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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是否要求的是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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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6 1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在校园生活看到这样的帖子:

今天听说了一件事,本人很是生气!
是昨天发生的一件事。大概是,一老师拣到学生的钱包后,交到了所在学院。
这本来多好的一件事啊,只不过花了点时间,跑了跑路。但这老师写下了联系方式 摆明了
“我不要钱,但我要感谢”。
何必!
这难道成了一种交易?


觉得有点话要说,于是就写下了这些话!我是觉得中国人的思维越来越反常了,把好事往坏处想!这怎么办呢?
以下纯数个人见解,不针对发帖人,而是针对这一种社会现象!


我觉得楼主的思维真的有点反常呢!别人检到东西了,留个联系方式就是索求回报了啊!
别人留个联系方式都有错了,好象还盖过了检钱包的好了!也许那是学院要求他写的呢?别人也许这么想,把钱包给你了,要是钱包里少了东西,你可能还会说没想到他检了钱包竟然在里面拿了钱!那别人又没留联系方式,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做个好事都会变成恶人了!留个联系方式什么事双方都可以对质讲清!
而且假如是你丢的,别人检了,别人交给你,难道你就接了就走,或者就觉得谢谢都不用说,别人的联系方式也不要,寒暄几句也不要,觉得他给你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他还留下联系方式什么的就是说他另有所图,思想也不是很高的话,那我就真是觉得很遗憾了!
我们应该鼓励拾金不昧的精神,而且在现在好人好事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不能再鼓励无名英雄了(至少我觉得),应该对拾金不昧的人大力赞扬,当然我不是说应该是给他们回报,而是我们应该从道德上给予赞扬,树立这种榜样.
在这种物欲洪流的社会,我们需要的就是某些人来唤醒大众的激情!

觉得中国人的思维越来越反常了,做个好事留个联系方式被认为是要求回报,还有的就是做公交给别人让个座位被认为另有所图,反正就是有的人做个好事总是会被接受者往坏处想,觉得你肯定有阴谋什么的!
我们大力宣扬的精神去哪里了?还记得小学时的雷锋精神还学的轰轰烈烈,现在没有了,那时检块橡皮檫交到学校都觉得好高兴,学校还是要求我们留下班级姓名的!那么湖大应该也是一样的吧,你检到东西交到传达室,叔叔或阿姨肯定也要你留下班级姓名什么的吧!
如果再把这事上升一个高度的话,应该也可以归入鲁迅讲的"民族劣根性"吧,中国人的思维为什么总是往相反的方面想呢?

反过来说,就算别人留下联系方式要一句感谢也不为过吧,难道我接受了帮助就接受得心安理得?从制度方面讲这就会打击人家的积极性了!
我觉得我们就是要给予这种做了好事的人以奖励!先不谈物质的,精神上的应该也要有吧,如果连个"感谢"都奢侈不给的话,那我们的和谐社会怎么建立?我们的文明要怎样才能复兴?
就拿我来说,上学期在机房检到一个mp3,当时是5.1前一天,我把招领启示写出去了,5.1我回家了,他是5.1晚上给我打的电话,我说我在家里,等到5.7号晚上你再打电话给我吧.5.7下午我回到学校了,没过多久他就打电话我了,我当时正好也要去自习,于是我就说你告诉我寝室我帮你送过来吧,然后我就帮他送到寝室,他开了个门,门还是半开着的,问了下是他丢的我就把mp3给他了,他什么也没说,然后我转身走了,他就直接关了门!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是新生,至少他一个谢谢也得讲吧,至少他门还是要全打开吧,客气话还是的讲几句吧,回去跟寝室人讲别人都觉得不值.当然事后我也不是说他什么,可能是新生还不懂.我也不是要求什么回报,要的话他的回报肯定不会高过mp3的价值吧,那我还不如拿个mp3不给他了呢!所以检钱包的老师肯定也不是要求你有什么回报的,回报的也不会高过钱包里东西的价值,要的话那还不如拿个钱包算了!

我说这些就是想表明我的意见,做了好事的人就算接受者不给表扬,我们这个社会都应该给予道德上的表扬!
发表于 2007-1-6 12: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是偶的班长,很正直的一个不错的女生,发帖子时估计也是挺气氛吧?初衷是好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1-6 12: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楼上的别在意,偶不是去针对个人的!
偶只是去想,这在社会上有很多,已成一种现象了,所以我们也是要讨论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1-6 12: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评论的话还是别针对发帖人,发帖人是新生,还是别打击人家的积极性! [s:22]

首先我要说的是,我的评论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这种现象.
其次,我也不是要停留在辩论这件事,而是希望能上升一个高度的,从怎么来评论中国人,或者说怎么来评论我们曾经建立的价值观体系和曾经大力宣扬的助人为乐精神!
发表于 2007-1-6 12: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倡“无名英雄”是一种古怪的风气,离开人之常情。
留个联系方式总是好的,我认为是一种开明,乐观,平和,潇洒,负责任的态度。
如果是我,认识更加不同,我认为是一种机缘,可以借此机会认识一个人啊---当然要留下联系方式!
发表于 2007-1-6 14: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说。。
发表于 2007-1-6 14: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知道她生气什么。再说一遍,索取是权利,不索取是道德。
发表于 2007-1-6 19: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菡萏叶19852007-01-06 12:40发表的:
如果大家评论的话还是别针对发帖人,发帖人是新生,还是别打击人家的积极性!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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