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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b1889
湖大望麓自卑法学版对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非常关心,不时有一些帖子在讨论我们长沙理工法学院的情况,与湖大一江之隔的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能得到湖大法学院同学们的关注,对于此我感到非常的高兴.由于本院的网站没有及时更新,湖大的同学对长沙理工法学院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或者只知其一二,有的只是从长沙理工大学阳光论坛法学版上了解部分错误信息(阳光论坛现在已关闭),在此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长沙理工法学院的情况:
1.长沙理工大学的前身长沙交通学院政法系于2001年9月开始招收第一届法学本科.2003年组建新的长沙理工大学,在原长沙交通学院政法系和原长沙电力学院社科部等基础上成立了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但当时的法学院走的是\"大法学\"道路,在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安排中,马克思主义和社会学等学科是纳入法学的学科体系中的,因而当时的\"大法学院\"基于当时的师资条件和具体情况侧重于马克思主义和思想道德等公共课程的教学和研究,法学学科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毕竟这种法学教育模式与全国的法学教育格局差距较远,不利于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因此,走\"小法学\"发展道路成为长沙理工老师和学生的共同要求.
2006年7月,学校对学科进行整和,原有的部分学科组建政治与行政学院,长沙理工法学院正式脱离并独立出来单独建院,原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沙中联重工科技股份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孙昌军教授出任长沙理工法学院院长,孙昌军教授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先生指导的博士后,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因此从2006年7月以来,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已经完全按照现代高等法学教育的模式在运行。
2、长沙理工法学院有相当一部分优秀的老师,例如从湖大引进过来的孙昌军教授、李居全教授,再加上原来长沙理工法学院的陈炜教授,组成了刑法学科团队,团队中还有一位老师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读博、一位在西南政法大学读博,可以说刑法学科团队在湖南省是走在前列的。法理学学科也云集了一批优秀老师,王新生教授是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的主编,现在是武汉大学李龙的博士;万绍和博士是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的博士,现正在从事博士后研究;王伟奇博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2001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硕士时导师是著名法学家陈端洪教授,现在王伟奇是武汉大学2007届博士,其导师是著名法学家叶必丰教授等等;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确实拥有一部分优秀的老师。
当然前进中的长沙理工法学院还有许多困难,但我们这个团队是团结的!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刑法学和法理学两个硕士点,也正筹备开展一系列影响力大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欢迎湖大的同学与长沙理工法学院的同学开展各种活动,我们有一个学生社团——长沙理工法律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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