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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一场没有高潮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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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9: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热爱公益活动。
我始终认为,公益是善和美的表现,
在这样一个社会来说,有感恩的心去服务于大众,这种情怀是弥足珍贵的,
但这次法学院所搞的3。15法律宣传活动,却让我很失望,
我发誓再也不去这样的活动了。

先说组织,第一感觉是混乱。
星期二下午的开幕我没去参加,听说非常郁闷,
为了造声势,把学生当成了摆设,
我没去参加,所以无法评论。。。。

然后就到了星期三的晚上,
收到N条短信,一下说八点半在法学楼集合,一会又说七点半在东方红广场集合,
我索性不理,心中已暗自不爽,
但暂且按捺住,
但已为这样的组织方式感到忧心,
试问这样的组织方式,怎么能搞出有品牌、有影响的活动?

心情兴奋,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公益活动,
我始终认为,法律是一项技能,
就像修电器修自行车一样,
我们可以运用专业的知识,去帮助人服务人,
所以,这样的活动,对我而言,确实充满诱惑。。

晚上把闹钟调到6点,把校徽拿出来,放在桌上准备好,整晚辗转反侧,
生怕错过时间,影响这次活动。
六点起床,简单地洗涑,
我们宿舍四人便飞奔下楼,朝东方红广场而去,
很冷,还有小雨在飘 我穿得薄,
在寒风中瑟瑟的发抖
到了广场
已经来了不少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
看来大家都还是蛮积极的
于是,我们在那等,,
等啊等啊等啊等,
等到身心俱凉,

一直到了八点左右,校车才来,
当时又在飘雨了,我心情郁闷得很。
哎,,,,就这效率。,,
然后是找自己的团队,
反正一团乱,人又多,
听说院里把这次活动当做大三学生的实习,每个人都要去,
声势确实够浩大的,倒也满足了某些人的心理,
于是,一群人挣扎着就出发了,
路过湘江一桥
刚刚醒来的长沙,安静的呼吸着,
很美,
湘江上面一层雾气,远得像一个梦。

车到活动地点的时候,
已快八点半了,但此时商场还没开门,
问小组的组长,他说在协调中,
我爆汗,,
这么大活动竟然没和商场进行过协商,
后来听旁边一同学嘀咕,说是商场那边反映我们学校每次都会和他们联系的,但这次没联系,
就没有提前安排,
我又是爆汗,,,
有这么组织活动的道理吗????

还好,组长是个小孩子,人还机灵,也挺来事的,
他和几个同学去那和商场的负责人商量,
我怕他们出什么状况,于是也跟了过去,
结果发现工商质检消协已经在那搭好台子,
准备唱一出好戏了
一问,还好,给我们留了一两个摊位,
也就放下心来,
安心地看他们做安营扎寨的工作,
基本上弄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接近十点了,
听说三点前就要撤走,我那个郁闷啊,,,
对这次活动更加怀疑了。。
后来陆续有人经过,
我们生意冷清,
于是叫同学去拖人来,
见到老大爷老奶奶只管拉过来就是,
因为老人都喜欢聊天,是聊上了,也免得没人十冷冷清清的尴尬,
也还好,我一共接待了八九个人,
并且很认真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也算有点意义,
后来帮助了一个老爷爷,
帮他联系了媒体,看着他那感激的样子,
我内心溢满快乐,
也不知道他那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希望他能遂愿,
就像他说的一样,不是为了几元钱小利去斗争,
而是为了自己的权利去奋斗,
我喜欢他,
并且他的语言让我深深感动。
这是我一天最大的收获。

再说管理。
关于这次活动的安排,计划上面名名写着一个老师和两名律师带队。
但我只看到了老师的影子,
我们这个点的老师挺负责的,
人又美丽,
但律师,确实是难觅踪迹,
明显的虚招。。。
听同学说,他们那点确实有律师,
也还有老师,
但大多都是11点钟去,还没到1点就走了,
管理松散,无组织无纪律。
还有,有些学生,在休息的时候,
旁若无人地高声讲话 嬉笑,
我都替她们捏了把汗,,
这样的公众场合,丢人不丢人,,,

然后就是所谓的工商质检和消协,
完全是走过场,
来倒是来了一群人,就是没做什么实事,
一大群人坐在那抽烟聊天,
简直把这当成聚会了,
悲哀啊,,,
而且到11点多就撤了,估计是商场的人请这些领导吃饭吧 ,
到了2点,才回来,
一个个红光满面,
没少喝,,
后来也不知道他们坚持了多久,
因为他们来的时候,我已经撤了,,,
出门的时候,我把校徽摘了下来,
觉得巨闷,心里真希望自己没来过,,

我爱湖大,想为她做点贡献,
但没想到却是如此草草收场,
这一场没有高潮的秀,
折射出整个社会公德心的缺位,
和浮躁的、缺少善的社会心理,
还有反映出社会公权力对民众权利的不尊重,
3。15,与其说是消费者日
还不如说是那些挖空心思想秀的人的节日,
失望啊,,,
社会咋就堕落成这样了呢????
我所能发泄的,只有一声叹息了,
发表于 2007-3-16 2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你们还是为社会做了一些事情 只是方法 流程 还没有完善
但是希望你有信心 毕竟你们学习了法律是一件好事 315也不是单单就一定要在3月15号这一天 如果你生活中有人需要你的帮忙 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帮助别人 不是更好吗 建议你们的干部下次好好把握机会 组织好活动 更希望你们平时有空闲的时间能够到市区设点给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锻炼了自己也帮助了别人何乐而不为!
发表于 2007-3-16 21: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上的浮华!内容上稀缺!
发表于 2007-3-16 23: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同身受……
发表于 2007-3-16 23: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有的是机会,不在乎315这一天和那些工商的假把势们厮混。

但愿这种真诚的心,还能坚持下去。
 楼主| 发表于 2007-3-17 18: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我们给社会更多...
发表于 2007-3-17 1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天天都是这样
那还真不错
雷锋同志不能老是三月来四月走啊
发表于 2007-3-19 08: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话语权的人想去制订规则,却无能为力
而等到了有话语权的时候,却又早已经被规则化了。。。。
楼主小弟,其实不单是法学院,社会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不能改变。那么就要努力去适应。
发表于 2007-3-19 18: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的是虚张声势,最讨厌的是形式主义,最讨厌的是不做实事.
发表于 2007-3-20 10: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滴小弟要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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