17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四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邵阳市人民政府在今年三月二日出台了《邵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在当地党报全文登载,广为告知。即便朱孟红用手机拍摄城管队员现场执法,是城管部门假设的“预谋”向有关单位或新闻单位“投诉、举报”,其行为亦受到《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市城管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监督,以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支持。查遍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范围,找不到一条对朱孟红用手机摄像,可以采取行政执法、动用强制手段的依据,即便是朱孟红“以辱骂、围攻,殴打等暴力手段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按照《暂行规定》,也必须“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结合上述政策条例规定,对照邵阳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暂行规定》的五十六条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五十六条(三)款,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的规定,朱孟红用手机拍摄城管队员上街执法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褒奖和保护,还是应该受到惩罚和扣押,结论不言而喻。人们不禁要问,朱孟红下次还敢用手机拍摄城管队员执法吗?邵阳市市民还敢对该市城管局评议和监督吗?“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中,曾名列全市首位”的殊荣,邵阳市城管局是怎样获得的…… 这些提问其实早在2006年12月13日上午,城管队员叫嚷着夺走朱孟红的手机,并将它砸烂在大街上的时候,已经给出了答案。 附注:本文绝对真实,如有新闻单位索要资料,请电致013206092522 刘先生或发电子邮件地址liaowang@163.com,即寄发相关资料图片和联系办法。 本文相关参考资料和图片: 1、国务院文件:国发 [2002]17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2、《邵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邵阳市人民政府2006年三月二日颁布。
发表于 2007-1-4 08: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朋友在邵阳当过一段日子城管```就是一群流氓  大环境就那样``
发表于 2007-1-4 12: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管理,谁给你们的权力来管理?
发表于 2007-1-5 00: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同情
无能为力
发表于 2007-1-5 00: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邵阳。。。我1岁到7岁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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