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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姜明安:风雨潇潇曾几何——忆北大灋律系77级的老师、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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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14: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大法律系77级有很多很多故事:大多数的事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有些事却永远不能从我的记忆中抺去。当年的老师、同学,现在大多已天各一方,有的已经多年不见面了,有的已经永远不能在这个世界见到他们的面了,但他们的许多往事,却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久久地思念着他们,以至在梦乡中与他们畅叙…… 

  “没问题,我帮你们校”。 

  我和老郭(郭明瑞,现在的烟台大学校长)都是文革前“老三届”的学生,读中学时学过一点俄语,进北大后,由于英语老师少,外语课就安排我们学俄语。他分在快班,我分在慢班(因为他是“老高三”的,外语基础好,而我文革时刚读初二,俄语只学了几个字母)。一个学期后,我也“赖”进了快班。我们两个学习都很刻苦,均提前一个学期结束俄语课程学习(第三学期考试成绩达85以上,获免修资格)。外语“毕业”后,我们就想在专业上有所发展。当时我们两个人都对经济法感兴趣,于是我们决定利用我们的外语“优势”翻译一些苏联学者的经济法著述,一个月后,老郭译了哈尔斐娜的《完善经济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我译了塔吉沃祥的《再论完善经济立法》。我们将译文送到《国外法学》去投稿,编辑部的老师们说,你们还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要发表翻译作品恐有难度,至少要有俄语好的老师帮你们审校后我们才敢发。于是我们去请求老师帮助,我求助李志敏老师,老郭求助段瑞林老师。我们找到他们后,他们很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我帮你们校”。当即即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一个星期就帮我们审校完了。看了他们在我们译稿上改得密密麻麻的文字,我们真是非常感动。我们将审校过的稿子再送编辑部,《国外法学》还真的给我们发了。当时《国外法学》的主编是康树华老师。他思想真够“解放“的,敢发我们这些法学、外语均远未入流的毛头小伙的作品。后来我和老郭又陆续发了一些译作,这些译作大多是李志敏老师校的(国际法的魏敏老师也帮我校过),李老师多才多艺,不仅在民法、婚姻法领域多有建树,而且书法、美术极佳。1986年我在北大出版社出版《行政法概论》一书,书名即是他题写的。 

  关于我和老郭,还有一个小故事。我们两个都来自农村,家里比较穷。上大学时,全班83人,可能只有我们两个人既没有手表,也没有自行车。我们在译作发表,得了一些稿费后,就去街上买这“两大件”:我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他买了一只非高价手表。一天晚上,东操场放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我们俩高高兴兴地去看电影。进场时,人太多,老郭的新手表居然被挤掉了,他那个气的…… 

  “姜明安,你得考虑‘饭碗’问题”。  

  大三的时候,我的专业兴趣由经济法转移到了行政法。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并没有行政法的课,我是课余时间在图书馆看了一些国民政府时期法学教授写的行政法著作(如马君硕的《中国行政法总论》、管欧的《行政法各论》、林纪东的《行政法提要》、陈体强的《英国行政法论》等)和苏联东欧国家一些大学的行政法教科书(如司徒节尼金的《苏维埃行政法总则》、马诺辛的《苏维埃行政法》、瓦西林科夫的《苏维埃行政法总论》等,后书我大学毕业后与老武合作译出)以后逐渐染上行政法的“瘾”的。大三以后,龚祥瑞老师给我们开外国宪法的课,他在宪法课上大讲行政法,说行政法是“实践的宪法”,是“动态的宪法”,“没有行政法,宪法只能停留在纸上”,等等。我受他的影响,对行政法更入迷了。深感中国的问题单靠经济法、刑法,或民商法是解决不了的,没有法律(主要是行政法)对公权力的控制和规范,中国的民主、法治、文明和富强终究是没有希望的。于是,我把时间和精力大部分用于阅读行政法、宪法和公法原理方面的著作,如孟德斯鸠的《法意》、罗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社会契约论》、戴雪的《英宪精义》,等等,以及选修龚祥瑞、肖蔚云、罗豪才等老师为本科和研究生开设的公法课程,对其他课程我就只是应付听课和考试了。龚祥瑞老师很器重和关心我,不仅让我听他开设的各种课程,借他的藏书给我看(他的藏书多是英语原著,故他又鼓励我自学英语),还带我去参加社会上的有关会议,介绍我与许多当时的法学名家认识,并让我参加他主持的有关研究课题,在出版的成果的前言、后语上甚至还写上我的名字。不过,他也很为我的前途担心。一天,他把我叫去,说,“姜明安,你不能这么偏科了,你得考虑毕业后的‘饭碗’问题。行政法在中国没有根,也不会生根,中国的土壤是不适合行政法生长的”。我说,“土壤可以改造的呀”。他说,“也许吧,但那毕竟需要时间,五年十年恐怕不行,但你马上就要毕业,面临的是‘饭碗’问题”。我非常感谢老师的关心,但我对行政法“上瘾”了,无法放弃。后来我很走运,大学毕业居然给留校了。留校时系领导曾让我去《中外法学》任编辑(考虑我俄语不错,普通话太差),但我坚持上讲台教行政法,我说,不让我上讲台我就不留校了。我们班共留了4名同学:老郭(留民法教研室,后来去烟台大学做了校长)、老武(即武树臣,留法史教研室,后来去做了司局级法官)、李克强(后来去做了省部级大官)。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北大法律系(现在叫法学院)傻傻地当教书匠。 

  “一听钟情”。 

  北大法律系77级共83人,分6 个组,我在第二组。与我同组的有老郭、老王(即王瑚,现在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任局级调研员)、陈兴良(现为著名刑法学家)、谢维宪(现任一大公司老总)、老席(即席忠泽,现在国外,已多年没有他的音讯)、王健(现在在深圳做律师)、邱征元(现在在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任处长)、蓝晓梅(现在在北京做律师)、戴霞(现在在法律出版社做编辑)、王燕(现在在香港做律师)。除了女生外,我们7个男生住一个寝室,关系非常好,从来没有谁和谁“红过脸”,闹过“磨擦”)。我和老王住上下铺。有一天晚上,我看一本闲书看上了瘾(我和老郭都喜欢看闲书,包括古今中外的小说),大家都睡了我还在看,怕影响大家休息,我就用老王(老王的爸爸王竹溪是北大著名的物理学教授,是杨振宁的老师,那天老王回家去了,他的家就在北大)的被子把电灯泡遮住,只留一线光照在我的被子里。没想到电灯泡离被子太近,两个小时下来,把老王的被子烧了个大洞。第二天老王见了我,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表示要依法赔偿他,但那时我太穷,他那么好的被子,我哪里赔得起,说赔是只是表示歉意而已。 

  我们宿舍7个人,包括老中青三个年龄层次:老郭、老王自然是“老生”(40年代后期生人),我和老席(现在在国外,没有音讯)是“中生”(50 年代初期生人),陈兴良等是“青生”(50年代后期生人)。“老生”当时都是为人夫、为人父的人,“中生”“青生”则都处在恋爱期。陈兴良的恋爱特别 romantic,一天,他去北大分校给师弟师妹们介绍学习经验,有一师妹居然“一听钟情”,报告还没有听完她就爱上了报告人,给兴良写条子约会。我们开兴良的玩笑说,你的那个讲座“酬金”真高啊,一个讲座下来就赚来一个“林妹妹”。仅这件事可见兴良的魅力所在。我的恋爱运气就差多了。原想找一个法律系 77级的知音,我递了一个条子给人家,被人家退回来了。退回时一句话也不说,大概是认为我乡音太重或太土,交流不易。后来我又认识了77级中文系的一个女生,她妈妈与我姨妈同在一个机关工作,我姨妈经常托她带些东西给我。我对她很有好感,试图与其深层次交往,但这次不敢再写条子了,就请李克强(克强是一组的,住我的隔壁,当时他是校团委的,与中文系团支部的人熟)帮我去说一说。克强去说了,回来他告诉我她的回话,“姜明安的事让姜明安自己说”。此事最终没成,大概是学法律的与学文学的在romantic方面差距太大。不过,三年以后,我还是找了一个77级的女生为妻,只是她不是北大的77级,更不是北大法律系的77级(尽管她爸爸是北大的老师,妈妈是北大的行政人员)。这个非北大非法科的77级女生与我一样,在事业上有一定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并有所成就,现在是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一个部门老总,只是romantic不够:我们的婚姻是媒婆(我们77级的一位老师)促成的。 

  “姜明安不是当官的料”。 

  1984年,中央组织部成立“国家工作人员法”(后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现在的《公务员法》)立法组,15人组成,由当时的中组部副部长曹志任组长,吸收5名学者(外交学院的杨柏华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张焕光研究员、政治学所的袁岳云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的皮纯协教授和我)参加。我是其中之一(我当时只是北大的助教)。我在立法组工作近半年,中组部对我的工作较为满意,他们两次派人到北大调我去那里任职。但是当时的北大法律系系主任张国华老师对来人说,“姜明安不是当官的料”,让他们另选他人。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张国华说我“不是当官的料”的根据是什么。也许他是对的,我当时如果去了中组部,说不定现在一事无成。不过,我不相信另外的可能性就一点也没有:大官做不了,混个小官、芝麻官还是有可能的吧。但张国华老师的一句话,使我这辈子失去了做官的机会。当然,在北大,我也做过几年教研室主任,听说相当于科级官,后来,吴志攀(他是北大法律系78级的)当系主任闹改革,废除教研室,科级也给闹没了。讲实在话,我这辈子没有做过什么官,我也确实不适于做官,我也真不想做官(这不是说“葡萄酸”的话),这辈子我就迷上了行政法。在我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这条道路上,我们77级的很多老师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帮助。没有他们,我今天不可能这么有滋有味地吃行政法这碗“饭”。例如,1984年,在我完成我的第一本行政法著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本行政法个人专著)《行政法学》时,哪个出版社都不敢出(因为那时许多人都不知行政法为何物,更加上我只是一个法科刚毕业的大学生,一名刚踏入法门的助教),肖蔚云老师却毅然为我的书写序,向出版社,同时也是向社会推荐我和我的书。后来,龚祥瑞老师、罗豪才老师又为我的第二本书、第三本书写序,使我的行政法研究成果逐步为社会认可和接受。 

  今天,当我写这篇回忆小稿的时候,我特别深深地感到,我和我的77级同学是非常幸运的:我们不仅遇到了改革开放的好时期,能在差不多“而立”之年上上大学,而且能遇到北大法律系这么多的好老师。如果我们当年没有遇到这么多的好老师,我们这些77 级同学,无论是李克强、陈兴良,还是老郭、老武和我,或者其他同学,都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今天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有我们77级法律学人的贡献,更有77级法律学人的老师的功劳。 
发表于 2007-5-30 15: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姜的红皮书可不是一般意义的教科书啊
可怜我们教行政法的老师自己都理解不透那本书
而当时自己又傻
现在要从头看起
才觉其中真味啊
发表于 2007-5-30 21: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哥……想象不出还有这么风流潇洒的时候啊
发表于 2007-5-30 22: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20年、30年后有没有可写的?我认为还是有的,呵呵~
发表于 2007-6-2 20: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ecouter于2007-05-30 21:37发表的 :
良哥……想象不出还有这么风流潇洒的时候啊
真没看出来……
77时代是个谜,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他们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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